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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澳大利亚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实证分析*

2011-04-11邵桂兰王仕勤

关键词:中澳单位根水产品

邵桂兰 王仕勤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一、引言

自1972年12月中澳正式建交之后,两国的经贸合作路径不断拓宽,水平逐年提升。目前,中国是澳大利亚的第三大农水产品出口市场,仅次于日本和美国;澳大利亚则位列美国、阿根廷、巴西之后,是中国的第四大进口农水产品来源国。期间中澳两国农水产品贸易虽有波动,但贸易总量整体呈上升趋势,自1996年起,双边的农水产品贸易年均以9. 97%的速度增长。到2009年,中澳农水产品贸易总额达到15.37亿美元,其中,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农水产品总额为9.84亿美元,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农水产品总额为5.53亿美元;澳大利亚农业的发展独具特色、竞争力强,截至2008-2009财年,其农业人口达31.8万,渔业人口达0.9万,产值分别为451.62亿澳元和21.83亿澳元,其许多农产品在世界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牛肉、羊肉、小麦和羊毛等;同时,水产品在两国贸易中表现十分活跃, 2009年中国对澳出口额达5390万美元,同期从澳进口额达2394万美元,分别是1996年的13倍和4.4倍,说明两国水产品贸易增长迅速,未来仍有较大拓展潜力。另外,中国依托劳动力密集型农水产品的优势对澳方的出口量也逐年增长,贸易商品的数量和档次都在逐步提升,贸易方式也由以往的完全产业间贸易逐渐转向产业间和产业内贸易方式共存发展,这种变化必将对两国贸易利益分配和国民福利产生重要影响,这就需要从产业内贸易的角度对中澳两国的农水产品贸易进行深入研究。

随着中澳两国农水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产业内贸易是同一产业内部差异品的交换及中间品的交换,也就是在某一时期出口某种产品的同时又进口同种同类产品。与强调比较优势等的产业间贸易不同,它与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化、偏好相似性、需求多样化和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等有密切关系。[1]有关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研究的侧重点虽各不相同,但大体可以归纳为两类:首先,是在研究中国和澳大利亚产业内贸易过程中涉及到两国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而非针对两国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的专门研究,如张彬,孙孟通过对Aquino指数的计算并利用GHM法将产业内贸易细分为垂直型和水平型,来分析中澳两国初级产品产业内贸易。[2]王介雯分析认为中澳产业内贸易中初级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绝对贸易额与制成品的绝对贸易额差距逐渐缩小,但对两国整体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所起的作用不如制成品。[3]其次,是专门针对中澳农产品贸易方面的研究,包含产业内贸易方面的分析,如司伟和周章跃研究了中澳农产品贸易结构、贸易集中度、产业内贸易等问题,发现中澳农产品贸易总体呈上升趋势,但产业内贸易水平不高,农水产品贸易存在很强的互补性。[4]黄照影通过计算 G-L指数分析中澳农产品的贸易形式;王春玉通过计算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得出中国和澳大利亚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具有较大差别,以互补性为主。[5]张佳通过对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贸易互补指数等的计算,分析两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态势。[6]杨进一通过对中澳水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测算、比较优势分析及贸易强度分析得出两国在水产品出口种类上呈现较大差异,贸易互补性强,存在较大的贸易拓展空间。蔡春林分析认为中国与澳大利亚水产品的贸易互补性大于竞争性,我国水产品生产标准尚不规范,质量检测不足,在产品种类和品质上与澳方产品存在较大差距。[8]在分析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从产业内贸易的角度,对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做进一步分析,在测算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基础上,分析两国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水平,并对影响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提出两国农水产品产业贸易发展的建议。

二、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实证研究

(一)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测算

本文以 Grubel-L loyd①格鲁贝尔-劳埃德指数:GL Ii=1-{|Xi-Mi|/(Xi+Mi)},i指农产品贸易行业中第i个农产品行业,以Xi和Mi分别表示其出口和进口;当此值越接近1,则表明该类农产品贸易模式越倾向于产业内贸易,越接近0表示该类农产品贸易中产业间贸易越重要。指数为基础,分析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变化,时间跨度为1996 -2008年,结果如下:

