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发展研究
2011-04-03高敏
高 敏
(河北联合大学,唐山 063000)
1 前言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诸多媒体就对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问题展开了讨论,进入21世纪以来,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服务更是成为热门话题。总的来说,不管是从社会呼吁还是高校图书馆自身发展的要求,昔日固步自封的高校馆应该向社会开放都是毋庸置疑的事。在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校图书馆,历来十分重视图书馆的社会化职能。在美国、英国和德国等国家,高校图书馆基本上是全方位地向市民开放,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进出图书馆并且不需要证件[1]。我国距离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虽然许多高校图书馆已经在陆续地、不同程度地向社会开放,在社会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总体上社会化服务的进展仍然是缓慢的,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发展的因素。因此,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的必要。
2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现状
2.1 主要服务内容与方式
2.1.1 面向个体用户的基础服务
高校图书馆为社会用户提供的基础服务主要有:文献借阅、开放电子阅览室、提供数字资源、复印打字传真等服务以及利用馆内的服务设施,如自习室、视听室等服务。在传统借阅服务方面,各高校图书馆多采取“部分向社会”开放形式,如北京大学图书馆、清华大学图书馆、重庆大学图书馆以及其它许多高校都采取免费或收取少量费用办理临时阅览证的方式为校外读者提供服务[2]。
2.1.2 面向集团用户的专项服务
(1)为地方政府提供信息服务。如广州大学图书馆于2003年下半年开发建设“媒体眼中的广州”新闻资料全文数据库,常年为属地省、市政府10个厅、局、委、部、办和3个区政府提供综合类专题信息产品和舆情分析,在为广东省、广州市有关部门及各区政府提供信息服务中做出了可喜的成绩[3]。(2)与公共图书馆或社会机构合作开展资源共建或信息服务。采取的方式有:共建图书馆联盟,如吉林省多所高校图书馆加入“吉林省图书馆联盟”;共建分馆,如北京工业大学图书馆与首都图书馆合作建立了首都图书馆分馆;开展业务合作,如上海中心图书馆、湖南省“文化共享进高校”活动中均有高校图书馆的参与。(3)面向行业(企事业)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如扬州大学图书馆于2007年11月在图书馆网站上开通了面向地方的“扬州大学—扬州市中小企业科技文献共享服务平台”,为本地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查新、代查代检、原文传递等服务。
2.2 服务中存在的障碍与不足
2.2.1 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
2002年2月21日,国家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在第四章读者服务中提出:“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4]。但这毕竟属于模糊的和建议性的,而且也没有纳入国家法律,对图书馆不能形成强制性的约束,对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开展缺少强有力的推动。
2.2.2 体制不健全与观念淡薄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和文化事业分属不同系统,公共文献信息服务通常被纳入公共文化事业范畴,高校图书馆只关注高校内部的信息服务与效应。其工作重心是校内师生,组织结构也围绕着校内服务而设,一般没有专设社会服务部门,影响到社会化服务的开展。而且,在高校图书馆人的传统观念里,为本校师生服务属天经地义份内之事,而对敞开校门接待社会读者则缺乏积极性与能动性,高校社会化服务意识普遍不高。这种“封闭保守”的管理体制、陈腐落后的服务观念严重制约着高校图书馆的发展,影响了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和为社会服务的进程。
2.2.3 社会化服务存在一定限制
主要体现在读者限制、时间限制和资源限制三个方面。读者方面,高校图书馆一般有选择地向特定社会成员开放,对社会读者有一定的学历、职称或单位要求,以控制社会入馆人员数量;时间上,高校图书馆根据高校师生使用图书馆资源的时间特点,一般只有在节假日或寒暑假期间才向社会读者开放,以避免与高校师生文献利用发生冲突,方便借阅管理;资源上,高校图书馆以向社会用户提供电子资源、信息咨询和文献传递等虚拟服务或远程培训等服务为主,控制有限的实体资源。
3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发展举措
3.1 制度上明确
首先要制定专门的文件。在我国目前尚没有出台《图书馆法》的情况下,需要政府部门确立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职能,在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的范围、形式和具体做法上给予一定的明确指导,积极制定有关政策,敦促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服务。其次要设立专门的部门。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肯定会给学校和图书馆的管理带来一些实际问题,因此应调整组织结构主动适应发展需要。可成立以社会用户为主的特色阅览室、信息服务部或技术公关部等,建立适于对外开放的组织结构。要制定一套适合信息服务社会化的规则,细化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及合作方式等,使信息服务规范、科学地运作。
3.2 观念上转变
由于很多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对于向社会开放思想上有抵触情绪,认为会影响高校图书馆基本职能的发挥。因此要有效地实现高校图书馆服务的社会化就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观念,适应社会需求,确立社会化服务的理念,努力使高校图书馆在为本校师生服务的同时自觉融入社会信息服务系统,主动担纲为社会提供服务的责任,让社会读者有机会去接触和利用高校图书馆的资源以满足各自的需求。
3.3 服务上深入
3.3.1 实体资源服务
高校图书馆在馆藏分布、资源购买等方面一直是围绕自身的教学、科研进行的,因此在将信息服务功能延伸至社会的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所以,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要有效地开展,必须立足馆藏资源,根据社会用户需求调整文献资源配置。在采访时要把本地的支柱产业、地方特色、民族文化等因素考虑进去,以提高实体信息资源的流通率。由于高校图书馆拥有更加充裕的资金和更加丰富的文献资源,除以现有馆藏、设备为社会读者提供实体信息资源服务外,还可以开展“图书漂移”或“流动图书馆”等活动。在充分调查社会用户信息需求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形式,建立起灵活多样的流动图书馆或流动图书站,实现“图书漂移”,以满足基层图书馆读者的文献需求[5]。
