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质监部门建立质量风险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2011-02-19黄文鹏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1年11期
黄文鹏
质监部门承担着食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重要工作职责,安全责任重如泰山。探索建立监管工作风险预警的长效机制,对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消除食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等危害因素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风险预警,就是在分析大量信息的基础上,对质量安全活动的发生进行必要的研判,提出控制其发展的对策,遏制热点、难点问题的发生。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建设,就是对某批或某个特定时期的质量指标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测,提出预见性的建议,对应对措施等进行必要的部署和落实,防止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乃至发展蔓延,控制质量安全事件的形成,从而确保生产质量的持续稳定。
笔者认为,要想有效地建立风险评估,首先要从建设食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12365四个安全专家队伍入手,坚持借力、借势、借脑的工作思路,整合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检验机构等社会力量,聘请行业专家壮大质监队伍,参与安全监管工作;其次就是建立预防和消除风险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全面提升质监工作的有效性。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充分发挥食品定检的作用,根据定检情况,按照当地食品生产分布状况,确定一批重点监控、监测的行业、区域和产品。邀请食品安全专家队伍,定期召开专家分析会,对重点监管行业及产品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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