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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湾溢油:在警示我们什么—写在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百日之际

2011-07-02张绍波

中国石油企业 2011年9期
关键词:康菲渤海湾国家海洋局

□ 文/本刊记者 张绍波

还原溢油事故康菲公司三宗罪。陶刚 东方IC/供图

2011年9月12日,中秋佳节。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这个中秋节过得有些沉重。因为这一天,是渤海湾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整整100天。100天来,肇事者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公司)“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使漏油事故起伏跌宕,真相扑朔迷离。当事故的真相像剥笋一样,被层层剥去外衣的时候,人们发现,原因竟是康菲公司严重违规操作、进行令人发指的掠夺性开采,是一次本不该发生的人为事故。

不该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震惊、痛惜、愤怒、无奈,都无济于事,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有理、有利、有节地解决当前的危机,使康菲公司尽快封堵漏溢油源?如何把渤海生态所遭受的破坏降低到最小?如何让国家和受损渔民得到应有的赔偿?如何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何重新调整我国海上石油开发战略,实现科学开发海洋油气资源?这是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做出回答的严肃考题。

国家海洋局:责令蓬莱19-3全油田停注、停钻、停产作业

9月2日,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联合调查组审议认为,康菲公司没有彻底封堵溢油源,责令蓬莱19-3全油田停注、停钻、停产作业。至此,距6月4日渤海湾开始漏油整整过去了3个月,国家海洋局终于对康菲公司发出了一道最严厉的“令箭”。这是在此前7月13日,因康菲公司处置溢油事故不利,国家海洋局责令康菲停止蓬莱19-3油田B、C两个平台作业后,将停产的范围扩大到整个油田。

同时,针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根据中国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海洋生态索赔的规定,国家海洋局将代表国家对康菲公司提出生态索赔。

9月5日,康菲公司宣布,蓬莱19-3油田231口井全部停产。

中国海油:强化监督,承担责任

9月12日,中海油发布声明称,已经同意康菲公司对蓬莱19-3全油田实施排液泄压方案和封堵方案,并将对方案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管。

在泄压方案中,康菲公司将开启部分井从地层中排液,以减轻地层压力。该方案将被逐步实施。方案确立的泄压总原则是对目前超压的地区和危险断层附近的井进行排液泄压。

蓬莱19-3油田是中国国内建成的最大海上油气田,1999年5月开始由康菲公司和中国海油合作开发,康菲公司拥有49%的权益,中国海油拥有51%的权益,康菲公司是作业方。2002年油田投产,油田拥有的6个固定平台、一艘浮式生产储油轮都已投产,2010年日均产量为56000桶油当量。今年6月4日、17日,蓬莱19-3油田作业区B平台和C平台先后发生溢油事故,约700桶原油溢入渤海湾、约2500桶矿物油油基泥浆沉积到海底。

溢油原因明晰,彰显康菲公司罪责

9月4日,联合调查组专家痛陈了康菲公司在蓬莱19-3油田事故中掠夺性开采的罪责:溢油事故发生以来,康菲公司作为责任方,在事故处理和信息公开方面漫不经心、遮遮掩掩。从B23号井溢油事故到C25号井更为严重的井涌事故,康菲公司多次违规作业并连续发生低级失误。在该公司“有章不循”、“自负自大”和“毫无责任心”的开采作业中,一步步将溢油这个可怕的海洋梦魇带进我国领海。

罪责一:低级错误背后的有章不循

渤海海域面积7.3万平方公里,其中可勘探矿区面积约4.3万平方公里。渤海油田属于盆地构造,有辽东、石臼坨、渤西、渤南、蓬莱5个构造带,总资源量在120亿立方米左右。其地质油藏特点是构造破碎、断裂发育、油藏复杂,储层以河流相、三角洲、古潜山为主,油质较稠,稠油储量占65%以上。要开采这种油,就要采取向地层中注水的方式,增加地层压力,石油才能顺利通过油井被‘挤’出来。B23号井就是这样一口注水井。”

