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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0-12-31封喜波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0年12期
关键词:道路交通行车交通事故

封喜波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

交通安全事故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占比例排第一位,在2008年统计中的各类事故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为77.6%。2008年全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 204起,造成73 484人死亡、304 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达10.1亿元。我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连续10余年居世界第一,交通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进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如何分析把握不同因素对安全的影响,并制定和采取减少交通事故策略,最大可能的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创建和谐社会,是摆在每个交通人面前的艰巨的任务。

1 道路交通系统组成

在道路交通系统中人、车、路(含整个环境)是其三要素。每辆车行驶于道路上,都会有驾驶员、汽车、道路及环境等组成一个相互协调的系统。而在这个有人、车、路构成的动态系统中(如图1),驾驶员从道路交通环境中获取信息,这种信息综合到驾驶员的大脑中,经判断形成动作指令,指令通过驾驶操作行为,使汽车在道路上产生相应的运动,运动后汽车的运行状态和道路环境的变化又作为新的信息反馈给驾驶员,如此循环反复、完成整个行驶过程。人、车、路(含整个环境)作为道路交通系统的三要素必须协调地运动,以达到整个系统的安全、快速、舒适的要求。因此,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时,一般从参与到道路交通的人、车、路3方面进行考虑,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

图1 人—车—路组成的道路交通系统

2 道路交通事故道成因分析

2.1 人的因素

人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在交通事故中,有的是因驾驶员引起的,有的是行人引起的。

(1)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对于车辆来说,如果速度越快,在拐弯时的离心力就会越大,被甩出马路的危险也就会越大。同时,车辆的高速度也意味着需要较长的刹车距离。此外,汽车的速度越快,车体碰撞变形和人员损伤也将越大。超载及疲劳驾驶所造成的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客观上,驾驶员在高速、疲劳驾驶条件下会产生一系列的生理特征变化:动视力下降,影响了对道路标志、标线的识别;当车速提高时,识认距离明显缩短、行车视野变窄,驾驶员对道路两侧的情况来不及看清,出现“管视现象”;随着驾驶时间的增加,驾驶员的注意力会不自觉地分散,准确判断能力降低,使其对车速的敏感性降低;高速行驶容易使驾驶员出现将同向行驶车辆处于静止还是行驶的判断错误,还会把近物视为远物,出现“虚幻近视”的现象。以上种种生理特征的变化都对高速行车安全十分不利,往往因驾驶员对车速和车间距的判断失误而酿成交通事故。

(2)驾驶人员驾驶技术和素质

现如今驾驶人员的素质问题往往得不到太多人的关注,驾驶员的不良驾驶习惯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部分驾驶员将普通公路行驶中的不良驾驶习惯带入高速公路行驶中。如没有观察路面情况便直接驶入了行车道,结果与后面疾驰而至的小车发生追尾,造成追尾车辆司乘人员受伤;又如盲目开快车,无理超车,甚至出现“见车就追,逢车便超”,这些都是事故的严重隐患。

另外,驾驶员的公路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违法、违章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由于绝大多数驾驶员长期行驶于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混合的交通环境,对高速公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与重视,部分驾驶员甚至是视而不见。再有防范意识不强,忽视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检查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严,防火意识淡薄。

此外,目前酒后驾车已经成为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为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司机朋友在酒后切忌驾驶车辆。

(3)乘客和沿线行人的高速公路安全意识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多数人只知行人不准上高速公路,对其原因并不十分了解,有的人则是明知故犯。少数乘客有需求,车主受利益驱动,出现了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客的现象。行人因为图方便、抄近道,横穿高速公路,对网栅等高速公路设施肆意地进行破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行车秩序,也给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2.2 车的因素

车辆是现代道路交通的主要运行工具,车辆技术性能的好坏,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因为带病行驶、车辆制动失灵、制动不良、机件失灵、灯光失效和车辆装载超高、超宽、超载、货物绑扎不牢固所致的事故不在少数。另外,由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各种机件承受的反复交变载荷,当超过一定数量后也会突然发生疲劳而酿成交通事故。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例显示,车辆的关键安全部件一旦出现问题和故障,将导致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如制动系统失灵,车辆不能停止;转向系统失灵,无法控制行驶方向;前轮轮胎爆裂,车辆栽头、跑偏等,导致客车失控,以至发生撞车、撞人、坠沟、翻车等恶性交通事故。

2.3 路的因素

路的因素主要指道路的线形设计和路面结构及公路沿线的交通标志。近几年,由于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远远超过交通基础设施增长速度,而我国低等级公路还比较多,由于道路的曲率半径过小、直线距离过长、视距过小、纵坡过大,平纵线形不协调等技术标准不满足设计要求,为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另外,我国大部分国省干线道路没设中央分隔带和路边两侧护拦,警告、限制等标志数量不足、标志不清不规范、符号模糊难以辨认,这些都从客观上增加了道路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因此,除了前两个因素以外,路面的强度稳定性、平整度和抗滑性也是影响道路安全行驶的原因。所以,道路建设和养护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因道路因素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应该引起道路规划、设计、养护、管理等部门的足够重视,从中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尽可能的减少不良道路引发事故的隐患。

