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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留学生归国考试制度及思考

2011-03-19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考试制度学部归国

武 静

(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天津 300387)

清末留学生归国考试制度及思考

武 静

(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天津 300387)

留学生归国考试是清末留学生归国奖励的一个必然结果。随着关于留学生归国考试章程的不断制定和实施,清末的留学生归国考试逐渐正规化和制度化。严格的考试资格认定和考试程序,可以引起对今天辨别良莠不齐的归国留学认证方式的一些思考。

清末;留学生;归国;归国考试;制度

海外“假文凭”或“假学位”现象不时抬头,对当今教育界产生了不良影响。我国目前实行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对打击和遏制“假文凭”现象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这种只涉及对留学毕业生所持的证书的认证体系还不能很好地对证书持有人的能力进行考察和测试。回眸清末时期,当时曾设立的留学生归国考试制度,尽管今天看来其还尚存旧科举之遗绪,如分别奖励出身和实官等,但是通过爬梳整理这些资料也引发了当今如何加强对归国留学生的甄别,能否设置留学生归国考试制度等一系列的思考。

一、清末留学归国考试制度的形成

(一)清末留学生归国考试制度形成的背景

清末的留学生归国考试制度是清末留学教育日渐成熟的产物。最早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出于“洋务”培养“制艺之士”的急需,于1872年首次向美国派遣了一批官费留学生。早期的官费留学生大多是官宦子弟,所以对于这批留学生在回国任用时并没有经过严格的统一考试,而是就其所学科目分别录用。后来,随着“甲午战争”中国的惨败,出洋游学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在游学方向上,由欧美转向日本;在出洋学费上,自费游学人数增多;在总的游学人数上,出现了大幅度增长;出洋游学的学生方面,下层平民百姓打破了上层官绅子弟的垄断地位。年龄和出身等条件的放宽,一方面使得游学人数激增,另一方面也导致了留学生知识水平上的良莠不齐。清政府为了甄别真正的人才为自己所用,决定对归国的留学生进行考验,然后授予其官职使其为国效力。

(二)清末归国留学生考试制度的形成

1.归国考试制度的酝酿期(19世纪70、80年代)

这个阶段是官派留学生的一个初始阶段,派出的留学生人数较少,所以留学生归国后便分别被加以委用。如在1871年9月,曾国藩、李鸿章条拟的《奏选派幼童赴美肄业酌议章程折》中提到:“十五年后,每年回华三十名,由驻洋委员胪列个人所长,听候派用,分别奏赏顶戴、官阶、差事。”[1]1872年曾国藩和李鸿章又在《奏遴派委员携带幼童出洋肄业兼陈应办事宜折》一折中提到“回至内地听候总理衙门酌量器使,奏明委用”。[2]

此后,船政学堂和北洋水师学堂留欧学生肄业归国,均有实官奖励,但还没有授予科名。这时期的归国留学生由于人数较少,归国后即授予一定的官职。但是可以说这个时期对留学生授予的官职只是留学的奖励政策。

2.归国考试制度雏形期(1899—1905年)

1899年《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遵议出洋学生肄业实学章程折》中有“请将业成回华得有文凭之学生,甄别优劣,分发委用,量予官职以资鼓励也”的规定并同时规定“其由同文馆派出者,归臣衙门考试,评定优劣,奏请分发沿海省份差委。其由各省派往者,归各督抚考试,一体量材委用,俟有成效……”在这个章程中,明确提出了对毕业回国的留学生必须经过国内的相应考试,合格者方授予官职的做法,较之前一阶段的评定方法,考试更显其客观和公正性。另外,在1901年《清帝广派游学谕》,张之洞、刘坤一的《筹议变通政治人才为先折》和1902年的《四川学政吴奏陈筹款派生出洋游学折》《前云贵总督魏奏陈资遣学生出洋游历折》及外务部《奏议复派赴出洋游学办法章程折》等中都有“凭照回华,按其所学,分门考验,授予官职”的类似规定。