表1 中澳各章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 G-L指数

表1是中澳各章农水产品在1996—2008年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十三年中,产业内贸易指数多数年份在0.5附近的是 HS03(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HS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HS11(制粉工业类品)和hs22(饮料酒及醋),说明这几章农水产品在中澳贸易中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产业内贸易指数历年都低于0.5的有HS01(活动物)、HS02(肉及食用杂碎)、HS04(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HS05(其他动物)、HS09(咖啡、茶叶和调味香料)、HS10(谷物)、HS15(动物植物油脂;蜡和食用油脂)、HS16(鱼、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HS20(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制品)、HS24(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这十章农水产品在近些年的中澳贸易中主要是产业间贸易,其中 HS01(活动物)为完全的产业间贸易,我方只有进口没有出口,HS02(肉及食用杂碎)、HS10(谷物)、HS24(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这三章也接近完全产业间贸易;从各章农水产品在这十四年的平均值来看,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在0.5以上的在24章中占了3章(HS03、HS08、HS22),说明在中澳农水产品贸易中,以产业内贸易为主的农水产品种类比较少,主要还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在这三章中,HS03(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很高,除97、98两年指数低于0.5外,其余年份均在0.5以上,历年的指数波动幅度不大,13年的平均值达到0.6757,说明中澳双方在水产品上的产业内贸易活跃,原因是中国和澳大利亚在水产品生产种类上存在着较大差别,澳大利亚的水产品主要为热带鱼类,中国水产品主要为温带鱼类;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内消费者对食品的营养价值、品种花样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就有效地刺激了中澳两国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此现象完全符合产品差异化理论对产业内贸易的解释。中国和澳大利亚水产品出口在产品种类上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具很强的互补性,并且在互补性产品中还有部分存在较大的贸易拓展空间,因此,双方进行水产品贸易的条件非常有利。[7]表明中澳水产品产业内贸易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表2 1996—2008年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简单平均及加权平均值

表2的数据表明,就总体而言,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一直远低于0.5,说明中澳总体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还很低,仍有较大发展潜力。同时简单平均产业内贸易指数大于加权平均指数,说明产业内贸易指数较高的农水产品在中澳双边贸易中的比重较小,而产业内贸易指数较低的章节的农水产品的贸易额占比较大,各品种农水产品贸易发展很不平衡。从变化趋势来看,两国总体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呈现出明显的走势,加权产业内贸易指数呈平稳递增的态势,波动幅度不大,只在2003至2004年略有下降,但随后直至2009年都呈现逐年递增态势。

(二)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1、模型的构建和变量的选择

基于上述对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地测算,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本文主要选取经济规模、经济规模差异、人均收入差异,以及对外开放度这几个变量对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变量定义和预测符号见表3。

表3 变量定义和预测符号

按照选取的变量,我们建立一个多元线性模型, Y代表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回归方程设定如下:

LN Y=C+aLNX1+bLNX2+cLNX3+dLNX4+ut

2、实证分析过程及结论

根据选取的时间序列数据,运用Eview S3.0软件,采用最小二乘法对上述方程进行回归分析,过程如下:

(1)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因为对数据取自然对数不改变原变量的协整关系,且能使变量的趋势线性化,从而消除时间序列数据中存在的异方差问题,故对所有变量进行自然对数变换,记为LN Y、LNX1、LNX2和LNX3,LNX4,在对各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前,必须保证变量同阶平稳,因此我们首先利用ADF检验方法对其进行单位根检验来判断各变量的平稳性。ADF检验包括一个回归方程,左边为序列的一阶差分项,右边则为序列的一阶滞后项、滞后差分项,有时还有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在进行ADF检验时有三个选择。第一是回归中是否包括一个常数项,第二个是回归中是否包括一个线性时间趋势,第三个是回归中应包括多少个滞后差分项。ADF的检验的输出结果包括检验滞后变量系数的ADF统计量和检验所需的临界值。如果系数显著的不为零,实为小于零,那么变量包含单位根的假设将被拒绝,从而接受平稳的备择假设。如果ADF统计量为负且绝对值很大,则拒绝单位根假设而表明序列是平稳的。进行ADF检验后,需对实际的回归方程进行检验,必要时需通过增加或删除常数项、趋势项等重新进行检验。同时若ADF统计量的值比报告的临界值大,就不能拒绝非平稳和存在单位根的假设,序列可能存在非平稳性,需进一步检验序列是I(1)(一阶单整)或是更高次的单整,直到平稳为止。[9](P85)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4。

