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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议

2011-01-29蒋华英

四川环境 2011年2期

蒋华英

(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成都 610041)

1 前 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此次普查工作历时2年多,四川省环保厅 (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国家环保部的统一部署下,对四川省的污染源进行普查,取得了珍贵的第一手材料。本文数据均来源于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农业厅联合发布的《四川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1]。

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共 4类,分别为工业源、生活源、垃圾、固废处置废气 (焚烧)及机动车。工业源共 49167个,规模以上生活源共103668个,垃圾、固废集中式处理设施共 108个,其中垃圾处理场(厂)92个,危险废物处理厂3个,医疗废物处理厂13个,机动车动车保有量共6774855辆。

由于机动车的车辆登记信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为了今后管理和控制的方便,在统计机动车的废气污染物时,将其单独列为一项污染源。

2 废气污染物排放的基本情况[1]

2.1 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此次普查,工业源的废气污染物排放仅统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氟化物;生活源的废气污染物排放仅统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固废处置废气 (焚烧)污染物排放仅统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仅统计氮氧化物、总颗粒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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