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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与“圣人”之“大仁”
——《老子》第五章主旨简说

2011-03-20李金坤

武陵学刊 2011年5期
关键词:老子

李金坤

(江苏大学 文法学院, 江苏 镇江 212003)

□中华德文化研究□

“天地”与“圣人”之“大仁”
——《老子》第五章主旨简说

李金坤

(江苏大学 文法学院, 江苏 镇江 212003)

《老子》第五章是体现老子“天人合一”、崇尚自然思想的代表性章目之一。此章之主旨,乃在于主张虚静无为,效法天地自然,倡导“天人合一”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思想。作者运用双重比喻手法,强调“圣人”要像“天地”仁爱万物一样地仁爱百姓;而要实现如此之爱,“圣人”就必须进一步像“天地”自然运转生化与仁爱万物一样来尊重客观规律,顺应自然,仁爱百姓。如此“天人合一”的思想贯穿于《老子》全书,意义深远。

《老子》;“天地”;“ 圣人”;“大仁”;“天人合一”

《老子》第五章首二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看似简单,然而,人们对其释义颇多分歧,迄今尚未见其正解。如陈鼓应译为:“天地无所偏爱,任凭万物自然生长;圣人无所偏爱,任凭百姓自己发展。”并且阐释说:“‘天地不仁’是说明天地顺任自然,不偏所爱。这句话是就天地的无私无为来说的。‘以万物为刍狗’,便是天地无私的一种表现。”[1]饶尚宽解释说:“天地没有偏爱,把万物像刍狗一样对待,全凭万物自然生长;圣人没有偏爱,把百姓像刍狗一样对待,全靠百姓自己成长。”[2]辛战军译注说:“天地之德原本就没有什么私亲偏爱,视同万物有如那祭祀求福的‘刍狗’一样,当用则自用之,当废则自废之,一切全都顺其自然。明道之君也没有任何的私爱偏心,而使群臣百官各尽其用,各守其职,从不妄自干涉。”[3]还有很多《老子》注释本的解释都与上列三位先生大同小异,皆一律将“天地不仁”与“圣人不仁”中的“不”字释为否定意思的“不”或“没有”。笔者以为,将“天地”与“圣人”都说成是“无所偏爱”或“没有偏爱”等,都是强为释义而与本义扞格难通的。人们释义的纷纭不一,其关键在于对《老子》第五章首二句中之“不”、“仁”、“刍狗”等三词之释义出现了偏差。本文拟就此略作探索,进而以见全章之主旨。权作引玉之砖,不妥之处,谨请方家鉴而教之。

一 “不”: 应作形容词“大”之解释

“天地不仁”与“圣人不仁”之“不”字,应作形容词“大”解释,方才允当。《辞海》中对“不”的释义有五项,分别为:表否定;通“丕”,大;同“否”;“柎”本字,花蒂;姓氏。其中最为切合《老子》首二句“不”之义者,则是通假字“丕”,即为“大”。《辞海》就此释义说:“《诗·周颂·清庙》:‘不显不承。’按《孟子·滕文公下》引《书君牙》作‘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4]《汉语大词典》释“不”有六个义项,其中释“不”之义项内容较《辞海》周详:“通‘丕’,大。《诗·周颂·清庙》:‘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段玉裁曰:‘丕与不音同,故古多用不为丕。如不显即丕显之类。’高亨注:‘不,通丕,大也。’《逸周书·小开》:‘呜呼,敬之哉!汝恭闻不命。’朱右曾校释:‘不读为丕,大也。’《管子·宙合》:‘君臣各能其分,则国宁矣,故名之曰不德。’郭沫若等集校引丁士涵云:‘古字多以不为丕,此不字当读为丕,丕,大也。’”[5]孔子《论语·为政》中“君子不器”、《礼记·学记》中“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约,大时不齐”的“不”字,皆通“丕”,作“大”讲。如此,方为合乎情理。由于“不”通假“丕”,释“大”义之故,因此,“天地不仁”首二句之问题即可迎刃而解,而第五章的全部解释亦可意脉贯通、旨义完整了。实际上,“不”字当通假“丕”,作“大”讲;“不仁”,即“大仁”。“仁”,不能理解为“私亲”或“偏爱”,而应作“仁爱”、“慈爱”等义讲。而作为祭品的“刍狗”, 无论在祭前或祭后,皆应一律受到人们的尊崇与重视。

