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结婚和准备结婚的都绕不开
2011-05-30应琛
新民周刊 2011年36期
应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显然成了一块激起千层浪的巨石。
究其原因,只因新解中提到了房子。正像《蜗居》、《裸婚时代》这样的电视剧大热是因为将房子提到了婚姻的主题一样,婚姻法新解,对婚姻中的房产归属做了解读,自然牵动了大众最敏感的神经。
尽管律师强调,司法解释三不是法律,所具备的法律效力层级较低。但是,它的背后却涉及到情理法等社会各个层面。它的出台真会改变年轻人的择偶观吗?会让女性变得更加独立自尊、放弃拜金的想法吗?会让婚姻更少算计回归本真吗?
《新民周刊》联合腾讯网推出有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网络调查,希望会有一个答案。在为期两周的调查中,有1万多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近80%的网友表示知道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三,而参与投票的女性占到七成,且超过半数的为已婚人士,凸显女性对司法解释三较为关注。
爱情还能被Hold住吗?
房子,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都是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投资,而婚姻则是最大的感情投资。但如果法律不能保证婚姻双方对房子的共同利益时,还会有多少人相信那薄薄的一纸契约?
不过,在本次网络调查中,绝大多数网友仍认为“婚姻永远不会过时”,而“恋爱基础对于婚姻非常重要”。其中,有意思的是,虽然有近42%的网友认为“有了共同房产未必婚姻就有安全感”,但在回答“拥有房产对婚姻而言重要与否”时,几乎所有人都会考虑房子问题,更有超过七成网友表示“非常重要,必要条件”或“一般重要,酌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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