3例因静脉输液 引起护患纠纷原因分析与对策
2011-08-02黄腊梅
健康必读·下旬刊 2011年7期
黄腊梅
【中图分类号】R473.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1)07-0142-02
2009年3月——2010年12月,我科输液室因静脉输液引发纠纷3例,为此我们对3例纠纷进行深刻的原因分析与教训总结,旨在探讨防范护患纠纷的有效对策,并引以为戒。
1 纠纷事实
例1:收班护士在接受药液时,未认真核对药房发出药液的有效期,将已过期一个月的田力注射液给病人输上,当病人输注10毫升时,被病人发现,护士立即停止输液,并通知医生,药剂科,护士长,由于该病人是孕妇,一直到该产妇平安生养,这起纠纷才算平息。
例2:收班护士在接待病人时,未认真核对病例,错把上一个患儿的名字写在下一个患儿的输液瓶上,加药护士未核对出,输液护士只核对输液牌未核对姓名,输注一分钟被患儿家长发现,科室反复道歉,家属坚决要求赔偿,后经上级医院诊治,药监局鉴定无误,科室赔偿500元,纠纷平息。
例3:患儿女,4岁,鼓膜炎,输注头孢西丁1.0×2天,值班护士未认真核对,将两天的药量一并输注,输注20毫升时,家长索要第二天的药时,才发现错误,后将药液稀释,并赔偿第二天的药物,经本人,总值班多方解释道歉,纠纷平息。
2 原因分析
2.1 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3例纠纷的发生都是可以避免的。“三查七对“每个护士都能倒背如流,但在实际工作中都未能做到,如例2,例3,只要有一个环节护士能认真核对,差错就不会发生,又如例1,核对药物的有效期是护士最容易疏忽的环节,总认为有药剂人员把关,不会有错的。
2.2 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3例差错都是患者或患者家属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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