二 “仁”:与孔子“仁爱”精神相通

至于“仁”字,则是准确理解全章主旨的又一个重要的关键词之一,因此很有必要全面论析。

“仁”字最早出现于殷商甲骨文中,《尚书》与《诗经》中虽寥寥可见,但其内涵都较为模糊。只有到了孔子的《论语》,“仁”字才第一次如此广泛地得以使用。《论语》涉及“仁”字者多达一百余处,对“仁”字的内涵也有了具体而明确的认同。毋庸置疑,一个“仁”字,便构成了孔子思想的核心范畴,而“爱人”则是“仁”之思想最为集中而直接的体现。这一点,在《论语》中有多处论述。《论语·颜渊》云:“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知。子曰:‘知人。’”(下引《论语》者径注篇名)《学而》云:“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阳货》云:“子游对曰:‘昔者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这种“爱人”的“仁”之精神,深得孔子学生们的普遍理解与体认。如《荀子·子道》云:“子路入,子曰:‘由,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路对曰:‘知者,使人知己;仁者,使人爱己。’子曰:‘可谓士矣。’子贡入,子曰:‘赐也,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贡对曰:‘知者知人,仁者爱人。’子曰:‘可谓士君子矣。’颜渊入,子曰:‘回,知者若何?仁者若何?’颜渊对曰:‘知者自知,仁者自爱。’子曰:‘可谓士君子矣。’”孔子对于三位弟子同一面试题目的不同回答,鉴于出发点与境界的差异,故而他给予的评价也有所区别。不过,他对于弟子们共同理解的“仁”的“爱人”之本质精神,还是甚为欣慰且予以充分肯定的。孔子之所以如此重视“仁”的这种“爱人”之精神,是因为他将这种“爱人”精神的重要性,直接提升到治国理政的思想高度来认识。所以,他常言“古之为政,爱人为大”(《礼记·哀公问》)。孔子还从另一方面来论述无“仁”的极大危害性,所谓:“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可见,一个具有“爱人”精神内核的“仁”字,在孔子心中的分量是非常重的。“仁”之主要精神除主要体现在“爱人”方面外,还包含有与“爱人”相关的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优良美德,诸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颜渊》)“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子路》)“孔子也:‘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曰:‘恭、宽、信、敏、惠。’”(《阳货》)“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雍也》)又如:“仁者先难而后获”、“仁者乐山”、“仁者静”、“仁者寿”(《雍也》),“刚毅木讷近仁”(《子路》),“克己复礼为仁”(《颜渊》),“仁者不忧”、“仁者必有勇”(《宪问》),“仁者莫大于爱人”[6]等。显然,孔子心目中的“仁”,自然已成为以“爱人”为精神特征的完整思想体系。冯友兰指出:“仁以同情心为本,故爱人为仁也。总而言之,仁者,即人之心情之真及合理的流露,即本同情心以推己及人也。”[7]傅佩荣则认为:“仁是一种自觉与感通,自觉是指人自觉为道德实践的主体,可以抉择而且必须为自己的抉择负责。感通是指人体认自我与他人之间,有密切对等的关系。”[8]这些都颇为准确而精当地道出了孔子之“仁”的精华与灵魂所在。

孔子之后,人们对于“仁”之精神的理解与体认,也基本是沿袭其“仁者爱人”的思想精髓的。孟子云:“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荀子云:“仁,爱也,故亲。”(《荀子·大略》)许慎《说文解字》云:“仁,亲也。从人从二。……仁者兼爱,故从二。”[9]韩愈云:“博爱之谓仁,行之宜之之谓义;由是而知焉之谓道。”(《韩昌黎集·原道》)邢昺云:“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者,言泛爱济众,是仁道也。”(《论语注疏》卷十二)故而,自孔子以来,“仁”之义释,即为“仁爱”、“仁慈”、“仁惠”、“仁厚”、“仁德”之意也。由此,我们对孔子所论之“仁”的思想内涵、精神实质以及其对后世之影响等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正如王恩来所指出的那样:“‘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范畴,也是儒家学术得以确立其主流文化地位的主要根据。‘仁’的概念虽不是孔子最早提出的,但经过孔子的诠释和倡导,意义更加明确,内涵更加丰富,推行更加有力,并首次提出和论证了人性、人道、人格与人的生存、发展权利等重大问题,从而使历史上对人的各种认识由此得到升华,使‘仁’由原始的道德概念上升到具有实践性和人文精神的哲学范畴,构建了以人为本位的仁学体系,启动了从人的发现到人的自觉这一历史进程。”[10]