根据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油田开发方案,B23号井应采取分层注水的作业方式,也就是根据地层压力的不同,来区分每一层的注水压力和注水量,防止地层压力不一而形成超压乃至地层破裂。然而,调查组专家们查阅康菲公司作业记录时发现,B23号井采取的是笼统的注水方式,同时向各个地层注水。有的地层连通性好,有的差一些,在压力不均的情况下,造成了地层超压。而超压的油层边上,恰恰有一个断层,于是巨大压力之下的原油终于找到了出口,通过断层直达海面。

康菲公司的作业记录显示,6月2日,B23号井的注水量从3700多桶增加到6000多桶,井内压力却出现了下降。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出现,作业者理应有所警觉,但高注水量的注水作业却继续维持了七八天。6月4日,溢油爆发。6月8日,溢油点被发现。

“不论出于什么原因,作为国际大型石油企业,这是个非常低级的人为错误。”联合调查组这样评价。

罪责二:违规作业背后的自恃自大

康菲公司在C平台犯下的错误更加不可饶恕。

根据油田开发方案,C平台采用的是世界先进的岩屑回注技术开采石油。相比注水的方式,岩屑回注真正实现了海洋石油开采零排放、零污染,在世界范围内备受推崇,在我国则是首次使用。在平台上,C25号井就是这样一口岩屑回注井。

也许是事先的地质调查不够细致,C25号井施工时钻头还未到达目标深度,就再也钻不动了。康菲公司在未进行论证的前提下,连续两次仓促决定将回注深度上移。第二次上移后,回注区域已经非常靠近油层。随着岩屑不断回注,油层中出现了一个高压区域。

溢油事故发生前夕,因为嫌采油速度太慢,康菲公司决定在C平台再打一口编号为C20的注水井,进一步增加油层压力,提高采油效率。而根据经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钻井内用来降低附近地层压力的套管,必须达到地下350米深度。但在C20号井内,仅仅安装了225米深的套管。

正是这一口被期待用来增加石油产量、却先天不足的C20号井,打穿了C25号井制造出的油层高压区。石油在巨大压力下冲入原本用来注水的C20井,又从井口喷出,造成了海洋石油开采中最大的灾难—井涌。与此同时,C20号井过浅的套管又导致了套管下部地层承压过高,井内大量石油及泥浆混合物冲破井壁,进入到了海底泥砂层中。

“这完全就是违规作业造成的,根本不能算是意外事故。”调查组专家说。

正是这些冲入海底泥砂层的石油,导致了日后C平台附近欲断不断的油花。要等待这些石油从200多米的地层一点点渗漏干净,可以说是遥遥无期。

罪责三:心存侥幸背后的责任心缺失

“疏忽也好,违规也好,大意也好,我其实很难理解康菲公司怎么会犯下这些错误。”调查组成员陈先达说,“作为海洋石油开采的作业者,这些做法的危害性不言而喻,他们完全是出于侥幸心理而为之。”

“康菲公司在这个区域开发已久,自认为经验丰富。”调查组专家温珍河说,“他们觉得在一个不大的区域内同时下去五六十口井,浅一点的确有利于控制,也比较好操作。就这样懵懵懂懂打了那么多口也没事,大概就觉得这样做是很安全的。”恰恰就是在康菲自恃经验老到,无视安全规范,洋洋自得之时,溢油事故给了他们当头一棒。

联合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完全可以预防的常规事故。”

随着事故原因的逐渐清晰,蓬莱19-3油田中部分钻井和地质断层的关系无法不让专家们感到担心,而接下来康菲公司受命进行的自查结果也证实了专家们的忧虑:整个油田中,明确为“有风险”,以及“无法确定风险”的钻井数量,达到29口之多。

诸多的未知数

随着事故原因的明晰,蓬莱19-3油田的231口油井和注水井的全面停产,康菲公司何时能彻底封堵溢油源和如何应对索赔等一个个疑问,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疑问一: 彻底封堵有多难?

