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新进展
2011-07-21赵兰才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1年5期
赵兰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谈到电离辐射或放射线,很多人首先联想到的是美国在日本广岛、长崎投下原子弹和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其实,在人类生活的地球上和地球外的广袤空间,射线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同我们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在医院里的放射诊疗科室,在源源不断向电网输送电能的核电站和各种核技术应用场所,你虽然看不到放射线的身影,甚至感觉不到放射线的存在,但它既会以各种方式默默无闻地为人类健康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也可能悄无声息地危害你的健康和安全。制定和发布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目的就是为实施放射卫生防护法规提供技术支持,做好放射卫生防护工作,防止或控制电离辐射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和核技术利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概况
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是以减少辐射危害、保护人体健康为目的,针对不同情况下人类所受电离辐射照射及防护措施所作的技术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人员与公众在正常情况下接受电离辐射照射的剂量限值、控制水平和放射防护要求;放射诊断、放射治疗与核医学等医用辐射的防护方法;放射事故(或事件)等引起的应急照射和持续照射情况下的干预原则、措施和要求;环境、工作场所、辐射设备、食品与水的放射性监测与评价方法等。
卫生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专业委员会成立于1981年,挂靠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主要负责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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