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社会活力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
2011-02-18谢晶仁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谢晶仁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湖南长沙 410003)
激发社会活力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
□谢晶仁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湖南长沙 410003)
社会管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活力是构成社会有机体的各个要素相互作用所生成的自我再造、自我创新的能力。激发社会活力既是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重要途径,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因素。激发社会活力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推动理论创新和体制创新;就是要引导和激发人的创造力;就是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就是要高度重视“社会协同”的作用。
社会管理;社会活力;社会和谐
所谓“社会活力”,是指构成社会有机体的各个要素相互作用所生成的自我再造、自我创新的能力。它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也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创造活力是社会活力的集中体现。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性和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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