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机组非热电联产供热比指标及简捷计算方法
2011-07-03曹炳元陈国年
电力工程技术 2011年6期
曹炳元,陈国年
(1.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江苏 镇江 212114;2.江苏省电力公司,江苏 南京 210024)
近年来在节能减排的政策方针下,大批火电大机组正在替代小机组集中供热。一些大机组供热系统比较复杂,部分供热系统已不属于单纯的热电联产方式[1],如某些机组在锅炉侧和汽轮机侧同时对不同要求的用户供热;为满足运行监控和指标核算的不同需要,供热计量布点也较多,在机组热力系统边界、厂界和用户端配置了供热计量装置,供热指标统计亦趋复杂。
在电力行业内普遍依据热量法原理计算供热机组的指标。供热比[2]作为供热机组热电产品能耗分摊的一个重要指标,在电厂日常统计中最为关键。计算供热比的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将入炉燃料量、厂用电量等能耗合理地分配到热电产品上。《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DL/T 904—2004)》(以下简称《标准》)中把供热比定义为统计期内的机组供热量与汽轮机热耗量之比值。过去,小机组通常由汽轮机抽汽或乏汽对外供热,均按照《标准》计算供热比。但对有锅炉侧直接供热的大机组而言,机组供热量为炉侧与机侧供热量之和,汽轮机组耗热量并不包含全部供热量,显然用《标准》供热比定义式计算是不恰当的;此外《标准》对机组供热量的计量位置没有明确规定,在电厂统计中存在差异,缺少可比性,大机组复杂供热系统指标统计的规范性是一个共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