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
2011-01-01
中国瓜菜 2011年1期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是指规范农产品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种类、数量、质量和方法的制度。这是一项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又保护人类健康、动植物卫生和生态环境的制度,
首先,要明确农产品生产者是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者的指导和管理。对于不按照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要批评教育,监督整改:对于教育不改的,要依法做出处理。同时,要强化农业投入品销售者的责任,禁止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投入品现象的发生。一旦出现就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予以严惩,净化农业投入品使用环境,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
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的管理、指导和制度建设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严格把好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关、经营销售关、使用关,对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当前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搞技术培训,使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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