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黄河水资源统一管理对策研究
2011-02-16李肖强
中国水利 2011年7期
关键词:管理
李肖强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450003,郑州)
一、黄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现状
1.流域管理机构的沿革
治理黄河,历来是中华民族安民兴邦的大事。从汉代开始,朝廷就设立治河的专职官员。明清以后不仅有专职的治河官员,还设立专门的治河机构。公元1933年(民国22年),国民政府正式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制定《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法》,明确了黄河河政。
1946年,在解放战争的炮火硝烟中,中国共产党在冀鲁豫解放区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开始了人民治理黄河的新纪元。1950年1月25日,政务院水字1号令,决定将黄河水利委员会改为流域性机构,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流域管理机构。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经过黄河水利委员会与沿黄各级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和大规模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2002年,国务院和水利部批复的“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黄河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黄河流域和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内陆河区域内(以下简称流域内)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黄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初步成效
(1)以综合规划为主体,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规划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黄河治理开发工作,部署开展了多次综合规划。1955年7月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这也是全国人大批准的唯一的河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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