表4 变量平稳性检验

由表4可知,变量LN Y、LNX1、LNX2和LNX3,LNX4的水平序列都不能拒绝单位根假设,说明存在单位根,故它们的水平序列都是不平稳的;而它们的一阶差分序列也不能拒绝单位根假设,说明一阶差分序列是不平稳的;而它们的二阶差分序列都拒绝单位根假设,说明原序列二阶差分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故它们的二阶差分序列都是平稳的,即都是I(2)序列。因协整关系只存在于同阶单整的时间序列之间,所以我们判断LN Y、LNX1、LNX2和LNX3,LNX4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2)协整检验与分析

若所涉及的变量都是二阶差分平稳[I(2)]的,且这些变量的某种线性组合是平稳的,则称这些变量之间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它反映了所研究变量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本文采用基于回归残差的EG两步法,对服从同阶单整的变量的协整关系进行检验,首先对各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结果如下:

Lny=-19.38402-0.323030lnx1-0. 489641lnx2+0.772156lnx3-0.010257lnx4

t=(-1.743991)(-0.652810)(-0. 531338)(0.894049)(-0.006965)

R2=0.829255 F=9.713399 DW=1. 994691

通过对各变量进行回归并对其残差序列平稳性检验,从表5可以看出,残差序列为平稳序列,该协整关系成立。

表5 残差序列单位根检验

从方程估计的结果看,可决系数为0.829255,模型拟合情况比较理想,同时DW=1.994691,接近于2,所以不存在自相关性,但可以看出虽然R2较高,但t值都不显著,且部分变量的符号与预测的值并不相符,故我们针对各解释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根据简单相关系数确法定多重共线性的严重程度。

表6 解释变量多重共线性检验

从表6可得lnx3与lnx4的相关系数为0.98,接近完全线性相关,但我们知道多重共线性不是存在与否的问题,而仅仅是程度问题,于是在考虑到所设模型的精确性又不致严重损害模型完整性的前提下,将变量lnx3剔除,再对余下的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回归模型如下:

lny=-26.68824-0.521617lnx1-1. 1864991lnx2+1.270347lnx4

t=(-3.581580)(-1.193036)(-2.440868) (3.753548)

从表7可知,通过对其残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其残差序列通过平稳性检验,可知各变量间存在协整关系。

表7 残差序列单位根检验

从方程估计结果看,可决系数为0.812195,模型拟合情况比较理想,DW=1.928957接近于2,所以不存在自相关性,各变量的t值也较显著。针对该模型回归结果,可得以下结论:经济规模对双边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有较大影响作用,中国与澳大利亚GDP的均值每提高1%,产业内贸易就增加约1.27个百分点,说明市场规模扩大有利于中澳双边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这也充分验证了规模经济理论。两国间收入水平差异对双边的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有负向影响,收入水平差距每提高1%,产业内贸易就降低约1.19%,因为收入水平有较大差异,致使两国间的需求结构重叠部分相对较少,继而导致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也完全符合需求偏好相似理论;至于变量贸易对外开放度的符号与预测的值并不相符,考虑到农水产品的贸易受保护的程度较高,诸如农水产品保护政策、技术贸易壁垒等,所以对外贸易的开放程度并不能真实反映农水产品贸易的开放程度,存在数据失真的情况,故而符号与理论预测值不符。

(3)格兰杰检验与分析

由协整检验结果知道,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与经济增长、经济规模、人均收入差异,以及对外开放度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但是这种均衡关系是否构成因果关系及因果关系的方向如何,尚需进一步验证。本文采用Granger提出的因果关系检验法来解决该问题。检验结果见表8。

