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中开设赌场罪的若干问题探讨
2011-03-31唐继红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5期
唐继红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重庆400700)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一种不同于传统赌博方式的新型赌博——网络赌博悄然兴起。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网络赌博开始向中国境内渗透,并逐渐从沿海一带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向内地蔓延。网络赌博中开设赌场与传统的开设赌博虽然具有共同的本质特征,但因其属于新型高科技犯罪,并因其固有的隐蔽性、电子化等特点,网上开设赌场罪在司法实践中取证及认定均有一定难度,因此,准确认定与把握网络赌博中开设赌场罪是司法实践中亟需探讨的问题。
1 我国网络赌博犯罪现状简况及本地区情况
近几年来,据有关报道,境外赌博公司在境内组织赌博的有129家,境内赌博网站有787个;中国每年由于赌博而流到境外的赌资金额,几乎等同于2004年全国旅游业的总收入,超过6000亿元。在台湾注册的“新宝盈”,1个月的国内累计投注金额就高达136亿人民币。
为严厉打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从2010年1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其中,重庆市公安机关在此专项行动中先后开展了三次集中收网行动,共捣毁了23个网络赌博团伙,抓获网络赌博违法犯罪嫌疑人233人,刑事拘留121人、治安处罚98人,涉案累计投注金额逾亿元;扣押、冻结涉赌资金1000余万元。在这些网络赌博犯罪案件中,开设赌场所占比例较大,以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2010年所受理的网络赌博犯罪为例,受理审查起诉的网络赌博案件共为9件13人,其中7件11人为开设赌场罪,所占比例达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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