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国煤炭产业集中度路径的思考
2011-04-13许金新
中国煤炭工业 2011年6期
文/许金新
合理的产业集中度有两方面的内涵,一是产业总体规模和企业个体规模的合理性,二是产业内部发展阶段的高级化,并且两者之间有着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效应。从总体上看,调整产业集中度不外乎市场的和非市场化两种基本路径。
一、我国煤炭产业提高集中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从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协调布局的角度分析,我国煤炭产业在发展形态上具有复杂化的特点,在产业结构上具有分散化的问题。这样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必然具有过度竞争的市场行为和总体效率不高的市场绩效。由于我国煤炭产业的这些特殊性,也决定了我国煤炭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既有一般产业的普遍性问题,还有一般产业所没有的特殊问题;既有国内有序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提高国际化竞争水平的现实需要。
1.提高产业绩效客观要求优化产业结构。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资料,2009年我国煤炭产业CR4=20.89%,CR10=33.09%,还没有形成低集中寡占型的结构(30% 2.我国能源战略安全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的不可再生性、能源需求的持续增长趋势和能源供给的多种局限性,要求供需双方都能理性地生产、供应、消费。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减少生产和市场盲目性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建立供需战略联盟或构建产业上下游一体化体系。这在小、散、低的产业水平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必须依赖于一定程度的产业集中度作为基础和前提。 3.我国煤炭产业应通过集中化实现高级化。……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