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污染、后治理”发展模式的研究和反思
2011-06-13王伟卓李成尧
山西建筑 2011年31期
王伟卓 李成尧
1 背景介绍
1.1 “先污染、后治理”的实质
污染是环境污染的简称,指由于某种物质或能量的介入使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在法律上,环境污染则是指由于某种物质或能量的介入使某一特定区域的环境质量劣于适用该区域的环境质量标准的现象。治理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技术和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一系列手段减弱污染并消除污染带来的影响。虽然污染和治理都是环保领域的词汇,但是污染和治理的先后顺序,实质是发展模式的一种选择。
1.2 我国的现状
我国在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以后,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现实状况是一部分地区污染严重,并且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生态退化,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现象严重,整个经济的快速发展受到严峻的挑战,人民的福利在一定程度上为环境污染所削弱甚至抵消。未来社会的发展的模式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争论。
2 “先污染、后治理”的典型国家和地区
2.1 经济起步的污染过程
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一般都经历了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过程,以西欧,美国和日本为代表。1934年5月美国发生一次席卷半个国家的风暴,卷起大量尘土,使芝加哥在5月11日降尘量达到12万t。20世纪40年代,美国洛杉矶由于汽车尾气的排放,夏季经常出现光化学烟雾。自1952年以来,伦敦发生过12次大的烟雾事件。1952年12月的伦敦大雾中,由于燃煤排放的粉尘和二氧化硫无法散去,迫使所有飞机停飞、汽车白天开灯行驶、行人走路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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