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业广告中的公益化设计
2011-02-20李永轮刘华玉
陕西科技大学学报 2011年3期
李永轮, 刘华玉
(1.西安工程大学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48;2.安徽工程大学艺术学院, 安徽 芜湖 241100)
0 引 言
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后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所推销的商品的广告,它是为了宣传、推销某种商品或服务诱导消费、开拓市场,所以具有明显的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商业广告的目的是使商品被消费者接受并以此来创造效益”,因此广告主为了达到目的极力用各种手段将产品的现实利益展示出来,将自己产品或服务信息“推”出去以试图换取受众的信任.虽然这种直述式表达能让受众在最短的时间内理解产品的功能和服务的特点并产生较强的记忆,但实际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观看广告时并不需要这些产品或服务,当大量与自己无关的商业广告信息充斥在我们眼前和耳边时,我们会对广告产生极度的反感和厌恶,因此广告主在做广告时可以将商业广告设计公益化以抵消消费者的排斥性情绪.
商业广告公益化是将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相融合,在传递广告信息的同时也反映一些公益性主题,让广告宣传更加贴近社会生活,提炼现实存在的普遍性社会现象,反映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从而使其更受广告受众的关心和支持,拉近了广告主与受众之间的距离,消费者从情感上认同商业广告宣传信息并产生共鸣,最终肯定商品和企业形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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