1903年张之洞奉旨拟定《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规定,根据成绩授予“拨贡出身”“举人出身”“进士出身”“翰林出身”相应的科名。然后,根据科名分别录用给予一定的官职。至于考试,规定有钦派大臣“按照所学科目,切实详加考验”,以及“咨送京城由管学大臣复试”。虽然这个章程的颁布,使得清末留学生的奖励有章可循,但是在这一章程中也并没有就具体的考试办法提出详实的步骤。直到1904年袁世凯在《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基础上,提出由学务大臣统一举办海外归国留学生毕业考试新办法,并提出了拟定相应章程的奏请。根据袁世凯的奏折,学务处拟定了清末第一份毕业考试章程——《奏定考验出洋毕业生章程》。根据这个章程举办了第一届由学务大臣主持的归国留学毕业生考试。但是,这时科举制度尚存,学部也尚未成立。到1905年11月,学部成立,随后开始着手制定一系列的归国留学生考试章程。

可见,随着留学生人数的增多,且留学生良莠不齐的学习状况使留学生归国考试成为清政府留学生奖励政策发展的必然结果。

3.归国考试的形成期(1906年)

1906年,在《学部:奏定考验游学毕业生章程折》中,提到“查上年考验游学毕业生办法,因其时科举未停,学部未设援照乡会试复试之例奏请在保和殿考试,本系一时权宜之计,现在科举既已停罢,又值朝廷综核名实振兴百度之时,自应妥议章程悉心考验”。通过此章程可以看出,1905年归国考试的办法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在此章程中,对归国考试做了进一步的规定。根据该章程:游学毕业生的考验由学部负责,在所拟定游学毕业生章程五条中第三条为“考卷由襄校分阅评记分数,再由学部大臣会同钦派大臣详细复校,分别最优等优等中等”。第四条为“毕业生考列最优等者给予进士出身,考列优等及中等者给与举人出身,均有学部开单带领引见请旨”。即为,首先,通过学部的“考验”,合格者分别授予相应的“科名”;然后次年“合格者”要参加皇帝主持的“廷试”,通过后授予“实官”。[3]

这一阶段的归国考试办法随着一系列章程的颁布,制度化在不断加强。特别是学部的成立和《奏定考验游学毕业生章程折》章程的颁布,是清末归国考试逐渐正规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4.归国考试制度的成熟期(1907—1911年)

这几年中,清政府每年举行一次归国留学生“毕业考试”。从1906年到1911年一共举办了六届留学生的归国考试。1909年,对1906年的《奏定考验游学毕业生章程》又做了进一步修订,使清末留学生的归国考试制度更加成熟。

自学部成立到清朝灭亡,真正意义上的归国留学考试共举行了7次。1905年至1911年,清政府举行的留学生毕业学成考试7次,共有1388人考试合格,其中170人获得进士出身,1218人获得举人出身。举行的选官考试共5次,有989人被录用授官。

二、清末留学归国考试的种类

清末留学毕业生归国考试随着章程的不断完善,考试的方式和参考人员都在增多。学部成立后,组织的考试实为学成考试,即考试合格后只授予相应的科名。学成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廷试即入官考试。科举制废除后,清政府为了旧科举的进士能更新知识,曾派一部分进士留学日本,并规定“准予回京后一律参加考验按照定章分别奖励”,[4]这可看作为特殊人员的考试。所以为了详细地阐述清末的归国考试暂将其分为:学成考试、入官考试、特殊人员考试和同等学力考试。[5](49)

(一)学成考试

1.学务处考试。《奏定考验出洋毕业生章程》规定,“考试分两场,第一场按照所学科目,分门发问,第二场以经史命题,做论说两篇。每场各记分数,然后两场合计计算。考试分一、二、三等。考试后拟定等级,带领引见,请旨录用”。[6](642)

学务处参照此章程,于1905年5月举办了清末第一届留学毕业生考试。第一场由学务处会同京师大学堂总监,按照毕业生所学科目,进行初试。并将初试成绩和应列等第,造具清册,咨送礼部。第二场由礼部按乡会试复试之例,奏请钦定日期,在保和殿举行复试。[6](643)