3.3.2 虚拟资源服务
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化服务需要在不影响本校教学和科研的前提下进行,因此向社会开放除提供传统资源的服务外更应该开展虚拟资源服务,即充分利用高校馆人员、网络设备的优势和丰富的数字信息资源,提供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全文数据库等电子信息资源服务[6]。可在本馆主页上设立一个专门为社会用户提供服务的窗口或栏目,加强与社会用户的沟通与交流,为他们提供所需的信息资源与信息服务。有条件的高校图书馆还应积极谋求与社会信息机构、电信企业、计算机中心合作,形成一个新型的、综合型的信息服务集团,使“无墙图书馆”、“数字图书馆”成为现实。
3.3.3 不同层次的信息服务
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展的信息服务由于面对的用户不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向普通居民的大众化信息服务;一种是面向特定人群的深层次信息服务。大众化信息服务形式主要有:文献传递;举办公益讲座;开办学习班或培训班;提供信息查询或检索服务等。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科普知识教育、多种数据库的讲座及培训服务,可以提升市民的文化修养和文明素质,起到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作用,深受广大市民欢迎。深层次信息服务形式主要有:课题跟踪、专家导读、科技查新、信息代理、文献代查、参考咨询等服务以及利用特色资源开展的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等[7]。开展深层次信息服务,可以先从基层科研人员和校友开始。因为基层科研人员极度缺乏高科技含量的文献信息,校友在离校后也享受不到原来的资源便利,影响到他们的深造和事业再发展。积累一定经验之后,再争取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开展的科研课题并在其中扮演必要的角色。例如,提供世界各地有关本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的情报,协助查阅和提供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文献信息资料等。需要注意的是,高层次信息需求毕竟是少数,高校图书馆更容易也更有条件开展的是针对普通居民的大众化服务。只有将满足大众化文献信息需求的服务放在首位,才能体现高校图书馆的公益性,才能实现普遍均等的图书馆服务要求,真正提高高校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
4 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需坚持的原则
4.1 量力而行,主次有序
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化服务后,随着社会用户的不断介入,将会对主体用户(本校师生)在利用图书馆的馆舍资源、文献资源和网络资源等方面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向社会开放影响了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则得不偿失。因此高校图书馆无论开展何种社会服务,都必须以保障本校读者使用为前提,在校内与校外服务中发生矛盾时,应优先满足校内需求。同时,由于高校图书馆的情况千差万别,所面对的社会信息环境也各不相同,每个馆在实行对外开放进程中绝不能照搬其他馆的方式、方法,应仔细分析自身经济实力、技术实力、馆藏实力及馆藏特点量力而行,在满足本校师生正常借阅情况下合理确定开放范围和开放程度,做到因地制宜,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化服务效果。
4.2 适当有偿,公益为主
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无疑会在常规工作之外增加劳动和成本,因此可以在面向社会服务时考虑经济效益,适当采取有偿服务。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第21条也明确指出:“面向社会的文献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成果的实际效益收取适当费用”。尽管如此,高校馆开展社会化服务仍然应以公益为主。这是因为:一方面,高校图书馆的建立和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投入、社会的支持,所利用的文献信息资源在本质上也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另一方面,高校图书馆开展公共文献信息服务是其社会服务职能和社会教育职能的自然延伸,对高校馆本身的发展也是有益的,因此有义务在为社会公众服务中坚持公益性原则[8]。从长远来看,开展公益性的公共文献信息服务能展现高校图书馆在服务社会、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方面所发挥的社会价值,扩大自身的社会影响,为未来的发展争取到更多的经费来源和社会支持。
5 结语
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总体上还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与为教学科研服务已有相对完善的服务模式相比,社会化服务实践过程中还会遇到不少新问题,如建立与社会化信息服务相适应的机制问题、信息服务的成本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等。这些问题尚有待业界人士不断探索和逐步解决。总之,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各馆应根据自身条件确定社会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并根据读者的需求变化不断调整和充实,才能使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1]沈光亮.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实践与发展[J].图书馆建设,2010,(10):73-77.
[2]王 姝,魏群义,沈 敏.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模式探讨[J].图书情报工作,2010,(54):74-77.
[3]李丕仕,王 静.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的尝试与发展探析[J].图书馆杂志,2010,(11):50-52.
[4]教高[2002]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Z].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02,(2).
[5]李久林.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服务之探讨[J].科技管理研究,2009,(12):199-202.
[6]李应中.高校图书馆社会化服务研究[J].图书与情报,2010:(6):125-127,142.
[7]赵 怀.试论高校图书馆社会服务[J].图书馆论坛,2010,(5):29-31,34.
[8]刘文青,鄢朝晖.高校图书馆开展公共文献信息服务探讨[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9,(8):9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