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WTO法律文本英汉翻译的文外因素分析
2011-04-07夏党华殷霄雯
华东交通大学学报 2011年1期
夏党华,殷霄雯
(华东交通大学1.外国语学院;2.国际学院,江西南昌 330013)
世界贸易组织(WTO)官网显示,WTO法律文本(WTO legal texts)或WTO文献(WTO documents)主要是1986-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此后产生的一些法律文本(如《信息技术协定》)也是正式的法律文本,中国的入世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也是WTO法律文本的一部分(但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是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的版本)。
WTO法律文本英汉翻译在国内研究得并不多,大多从文本本身的角度如文体特征、语言特点、长句翻译等来研究、分析,如《WTO协议的文体特征探析》[1]、《WTO文本的句法特征及汉译》[2]、《WTO文本的词汇特点及其翻译》[3]等。从翻译实践来看,WTO法律文本因其官方性质、内容专业性和语言结构的复杂性,只有少量的系统性和集体性译作,比如200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世界贸易组织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文本(中英文对照)》[4](以下简称《法律文本》,中文版本不具法律效力),乃当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世界贸易组织司组织各方面专家的集体译作,无论是内容和形式都非常忠实原英文文本,是值得研究的好译本,但译者没有对WTO法律文本英汉翻译进行任何阐述。本文运用诺德的《翻译的文本分析模式》[5](以下简称《模式》)中的文外因素分析模式,具体分析影响WTO法律文本英汉翻译的文外因素,希望能从理论和实践上拓宽WTO法律文本英汉翻译的视野和思路。
1 诺德的《模式》的理论原则
翻译的文本分析模式实际上是对语言在某个语境中的使用功能进行分析,并根据预定的功能采取合适的翻译策略[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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