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核分级与综合处理
2011-02-12李玉堂杨昌云李炎丹杨舜娟甘惠贞
中国药房 2011年17期
关键词:药品
李玉堂,杨昌云,李炎丹,杨舜娟,甘惠贞
(解放军第180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泉州市 362000)
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核分级与综合处理
李玉堂*,杨昌云,李炎丹,杨舜娟,甘惠贞#
(解放军第180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泉州市 362000)
目的:建立与实施超说明书用药的分级处理流程,确保审方工作正常开展,为正在或将要运行静脉用药调配中心(PIVAS)的医院提供借鉴和参考。方法:结合我院PIVAS的医嘱审核情况,介绍将超说明书用药分为A、B、C、D、X 5个等级区别处理的方法及实践经验。结果:对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核分级与综合处理,可最大限度满足临床治疗需要,降低药物的治疗风险。结论:审核超说明书用药体现了审方药师的价值。而对超说明书用药的分级、综合处理,有助于审方工作的有序开展,值得推广。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审方药师;超说明书用药;审核分级;综合处理
药品说明书是表达药物研究结果和结论的重要技术资料,是医师开方和药师审方的依据,但临床常出现超出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适应证甚至禁忌证等规定使用药品的现象。美国医疗机构药师协会将“超说明书用药”定义为:药品使用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批准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1]。目前,我国对“超说明书用药”既无统一概念,更无明确立法,超说明书用药易引起争议和纠纷。这让担负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或称静脉药物配置中心,PIVAS)处方审核职责的审方药师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如何保证患者获得好的疗效,同时规避法律风险,对其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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