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护理伦理的核心要素之一
2011-02-16陈红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1年3期
关键词:护理
陈 红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体检部,福建,厦门 361005)
从现代护理伦理学的角度出发,护理伦理主要包括不伤害、有利、尊重、公正四原则。[1]在这些护理伦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当中,自始至终都贯穿着“敬畏”这一精神。现代学者指出:“敬”体现的是一种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促使人类“自强不息”,有所作为;“畏”显示的是一条警示的界限、一种自省的智慧,告诫人类应“厚德载物”,有所不为。[2]对于护士来说,在临床护理中,这种“敬畏”的伦理精神表现得尤为强烈,它是护理伦理的核心要素。它主要体现在对生命的敬畏,对人的内在道德律令——良知的敬畏以及对护理职业神圣性的敬畏三个方面。
1 敬畏生命的体现
1.1 对生命的敬畏
对于生命之所从来以及生命的演化与终结,都必须心怀真正的敬畏。善就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3]作为“白衣天使”的护士应该尽可能地使患者的生命得到保全和发展。这不仅是敬畏生命的最低伦理要求,也是护士的根本职责所在。
1.2 对良知的敬畏
康德说: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日新月异、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4]康德对“头上的星空”的“景仰和敬畏”,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对于理性的崇尚和追求;而他对“心中的道德法则”的“景仰和敬畏”,主要强调的则是对于人的良知的自觉守护与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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