学务处举行第一届考试时,科举尚存,学部尚未成立(1905年11月)。《奏定考验出洋毕业生章程》中提到的考试办法和要求都还不完善,仅是一种权宜之计。

2.学部的学成考试。1905年12月6日学部成立,仿照西方的高等文官考试,将学成考试和入官考试分开,学部负责的考试只是学成考试。1906年八月,学部举办了废科举后第一届留学生毕业考试。

学部在1906年10月拟定的《奏定考验游学毕业生章程折》和宣统元年六月份的章程中对毕业回国留学生考试做了严密的规定。

(1)考生资格:当时留学毕业生参加考试有“三准”和“三不准”准则。首先,“留学毕业生应有出使大臣或游学生监督将该生的履历、入学年月、所习专科及预定毕业年限,并有无旷课等于兴列表包部立案。其赴部报考时,应由出使大臣或各省督抚或各部院堂官备文咨送,出示切实考语方可应考”。其次,“东西洋游学生,系有中学堂毕业得有奖励后出洋者,必须在外国高等以上学堂肄业三年以上,方能与考;其未有中学堂毕业出洋者,须在外国普通学堂预备一年以上并在高等以上学堂肄业三年以上的毕业生,方能应考;(在高等以上学校,此校未毕业而转入他校者,不得以两校年限合计,惟学科程度相同之学校,须经出使大臣或游学毕业生监督允准转报学部核准者,不在此列);留学生必须在大学堂及各项高等专门学堂毕业者,方准与考”。“凡在外国中学堂中等程度之实业及师范学堂与中国人特设班次之学堂毕业者,均不准与考;其由为中国人特设班次之学堂肄业,转入高等学堂之第二三年级者,或由校外生毕业编入高等学堂之三年级者,亦均不准与考;凡选科毕业生,如其所习学科不及该学堂所定各科四分之三者,不准与考”。[7](188)

(2)查验文凭:归国留学生去学部报考时,需将自己的毕业文凭及监督处开的证明书以及笔记等上交等候审核;另外,在本国学堂或外国学堂毕业得有的普通文凭者,也一并要呈验上述资料。

(3)预行甄录:留学毕业生无论有无普通毕业文凭,都要先进行一场预试,考察的科目除外国语文外,还有考生所学的普通学(如法政文科之地理历史及格致工科之理化算学),考试分数不及五十分的考生不准参与正场考试;甄录未取者,可以再下一次预试时继续参考,但是“惟以一次为限”。[7](189)

(4)科目与场次:考试分为两场,第一场是对考生文凭上所注学科选择性地进行命题考验。第二场考察中国文和外国文。第一场每学科各自命三道题,做完二题即为完卷;第二场考中国文一题,外国文一题,做完一题即为完卷。

(5)评分:考试分数,包括毕业文凭分数和考试试卷分数两项。毕业文凭分数由学部评定,计分五等,一等为100分、二等为90分、三等为80分、四等为70分、五等为60分。试卷分数每卷最高分数为100分,将各卷实际分数相加,以卷数除之,求出试卷平均分。然后再将毕业文凭分数与试卷平均分数相加,除2,即为考试最后成绩。[6](645)

(6)奖励:考卷由襄校分阅评记分数,再由学部大臣和钦派大臣详细复校,分别分为最优、优等、中等。“毕业考生考列最优等者(80分以上)给予进士出身,考列优等者(70分以上)给予举人出身,满60分者为中等。60分以下不在录取之列”。[6](645)毕业生给予出身者并加某学科字样,习文者准称文科进士文科举人,习法科者准称法科进士法科举人等。