在认真梳理了孔子所论“仁”字的精神实质与来龙去脉之后,我们再来观照老子第五章“天地不仁”首二句中的“仁”字之义,就颇为简易而明晰了。在这里,“仁”,就是“仁爱”的意思。根本不是什么“私爱”、“私亲”、“偏爱”之意,而是一种“泛爱济众”的“兼爱”与“博爱”,只有如此大公无私式的“仁爱”,才是真正的“仁”,倘若其中掺杂着私情偏心,那就不是真正的“仁”。翻检整部《老子》,除“天地不仁”首二句中涉及“仁”字外,还有多处提及“仁”字,如第八章有“与善仁”,第十八章有“大道废,有仁义”,第十九章有“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等。这些“仁”字,其义即是“仁爱”的意思。与孔子之“仁”的含义是相同的。还有,《老子》中与“仁”义类似的词也有不少,表达的均是“仁爱”之义。如第六十七章云:“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这里的“慈”,即指“宽容、慈爱。这是老子政治思想中的重要范畴之一,其含义略近于儒家所提倡的‘仁’”[11]。的确如此,老子之“仁”与孔子之“仁”具有精神相通、异曲同工之妙。所以,南怀瑾认为:“‘仁’字,在《老子》这章(即第五章,作者注)的本文中,当然是代表了周秦时代诸子百家说标榜的仁义的‘仁’,换言之,也就是爱护人或万物的仁慈、仁爱等爱心的表相。”[12]应该说,孔子所推崇的“仁”与老子所推崇的“慈”,都是人类同情心的伟大发扬。由此观之,老子、孔子之“仁”德精神无疑是甚相一致的。

至于老子和孔子之“仁”德精神何以如此相通之理由,主要有两条:第一,他们同处春秋时代,他们的思想脉搏共同感应着时代的脉搏。在那“春秋无义战”的诸侯纷争时代,诸侯割地称雄,战争蜂起,血流漂杵,平民流离失所,哀鸿遍野。面对如此一幕幕“白骨露原野,千里无鸡鸣”的惨不忍睹的社会悲剧,一大批有良心的志士仁人奔走呼号,倡导仁义,希望统治者体认天心仁爱,施行仁德,使天下太平。这就是《老子》第十八章所说的“大道废,有仁义”的意思。此外,在春秋时期,一部分统治者中仍然沿袭殷商活奴殉葬制度。如秦穆公,他不仅殉葬奴隶,而且还殉葬闻名于世的贤良三兄弟。《诗经·秦风·黄鸟》篇就是一首哀恸“三良”、讽刺穆公的代表作。孟子曾引孔子的话说:“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孟子·梁惠王上》)孔子对当初用木俑土俑殉葬的人尚且如此愤怒诅咒,至于对那些仍然用活人殉葬的统治者的愤恨,自是不言而喻了。孔子如此重视人的生命的仁德思想,委实是难能可贵的。第二,作为鲁国儒家学派创始人的孔子,一生中曾多次向长于他20岁左右的楚国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请教有关“礼”、“道”方面的学术问题。这在《庄子》、《吕氏春秋》、《礼记·曾子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等典籍中多有记载。如《庄子·天运篇》云:“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知其故矣。以奸者七十二君,论先王之道,而明周召之迹,一君无所鉤用。甚矣夫,人之难说也,道之难明邪!’老子曰:‘幸矣子之不遇治世之君也!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今子之所言,犹迹也。夫迹,履之所出,而迹岂履哉?夫白鶂之相视,眸子不运而风化;虫,雄鸣于上风,雌应于下风而化;类自为雌雄,故风化。性不可易,命不可变,时不可止,道不可雍。苟得于道,无自而不可;失焉者,无自而可。’孔子不出,三月复见曰:‘丘得之矣。乌鹊孺,鱼傅沫,细腰者化,有弟而兄啼。久矣夫,丘不与化为人。不与化为人,安能化人?’老子曰:‘可,丘得之矣。’”这段记载,生动而逼真地叙述了孔子虚心向老子问“道”、习“道”、悟“道”的全过程,其主旨在于说明:《六经》已是先王之陈迹,不足于明道,无用于治世。“道”原本自然存在于现实生活之中,只有顺应自然变化,方能得道,并无往而不胜。正因为此,孔子最后的“不与化为人,安能化人”的彻悟之语,才深得老子“丘得之矣”的赞许。其中三月不出的闭门苦研之表现,正反映出孔子虔诚执著、笃志向学的可贵精神。孔子究心于“道”学,是一以贯之的,尝言:“朝闻道,夕死可矣。”(《里仁》)因而,他闭门三月、苦探“道”学,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是中国教育史上一段极其珍贵的诲人不倦、学而不厌的师生原道之千古佳话,也是南北文化交融史上的典型个案。正因为孔子与老子的这种特殊师生关系,所以,他们之间的思想观点自有其相似之处。譬如,《老子》第七十一章云:“知不知,上;不知知,病。”意思是说,明明知道但却自以为不知道,这是真高明;实际不知道但却自以为知道,这是真毛病。孔子《为政》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说,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就是聪明智慧。二者都强调了一个实事求是的处世态度问题。再如,《老子》第八十一章云:“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意思是说,真实的话并不漂亮动听,而漂亮动听的话并不真实。孔子《学而》云:“巧言令色,鲜矣仁!”意思是说,花言巧语、表面上和颜悦色的人,是不会有多少仁德的,也是靠不住的!老子与孔子说法有异,然精神实质却是相同的。“的确,老、孔为同一文化传统的继承者,所以他们的思想有颇多相似处,例如:(1)守中的观念。(2)以‘和’为贵的心态——人和自然的和谐关系(以此而发展了庄子与孟子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人际间的矛盾也总以消弭冲突的方式而为主。(3)重视主体生命的体验与反省,而缺少以自然为对象的分析与认知的方法。(4)远鬼神而重人事的思想。(5)崇尚朴质信实的德行。(6)反对刑制。(7)反对重税厚敛。(8)‘怀乡意识’——缅怀人类历史原初的美好时光。总之,西周以来所逐渐形成的人文精神、人道观念、民本思想以及救世心怀——这一文化传统对老、孔都有着根源性的影响。”[13]因此,鉴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说老子之“仁”与孔子之“仁”的精神相通,也就自可圆融了。

