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若干问题综述
2011-03-31侯爱琴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荆州434023
长江大学学报(自科版) 2011年15期
侯爱琴 (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荆州434023)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和关键的组成部分,本质上是全社会人人都能公平地享受国家的发展成果和来自于公共财政的公共福利,无差别化是其理想的设计与选择[1]。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现阶段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剧,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乡二元性特征明显,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转轨时期。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这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新一轮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这种形势下,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已是渐行渐近。目前,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已成共识,笔者不再赘述,仅就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策略、路径和措施等热点问题作一综述。
1 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时机
城乡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当今发展中国家的实践证明,随着社会经济进步,必然要求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元化发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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