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会话含义理论的实际运用及不足
2011-04-13□郭锐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1年2期
□郭 锐
(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山西 太原 030012)
研究语言的本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语言能更好地服务于人们日常生活的学习、交际。我们在学习某一种语言学理论时,首先需要强调其语用目的,即: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表达能力;提高理解能力;提高对交际效果的控制能力。
一、会话含义理论
美国哲学家格赖斯(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WilliamJames讲座上提出了语用学方面的一种新理论,即会话含义理论。这一理论指出,谈话是受一定的条件制约的。人们的交谈之所以不至于成为一连串互不连贯的话语,是因为交际双方都必须遵守一些基本原则,从而使交际活动能顺利进行。他把这种共同遵守的原则称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如果在交际中,说话人的话语在表面上违反了合作原则,那么,他可能是故意这样做的,这时听话人就要根据当时的语境,推断出说话人违反合作原则的目的,即了解他违反合作原则的隐含意义。格赖斯把这种在言语交际中使用的隐含意义称作“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二、合作原则
格赖斯认为,人们在谈话中总有一个共同接受的谈话目的。在谈话的各个阶段,也可以有各个阶段的谈话目的。谈话必须要遵守合作原则, 在一次谈话及其各个阶段中,谈话的参与者相应于谈话的目的和要求应当做出自己的积极贡献。格赖斯的合作原则包含四大准则(maxims):
量的准则(quantity maxim):1.所说的话应包含当前交谈的目的所需要的信息。2.所说的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