2.4 环境的因素

交通环境主要是指交通量、混合交通程度与行车速度、交通信息传送、天气状况、道路安全设施、噪音污染以及道路交通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影响等。道路环境虽然只是一个外部条件,却影响着驾驶员的行为,对交通安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在影响驾驶员行车的诸多交通因素中,交通量的影响起着主导作用。交通量的大小,直接影响着驾驶员的心理紧张程度,也影响着交通事故率的高低。因此,在行车中,妥善掌握行车速度是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环节。其次,交通混杂程度与行车速度影响着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我国的道路多为双车道混合式交通,由于各种机动车在一条道路上行驶,其动力性不同、行车速度相差很大,特别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差异更大。混合交通和交通混杂程度严重是交通事故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再次,交通信息特征的影响。汽车是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行驶的,行车过程中,驾驶员总是通过自己的视觉、听觉、触觉等从不断变化着的交通环境中获得信息,并通过对他们的识别、分析、判断和选择,做出相应的反应。因此,交通管理的任务之一,就是通过改善交通环境,设置合适的交通标志来调节道路的安全保证与驾驶员安全感之间的关系,使其转向有利于交通安全的组合。最后,恶劣天气因素也影响着交通事故的发生。下暴雨时,天气的突然变化使得前后挡风玻璃会有雾气,驾驶员的视线会受到影响,尤其是下暴雨时雨刷器不能有效地刮净挡风玻璃上的雨水,令驾者眼前模糊不清。同时,在穿越积水路段时,车轮积水接触所产生的水花不但影响了驾驶员本身的驾驶,而且大货车通过积水路段时产生的水花可让与它并行的小车视线完全受阻。同时暴雨突然的天气变化也使得整个车内空气变闷,驾驶员心情变得烦闷、暴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驾驶。据统计,雨天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比晴天要多20%以上,也就是说环境的好坏可以直接影响行车的安全。

2.5 管理的因素

当前,道路交通管理的总体水平不高,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交通组织缺乏科学的整体规划和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偏低,科技含量低,信息化程度低,致使现有道路资源开发利用率不高,专业的交通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这些因素也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 减少交通事故的对策

交通事故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动态过程,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偶然性。但是,只要采取的对策恰当,交通事故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3.1 以人为本,改变公路设计理念

学习借鉴国外道路安全审计制度,将道路安全因素贯穿于道路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在公路设计评审时应强调公路人性化设计,要以用路者的行车需求为依据,从交通的角度,用动态的观点分析问题,用协调的方法进行设计,充分考虑用路者的生理、心理特征,符合行车规律,为保证交通安全创造条件。

3.2 完善道路安全设施,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当道路运输硬件设施条件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道路运输的软环境建设——辅助运输服务设施和交通安全工程设施,安全标识和安全保障等体系建设应引起高度重视,并进行专项配套建设。应做好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及可变信息牌的设置工作,在雨、雾、雪天等灾害气候条件下应制定交通管制预案,合理控制交通流量,疏导好车辆通行;在城市道路,应实现人车分流,进行合理的交通渠化,科学的控制道路的进、出口;在交通量超过道路通行能力的路段,可以通过限制交通流量的方法来保证交通安全,同时路段的管理者在流量调整阶段,向车辆发布分流信息,提供最佳绕行路线。

3.3 加强车辆维护,增强车辆的安全性能

提高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保障运输安全,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车辆技术保障体系,强化车辆技术性能的检测和监督。坚持营运车辆定期维护、检测制度,确保运输车辆技术状态完好。完善汽车安全设施,应积极鼓励机动车安装行车安全装置、汽车自动自限制装置、行车自动监控装置以及交通情报通信装置等;完善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应按照国家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各城市具体情况完善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从制度上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行驶;逐步完善有关机动车辆的核载标定及改装的规范、标准,规范车辆核载的标定及车辆改装行为。

3.4 加强道路交通立法,加大交通执法力度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体系建设是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整体水平直接、有效的措施。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体系的内容已涵盖在若干不同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交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之中,并且在我国目前的道路交通运营实践中发挥着积极和重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体系也要相应地加以修正和调整。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当地的报废车辆标准,禁止不符合条件的破旧车辆上路,严格限制低速车进入高等级道路,加强对道路设施的管理,严禁违法占用道路、破坏道路附属设施建立驾驶员违章记分制度,对驾驶员的违章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理加大对交通违章的惩罚力度,强化交通法规的威慑力,对严重违章、酒后驾车、不接受处罚的事故责任者或者肇事逃逸者坚决予以法律制裁。

3.5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加大交通安全执法力度,提高管理的有效性,理顺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由政府组织、各部门协调配合,全面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宣传教育,加强对驾驶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强化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规范全民交通行为,提高全民交通道德水平。

交通安全教育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要培养广大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要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介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普及道路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3.6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科技水平

加大科技投入,采用高新技术,全面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技术水平,提高交通管理信息化服务水平。为此,应有选择地研究和应用智能交通系统技术,以进一步减少交通死亡事故。另外,加快建立事故紧急救援系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生命黄金半小时”对事故人员实施救助,减少交通事故过程中的伤亡以及伤害程度。

4 结束语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到规划、建设、财政、交通、执法、宣传教育等多个部门,因此治理道路安全事故,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交通管理工作重要方针,针对“人—车—路”系统安全事故的成因,依靠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依靠科技,依靠全社会力量的努力,采取的有效的安全对策,才能使交通事故下降到低限度。

[1]裴玉龙.马骥.道路交通事故道路条件成因分析及预防对策研究[J].中国公路学报,2003,16(4):77-82.

[2]何涛,任锐.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及预防对策[J].山西科技,2008,(4):13-19.

[3]刘兆明.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因素与对策[J].中国西部科技,2006,(22):45-46.

[4]马璐.道路因素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分析[J].长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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