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垄断法的消费者利益保护
2011-02-09阮赞林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1期
关键词:消费者
阮赞林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200237)
论反垄断法的消费者利益保护
阮赞林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200237)
消费者利益保护是反垄断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如何将消费者利益保护的良好愿望落到实处,是各国反垄断立法、实施反垄断法时面临的一个共同性问题。在此,以反垄断立法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为基础,对反垄断法执行过程中如何体现消费者利益的导向,消费者如何在反垄断法实施中保护自己的利益以及在反垄断案件中消费者利益保护的代表诉讼等问题展开讨论。认为反垄断领域的消费者利益只有在立法者、反垄断执行机构、消费者或消费者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消费者;利益保护;反垄断法
有学者将竞争的主要目的概括为三个方面:资源的有效分配;促进技术的进步;消费者福利的提高。[1]反垄断法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为主要目的。反垄断法通过对竞争的保护从而实现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因此消费者利益保护也就成为了反垄断法的主要目标之一。[2]无论是美国的反垄断法体制,还是欧共体的竞争法体制,都充分考虑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①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竞争法范本》,作为各国制订(修改)国内反垄断法②的推荐模式,也在第8章专门提到了反垄断法与消费者利益保护问题。③因此,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作为反垄断法的目标之一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3]
消费者一旦能够从竞争性商品中进行自由选择,那么就有了“用脚说话”的权力,从而迫使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市场上进行激烈的竞争,由此而使他们生产或者经营的商品能在价格、质量、功能或者创新方面成为最吸引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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