从6月4日蓬莱19-3油田B平台发生溢油事故至今,已经百日,但人们还看不到任何“彻底封堵”的曙光。国家海洋局认为,封堵不力是因为康菲公司的态度不端正,因为国内法律上的漏洞,康菲公司一直采取的都是临时性措施。

9月2日,在距离C平台四五百米的海面上,船侧两旁有明显的银灰色油带,有些甚至呈亮黑色。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副总工程师周青解释说,油膜呈亮黑色表明油膜较厚。

康菲公司油田经理亨利称,现在海面上仍有油带是因为8月28日至29日大风天气原因影响了海面油污的清理工作,但B、C平台的溢油源的确已封堵完毕,C平台出现的16个油污渗漏点是在对C20井封堵前就留在海底的残留油污,现在已得到控制。

既然康菲公司明确表示“已彻底封堵溢油源”,那么,B平台集油罩措施是否意味着将永久保留?亨利则说:“集油罩只是临时性措施。”既然是临时性措施,为何对外发布已彻底封堵溢油源?亨利无言以对。

7月15日,在蓬莱19-3漏油事故B平台3海里、C平台2海里附近海域出现赤潮,长约2海里。新华社/供图

那么,康菲公司能否向中国民众给出渤海溢油事故彻底处置结束的时间表呢?亨利则表示,基于下一步封堵措施面临问题的不可预见性,现在还不能确定何时能彻底结束处置措施。

疑问二:损失有多大?

据国家海洋局监测,大约有累计550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了污染。北海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全方位监测海洋环境损害,并对海底沉积物、生态样品进行分析,发现海水污染仍在持续。而海洋沉积物受到油污污染后,恢复过程也将相当漫长。

渤海湾溢油事件发生迄今,仅造成的渔业、养殖业直接损失已高达10亿元人民币,其对海洋生态的破坏更难以计数。

从目前监测结果看,溢油事故影响到了海洋的初级生产力和海洋生态功能。由于渤海是半封闭内海,本身生态环境就比较脆弱,溢油造成的严重损害,影响时间会相当长。

周青表示,即使监测结果显示海面已经没有浮油,也不能说明相关海域遭受污染的程度在降低。海水只是海洋污染中的一个方面,溢油事故对海底沉积物、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功能的污染对海洋的影响更加深远。

专家表示,由于信息未能公开,目前尚未能评估蓬莱19-3溢油的严重程度和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康菲公司仅仅需要承担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相比墨西哥湾溢油事件中美国政府勒令英国石油公司设立的高达200亿美元的赔偿基金而言,这一罚款数额仅如九牛一毛。

疑问三:赔付将会遥遥无期?

此前曾有专家指出,康菲公司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封堵所有溢油源。随着事件的演变,索赔工作已成为渤海湾溢油事故新的焦点。

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强调,渤海溢油事故索赔工作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

8月30日,按照国家海洋局的部署,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已成立了索赔领导小组,目前已基本完成此次事故污染海域的生态调查评估工作,取得了大量监测和调查资料,为养殖业、渔业损失以及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索赔提供具有法律依据的第一手资料。此外,经国内法律和海洋专家组评审,法律服务机构团队选拔基本结束,很快就会正式提起诉讼。

目前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对我国渤海海域造成了严重污染,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沿海16个省市政府和当地养殖业户、渔民个人都有权利索赔,其中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将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进行索赔,目前索赔准备工作正全面展开。

康菲公司表示,公司正在开展一个深入的环境评估,以确认溢油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目前对损失和赔偿不能做任何推测。

疑问四:法律服务机构能否担当索赔重托?