另外,对参与评阅试卷的大臣也有严格的规定。可见,当时学部的学成考试已经趋于制度化和正规化。

(二)入官考试

1.学务处引见的复试。1905年5月学务处组织第一届留学生归国考试时,学部尚未成立,所以这届学生是在学务处举行的初试中取得合格的资格后,参加的殿试。关于这个复试和引荐的情形,曹汝霖有一段很详细的描述:“考试留学生分两次,第一次在学务处,及格者再行保和殿殿试……殿试悉循科举制。黎明,应考者即集左角门,各携考试用具,并肩一可折的矮几,点名后入保和殿,殿铺藏毡,将矮几展开席地而坐。有顷,监视大臣二人入场,少顷,钦派阅卷大臣三人手捧钦命试题同试卷,分各生每人一份。分发后,阅卷大臣即退,只留监视大臣。”“吏部定日引见在颐和园仁寿殿,御案移近殿门,引见者站在阶下,上下都能看见。每人高声自背履历,慈禧太后坐中间,光绪皇帝坐于左侧。揣引见用意,要观其容,听其声,察其举止而已”。[8](69)

2.学部引见的复试。学部成立后,参加学成考试合格后,便是由学部引见的廷试。宪政编查馆和学部的《会奏游学毕业生廷试录用章程折》一折对廷试予以较为详细的规定。

(1)廷试时间和地点:每年的廷试在保和殿举行,具体时间在每年八月的考验毕业生考试后由学部奏请钦定。

(2)考试科目:经义一篇,科学论说一篇。经义题目恭候钦命。科学题目由阅卷大臣按应试者之学科门类,每门各拟二题,仿殿试例恭候钦定。

(3)应考资格:凡在高等以上各学堂之毕业生,经学部考验合格赏给进士举人出身后,方可参加;上届赏给进士举人未经廷试者,准其一体廷试。

(4)关于试卷:此项廷试试卷由学部备办,每人各给中文卷一本,其科学论说愿用西文书写者先期呈明,给西文卷。

(5)授官:此项游学毕业生廷试试卷分为一、二、三等,根据等级分别授予不同的官职。

(6)其他:关于其他方面的规定有“东西国之医科工科格致科农科大学毕业生及各项高等实业学堂毕业者,往往仅以科学见长不工文字,此项学生准其仅作科学论说一篇不必兼做经义”。[8](68)

(三)特殊人员考试

通过对清末关于留学归国考试章程的阅读,可以发现,此处所讲的特殊人员,主要是清末的旧科举进士和练兵处的一些归国留学生。

1.根据学部拟定的《奏钦派大臣会考进士游学毕业各员并酌拟考试章程折》的规定:

(1)考试科目:进士馆游学毕业生考试分为两场,第一场考试所习法政等科学二篇,第二场考试经义论说各一篇。

(2)参考资格:以前进士馆学员在馆及游学毕业未经考试者,也准他们参加应考。

(3)计分方法:专门学试卷由襄校官校阅,拟出一个分数呈会考大臣再共同核定,“其经史各卷由会考大臣共同评阅给予分数,再将两场分数相加折半平均计算”,作为毕业总平均分数。[8](65)

(4)奖励:等第评定照样是,八十分以上为最优等、七十分以上为优等、六十分以上为中等,依据不同的等级,请旨分别录用。

此外,清末还设有同等学历考试。由于部分人员学历较低,不符合学成考试资格,清政府允许他们参加各地举行的普通学校同等学历考试。[5](49)

三、基于清末留学生归国考试的思考

清末的留学生归国考试脱胎于旧的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科举考试的弊端,但是另一方面它又孕育着近代文官考试的先进思想。同时,清末归国考试严格的报考资格和考试程序,对激励海外留学生努力学习获得真才实学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还对那些企图想投机取巧获得科名和官职的行为起到遏制作用。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加深,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出国留学人数不断增长,据教育部统计,从1978年到2008年底,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139.15万人,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38.91万人。2008年度与2007年度的数据比较,出国留学人数和留学回国人数表现出增长态势。使得鉴别留学生水平尽快使留学回国人员落实工作并享受到用人单位给予的相应待遇变得尤为重要。从2000年初我国对留学生归国后实行的学历认证,说明了我国在本世纪开始就意识到海外学历认证的重要性,但是目前我国实行的学历或文凭认证虽说在一定程度起着重要的鉴别作用,但是,教育界不断出现的海外“假文凭”和“假学位”现象,不得不使我们重新思考一些问题。