三 “刍狗”: 祭祀后依然是受人尊重的祭品

“刍狗”,即古代因祭祀而用草或秸杆扎成的狗。狗是六畜之一,在上古时代,祭祀用狗肉作祭品。到了商周之后,狗肉祭品逐渐减少,草狗之类祭品开始多了起来。《庄子·天运篇》云:“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按照庄子所说,作为祭祀所用的“刍狗”,在祭祀前人们对它非常珍重而尊崇,然而一旦祭祀完毕,就被弃之一旁,被人轻贱而糟踏。

庄子也许亲自目睹以“刍狗”为祭的全过程,相信他的记载当是真实的。不过,晚于老子两个多世纪的道家学派的继承者庄子,他所记载的就一定是老子时代“刍狗”祭祀的真实情景吗?不一定。庄子记载是一回事,而老子所说又是另一回事。在《老子》第五章中,老子并未分辨“刍狗”祭祀前后的尊与卑的问题。由“天地不仁”、“圣人不仁”之“不”通假“丕”解作“大”之义观之,尽管“刍狗”是草所扎,但这里的“刍狗”依然是受人尊重的祭品。故而,《老子》第五章“天地不仁”首二句则当译为:天地有大爱,将世间万物皆看作是像祭祀品刍狗一样的珍重;圣人有大爱,将人间百姓皆当作是像祭祀品刍狗一样的宝贵。老子于此采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即“圣人不仁”就像那“天地不仁”一样,旨在“圣人”应像“天地”学习,以“天道”来说明“人道”,由“自然”而推论“社会”,主张推崇天道,效法自然,体现出老子“天人合一”的朴素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在《老子》全篇中,多处论及“天地”之道与“圣人”之道的“仁”爱之心。如:“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钧。”(三十二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七十九章)“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二十七章)“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四十九章)“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化,我无事而民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这些例句,都充分说明了天地之大爱万物与圣人之大爱百姓的对应道理,是老子“天人合一”思想的生动体现。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与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两句,恰好构成一副自然工巧的对联。它既是第五章“天地不仁”首二句精神的升华,又是全部《老子》思想的结晶,含蕴深厚,耐人寻味。

