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理念的几点思考——由神木模式想到的
2011-02-16佟子林谢新敏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1年3期
佟子林,谢新敏,佟 欣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笔者通过对神木模式的研究和分析,认为其对我国建立合理的医疗卫生体制有着较为重要的启示作用。
1 神木模式剖析
1.1 神木模式的概况
2009年3月,陕西省神木县开始执行《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根据《办法》,在神木籍户口的城乡居民中(未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实行门诊医疗卡和住院报销制。规定门诊中实行医疗卡制度,每人每年可享受100元门诊补贴,门诊医疗卡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住院报销设定有起付线,乡镇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每人次200元,县级医院为每人次400元,县境外医院为每人次3000元。起付线以下(含起付线)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患者自付,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规定由县财政买单,每人每年报销上限为30万元。神木医改把包括安装人工器官、器官移植等特殊检查费、治疗费和材料费也列为报销范围,这无疑是此次医改的最大亮点之一。神木县把神木县医院等7所医院作为县级定点医院,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5所医院为省级定点医院。此外,北京的6所医院也被列入定点医院的名单。
2010年,神木县又着手制订预防体系,一套走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健康的神木医改模式正逐渐呈现在我们面前。
1.2 神木模式存在原因分析
1.2.1 神木模式是基于中国农村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的现状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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