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蝎老
2011-05-30胡展奋
新民周刊 2011年36期
关键词:南京
胡展奋
“提防蛇蝎一样地提防倒地老人。”
我不知道日后的修史者面对这样可怕的话会做何感想——有这样的时代这样的人心么?是的。我们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东郭先生与狼》不再是寓言。
被称做“世纪恶判”的南京彭宇案(2006年11月20日),其实远非“首例”,2006年3月15日,时年88岁的刘老太在合肥六安路倒地受伤,被两名中学生“爱心”送医院。一年后,合肥中院庄严宣判,两名中学生的监护人共同赔偿刘老太4.7万元。
自彭宇被判赔付4.5万元后,郑州的李凯强和天津的许云鹤也分别因为救人被判赔付7.9万元和10.8万元,似乎发现了“生财之道”,一时各地老人竞相倒地,“诬恩案”此起彼伏,行人相诫,遇“倒”不碰。
“一碰倾家,再碰倾城。”社会风气大溃,“中国的老人怎么了?!” 如果让智障者服刑,是“丧尽天良”,那么,把一个不顾风险施救的路人诬为“肇事歹人”又何尝不是丧尽天良!
相信很多人有同样感觉:正常社会,老人通常是“正直、善良、诚信、睿智、宽容”的象征吧,几乎所有的民族,都尊老,这是人类社会的通识,但我们这里,新近进入公众“倒地视野”的老人,怎么都跟蛇蝎一样?
事实上,社会舆论对倒地老人是否真的把良心打入谷道而反噬,一直是疑疑惑惑的,“难道人,真那么冷血吗?毕竟救了你啊,动物也感恩呐……”——感谢科技,甚至感谢“监控”、感谢偶然,感谢如皋大巴驾驶员殷红彬、感谢车载监控探头,既还原了事故真相,也侧面澄清了“彭宇们”的冤情,在铁的事实面前,原本一口咬死“恩公”的“诬老太”不得不狼狈改口,承认了自己的诬告,所谓“探头也昭昭”,人们由此终于认定:确有“蛇蝎老人”,而且为数不少,危害社会,败坏风气,令行人“畏老如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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