四 主旨:“天地”、“圣人”皆大“仁”

上文就《老子》第五章之“不”、“仁”、“刍狗”等词之义作了初步的考释,这样理解此章之主旨就颇为自然而顺畅了。为便于阐析,迻录此章全文如下: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槖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此章的意思是说,天地具有大仁之心,它把由天地所化育的自然万物都一律看作是像祭祀用的刍狗一样尊爱;圣人具有大仁之心,他把由圣人呵护的群臣百官一律看作是像祭祀用的刍狗一样敬重;天地宇宙之间,就好像是一只供冶炼所用的大风箱啊。虽然空虚,但却不会穷竭,越是运动,产生的风量也就越大。言下之意,是说天地总是在运转变动中化生万物。作为圣人,如果不能守虚处静,却自以为博学多才而大发议论,就必然会导致失败,与其如此,倒不如保持虚静,顺其自然。如果说“天地不仁”首二句是从理论上来叙述“天地”与“圣人”之“大爱”之心的话,那么,下面几句则是从方法上来叙述如何使“天地”与“圣人”来保持这种 “大爱”之心。这里,老子强调圣人应在合乎客观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处理好人事关系,就像天地于自然的运转变化中化生与仁爱万物一样,自然而然地表现出一种“大爱”精神,由此也体现出第五章“天人合一”、效法自然的思想主旨。研读《老子》,我们发现一种有趣而鲜明的现象,即:“《老子》讲到天地,每每便讲圣人,因为圣人以天地为法则,天地如此,所以圣人也要如此。”[14]朱熹尝云:“天地别无勾当,只是以生物为心。一元之气,运转流通,略无停间,只是生出许多万物而已。……天地以此心普及万物,人得之遂为人之心,物得之遂为物之心,草木禽兽接著遂为草木禽兽之心,只是一个天地之心尔。”[15]《周易·文言传》云:“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天地之于万物的“仁”爱之心,与圣人之于百姓的“仁”爱之心,在老子看来是息息相通、精神融合的。此之谓“天人合一”者也。这便是老子的人生智慧,也是《老子》的思想精髓。

《老子》第五章“天人合一”、效法自然的思想主旨,像一条主线贯穿于《老子》全书。如十六章云:“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此章是老子关于“自然”与“人生”关系问题的哲学思考,提出了“致虚”、“守静”、“归根”、“复命”四个重要命题,主张以虚静的态度来顺应天地万物的自然变化。第三十二章云:“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钧。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此章在进一步肯定“道”为万物主宰的基础上,阐发“无为而治”的政治原则,强调处事必须顺其自然,赢得民心,以达大治。第七十七章云:“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低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顺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此章依然就“天道”与“人道”关系立论,通过肯定遵循自然规律合理性与针砭社会现象的不合理性的鲜明对比,提出了唯有尊崇天道、效法自然才能救世的理想方案。至于第一章,则更是率先阐明了哲学最高范畴“道”的本质属性与重要意义,具有提纲挈领、统驭全篇的重要作用。

《老子》第五章是体现老子“天人合一”、崇尚自然思想的代表性章目之一,然而,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将“天地不仁”与“圣人不仁”二句中的“不”字理解为否定副词,将“仁”理解为“私亲”或“偏爱”,将祭祀品“刍狗”理解为祭前尊重而祭后轻视的东西,等等,使得对此章的主旨理解出现了较大分歧。实际上,“不”字通假“丕”,作“大”讲;“不仁”,即“大仁”。“仁”,不能理解为“私亲”或“偏爱”,而应作“仁爱”、“慈爱”等义解释。而作为祭品的“刍狗”, 无论在祭前或者在祭后都是受到人们尊崇与重视的。此章强调“圣人”要像“天地”仁爱万物一样仁爱百姓;而要实现如此之爱,“圣人”就必须进一步像“天地”自然运转生化万物一样来尊重客观规律、顺应自然,做好百姓的事情。因此,主张虚静无为、效法天地自然的“天人合一”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思想乃本章之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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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校对:田 皓)

B223.1

A

1674-9014(2011)05-0010-05

2011-07-19

李金坤(1953-),男,江苏金坛人,江苏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文学与美学。

(责任编辑:张群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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