表8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

根据表8可知:(1)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贸易对外开放度是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的Granger原因,说明贸易对外开程度的加大有助于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开展,而不是相反,也不存在互为因果的情况。(2)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两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的差别与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互不为Granger因果关系。(3)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两国国内生产总值是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的 Granger原因,说明两国经济增长促进了双边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而不是相反。

三、结论与建议

实证分析表明,从总体水平上看,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双方农水产品互补性强,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从细分章节看,其中S03、HS08及HS22章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其余章节产品大部分较低,而HS01、HS02、HS24、HS51、HS52历年都接近完全产业间贸易。从变化趋势看,两国总体加权产业内贸易指数呈平稳递增的态势,历年波动幅度不大,只在2003—2004年略有下降,但随后直至2009年都呈现逐年递增态势。从影响因素看,规模经济对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的贡献较大,成正相关,而收入差距对中澳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有负的影响,但由于农水产品贸易保护壁垒的存在导致贸易对外开放度对其影响不大。今后中国在与澳大利亚的农水产品贸易中应注意三点:第一,继续发挥优势农水产品的作用,积极拓展劳动力密集型和加工农水产品市场。尽管澳大利亚的农业高度发达,但中国也有许多农水产品对澳大利亚出口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与澳相比,中国的劳动力资源丰富、食品加工业也比较发达,中国在 (HS22),肉及水产品制品(HS16),其他植物产品(HS14)和果蔬制品(HS20)、HS13等具有很强的比较优势,在这些农水产品方面,中国企业可以开拓出更大的空间。第二,澳大利亚对农水产品的技术壁垒很严格,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对澳的农水产品出口。中国受影响较大的主要有水果、蔬菜和部分经济作物,而这些正是中国对澳大利亚的优势出口产品。由此看来,今后中国应加强研究澳大利亚的涉农环境法律规范、技术标准及限制措施,并随时关注这方面信息的变化,以使中国出口的农水产品符合澳大利亚的要求,减少中国农水产品进入澳大利亚市场的阻力;此外,中国也要加紧与国际接轨的农业生产标准体系的建设,以体系和机制控制和提升中国农水产品从种植到深加工各环节的质量与品质。水产品方面,应走可持续发展的养殖道路,避免为追求眼前利益而破坏生态环境进而降低养殖水产品质量的恶性循环。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严格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从养殖许可、养殖场检测等环节入手,保证可持续性养殖,从长远角度争取市场份额。[8]从根本上跨越非关税壁垒的阻碍。第三,中澳两国农水产品整体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但互补性较强,具有良好的产业内贸易开展基础。与中国相比,澳大利亚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专业化、集约化程度更高,中国今后要在农业领域加强与对方的交流合作,通过引进和推广新品种以及先进的生产加工技术进行农水产品深加工,继续扩大具有较强竞争力产品的出口,转变中国在双方农水产品产业内贸易中主要出口低附加值产品的贸易模式,提升高附加值农水产品在两国产业内贸易中的比重。

[1]吴宏,胡春叶.中美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 2009,(6):26-31.

[2]张彬,孙孟.中澳两国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基于1997-2007年进出口贸易数据[J].国际贸易问题,2009,(5):41-47.

[3]王介雯.中国与澳大利亚产业内贸易研究 [D].中国海洋大学, 2009.

[4]司伟,周章跃.中国和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动态和展望[J].中国农村经济,2007,(11):4-14.

[5]王春玉.中国与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分析[D].华中农业大学,2008.

[6]张佳.基于FTA视角的中国与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研究[D].中国农业科学院,2008.

[7]杨进一.中国—澳大利亚水产品贸易关系分析[J].特区经济, 2008,(2):95-96.

[8]蔡春林.实现互利共赢的新平台——建立中冰、中挪、中新、中澳等自由贸易区对我国水产养殖业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J].国际贸易,2008,(3):37-41.

[9]张晓峒.Eview s使用指南与案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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