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的一曲挽歌晚清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百年祭
2011-01-13李启成
中外法学 2011年5期
李启成
近代中国政法领域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励行宪政。它发轫于晚清君宪,随清廷覆亡而步入共和立宪阶段。长期以来,学界主观上秉持进化史观,客观上亦因晚清作为后来政权的共同革命对象,长时间的舆论宣传,使得绝大多数学者对资政院在未研究之前即有“伪立宪”定性,研究多是为此定性作注脚,以论代史,其不足以成为真正学术研究自不待言。〔1〕《枣强县志》在“于邦华”小传中说:“诸议员公推他入资政院,但他认为清廷立宪只是一句空话,便以患病为由推却。”(《枣强县志》,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年版,页882。)实际上于邦华从头至尾参加了第一次常年会,发言达199次。近代以来,每个时期都有当政者自己认定的主旋律,学者亦据此裁剪史实来编撰历史,故与主旋律不搭调的资政院就渐渐被人遗忘,少有研究者真正潜心于此。顾敦鍒、张朋园等学者的研究是少数例外,〔2〕参见顾敦鍒:《中国议会史》,上海书店出版社1991年影印本;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吉林出版集团2007年版。其中研究最深入者当推姚光祖。他搜集了大量资料,直接以资政院为研究对象写作了20多万字的硕士学位论文,但未能见到成系统的原始会议记录——《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以下简称《速记录》),〔3〕在第一次常年会召开前半年,资政院奏请开设速记学堂,以培养人才。资政院在秘书厅内设有专门的速记科,并规定要编制《速记录》,“以速记法记载议事……议员之演说得于编制速记录以前订正文字,但不得更改其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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