1.留学生归国后是实行严格的统一考试制度还是在目前学历认证的基础上加强甄别?清末时,针对留学生毕业回国实行的是统一且严格的考试制度,即无论留学生毕业于何国何校都要参加清廷举行的留学生归国考试,但是考试过程中也会根据留学生所学科目在试卷上做相应的调整。这种考试在很大程度上对归国人才的选拔和任用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目前没有实施留学生归国后统一再进行考试的制度,而是实行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系统,并且规定了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以及认证的地区范围等。这种认证服务对海外留学归国的留学生的学历或学位确实起到了一定的鉴别作用,但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只负责对学历资格证书的认证,不包括对证书持有者本人及其能力的任何评价。在2009年10月教育部就关于打击持假造假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又做了严正声明,这就使我们得思考如何在认证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对证书持有者本人能力的一个测试。

针对留学生实行全国的统一考试,费时费力,认证过程时间较长的缺点,实行网上认证服务是一大优势。那么,是实行全国的统一考试还是在认证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鉴别,使得能在认证归国留学生所持证书真伪的基础上进而能测试其真正的能力和知识?还值得讨论和思考。笔者认为,就其更强的甄别力的角度来讲,实施全国的归国留学生考试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2.如果实行全国的统一考试,其管理部门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还是成立一个专门负责归国考试的考试院?1905年11月学部成立,学部成立以后负责归国考试中的学成考试。为了使考试更加规范化,学部自成立后即着手制定了一系列的考试章程并选拔了一大批人才为朝廷所用。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认证体系,专职从事国外学历资格证书认证咨询的机构是教育部直属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它负责审核认证国外学历资格证书,为接受学历资格证书认证的申请者提供收费服务,并出具报告。但是这种认证只是针对在海外取得学历证书的认证,不涉及证书持有者个人能力的评价。所以笔者基于对学部成立的思考,希望也建立一种规范的归国考试制度。当然,考试制度的建立是一项大的工程,会涉及很多方面的工作,这就需要一个专职的部门来负责。是把这种考试归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还是教育部直属的考试中心亦或是另外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留学归国考试的考试部门或考试院?还有待更多的学者做理论和实践上的探讨。

3.如果实行留学生归国考试会不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留学生的归国热情起到消极的阻碍作用?我国一直都在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政策,对留学归来的留学生无论是在工作和生活等方面都给予了相当好的待遇和条件,就是希望能吸引留学生回国,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对留学生回国的期望早在199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第一条有阐述,如第一,欢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公派在外学习人员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所有在外学习的人员,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回来,包括短期回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以及探亲、休假。对在国外说过一些错话、做过一些错事的,一律不予追究。即使参加了反对中国政府的组织、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人员,只要他们退出这些组织,不再从事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反政府活动,也都一律欢迎回国工作。还颁布了很多针对留学人归国的优惠政策,比如,可以用现汇免税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以及欢迎留学生回国创业等。

如果实施这样一种统一的考试制度,会不会使得原本想归国的留学人员产生逆反心理,打消其归国的积极性?会不会与我国颁布和实施的一系列针对留学归国人员的优惠政策相悖而行?如何使实行这种考试的美好初衷能在优惠政策下得到体现,也是值得思考的。

[1]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八十二)[Z].北京:中华书局,1974.

[2]奏遴派委员携带幼童出洋肄业兼陈应办事宜折[Z].洋务运动(二),157—159.

[3]学部.奏定考验游学毕业生章程折[Z].学部奏咨辑要[Z](卷二)光绪朝东华录(五)[Z].北京:中华书局,1984.

[4]奏变通进士馆办法遣派学员出洋游学折[A].学部奏咨辑要:卷二[C].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1986:111.

[5]姜新.评清末民初的留学生归国考试[J].史学月刊,2005(12).

[6]谢青,汤德用.中国考试制度史[M].合肥:黄山出版社,1995.

[7]舒新城.近代中国留学史[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1989.

[8]陈学恂,田正平.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留学教育[Z].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

责任编辑:金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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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277-(2011)01-00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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