近日,国内4家知名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国家海洋局向康菲公司索赔的法律服务机构。这标志着渤海湾溢油事故的处理,将从封堵溢油点进入环境污染损害索赔阶段。结合前段时间康菲公司傲慢的表现,可以预见,即将展开的法律诉讼将不会轻松。

首先,海洋污染生态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非常原则。损失如何计算,因果关系如何确定,不仅需要证据说话,还需要生物学、遗传学、环境学等其他学科的支持。这要求参与其中的法律人不仅要知识丰富,还要有能力整合各种专业力量。其次,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涉及主体众多,举证、质证、抗辩等程序的进行,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合议庭和主审法官能否科学划分共性证据、个性证据,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着实考验司法智慧。

渤海湾漏油的百日反思

彻底封堵、启动索赔、追讨责任、完善立法、调整战略,站在渤海湾漏油事故发生100天这个节点上,我们承受着太多的疑虑和反思。

首先,应当反思相关法律法规。溢油事故发生后,康菲公司的态度一直被指懈怠。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坦承,对方“熟知我国法规和相关政策,知道溢油处置措施不力和瞒报事故并不会遭受严重处罚,也不会影响其经济利益,因此对监管部门懈怠应付。”

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造成海洋污染的最高罚单不过20万元人民币,这对企业来说根本没有威慑力。康菲公司的态度,说明我国对海洋石油开发企业监管严重不足。法律法规存在诸多模糊地带,操作性不强,处罚力度轻微,尤其是对跨国公司的管理宽松,目前国内海洋环境的相关法规亟待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是国内唯一能够依据的法律法规,但并没有对海洋污染的民事损害赔偿和补偿的详细规定,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很笼统,且操作性不强。所以,尽快出台法律对海洋污染的民事损害赔偿和补偿的补充依据,海洋生态损害评估,赔偿补偿标准及范围、程序等进行详细规定,显得尤为急迫。

今年春天的“两会”期间,一名全国政协委员就曾提交了“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的提案,建议国家尽快启动建立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的立法程序,对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索赔的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及标准、程序以及补偿赔偿金的使用管理等进行明确界定。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呼吁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致使一旦发生溢油这样的严重事故,我们只有措手不及,望洋兴叹。

殊不知,何止是海洋立法问题,我国的大多法律法规均滞后于社会发展、处于不完善状态。许多法律法规已经延用了多年,一直没有更新和完善。如果立法部门能以渤海溢油事件为警钟,积极作为,亡羊补牢,使我国的法律法规尽快完善,将是全国人民的一件幸事。

其次,要反思我国的海上油气开发战略。发生渤海湾溢油事故,中国内海受到严重污染,让国人心里添堵,肇事者是美国公司,更让国人心情复杂。

一个事实是,外资公司在我们海域进行石油开采为数不少。这些油田的合作模式,基本上都与康菲公司类似:由于我们的勘探开采技术较落后,便由外资企业投资勘探,探明储量后,双方共同分享石油权益。

这种合作方式在对外开放初期是必要的,成效也是显著的。但时至今日,是否到了反思和调整我们海洋石油开发战略的时候了呢?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的一位专家?认为,这次渤海湾溢油?事故,可能将对我国海?上油田开发广泛使用?的“中外合作开发模式?”形成挑战。今天看来?,这种模式不仅导致大?量石油资源落入外资之?手,而且,由于外方掌?握作业权,中方缺乏有效?的监督条款,从而埋下了类似此次溢油事故的隐患。根据合作协议,未来两三年,中国海油将逐步收回蓬莱19-3油田的作业权和权益。而康菲公司,被视为“在合同到期前对该油田进行了‘掠夺式开采’”。

科学发展,决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应真正成为具体的行动。对于蓬莱油田开发而言,在开发水平不成熟的时候,是让别人来进行破坏性、掠夺性开发,还是先把它做为资源储备,留给子孙?如果我们先期主要开发南海、东海等开阔海域的油气资源,是否更加科学合理一些?渤海湾溢油事故,促使我们不得不反思:中国是否应放慢海上油气开发步伐,重新检视海上油气石油战略,尤其是安全问题?

如果我们能重新审视,痛定思痛,认真反思,那么,我们的收获不仅仅是因关闭油田每天少损失的6万多桶原油,更为重要的是,海上油田能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开发,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如能有此收获,就是我们的祸中之福,渤海湾溢油,这个本不该发生的事故也许就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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