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子的逸事》生态伦理思想解析①
2011-03-31纲张晓舒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5期
李 纲张晓舒
(1.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文系,湖北 武汉 430064; 3.华中师范大学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坛子的逸事》生态伦理思想解析①
李 纲1,2张晓舒1,3
(1.华中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文系,湖北 武汉 430064; 3.华中师范大学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斯蒂文斯的著名诗歌《坛子的逸事》以隐喻的方式表达了诗人的生态伦理思想。诗人认为人类无权凌驾于自然之上,更没有足够的能力统治自然。如果人类一味侵犯自然,只会给自己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面对恒久自在的大自然,最终成为一桩逸事。
斯蒂文斯;坛子的逸事;生态伦理
20世纪美国诗人斯蒂文斯写过一首名为《坛子的逸事》(Anecdote of the Jar)的小诗。在诗中,一个圆圆的小坛子被放置在了田纳西州广袤的原野上,从而建构出一幅对比鲜明、意味隽永的画面:
我把一只坛放在田纳西,
它是圆的,置在山巅。
它使凌乱的荒野,
围着山峰排列。
于是荒野向坛子涌起,
匍匐在四周,再不荒莽。
坛子圆圆地置在地上,
高高屹立,巍峨庄严。
它君临着四面八方。
坛是灰色的,未施彩妆。
它无法产生鸟或树丛,
不像田纳西别的东西。
(赵毅衡译)
不过,这个被放置在原野上的小坛子起初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尽管斯蒂文斯对这首诗倒是颇为自赏,并将它收入自己的第一部诗集《风琴》。直到1931年《风琴》重印之后,评论界才开始意识到这部诗集的价值,斯蒂文斯由此声名鹊起,《坛子的逸事》也随之蜚声诗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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