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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校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

2010-09-27普丽春

当代教育与文化 2010年1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物质

普丽春

(云南民族大学 教育学院,云南 昆明 650031)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少数民族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世代传承的文明成果,任何一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丧失,都很难再现。要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就需要借助强大的传承工具,即学校教育来进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积极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展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展教学活动”等,为学校教育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一、学校教育传承的重要意义

学校教育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中国高等教育在深化改革中,正在重组创新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先进学科,正在更广阔人类文化背景中整合发掘民族文化的新资源,以推动经济全球化格局下的民族本源文化的可持续发展。”[1](P5)学校教育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化多元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多元文化的传承需要学校教育。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人类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是如何理解和处理“经济一体化”与“文化多元化”的冲突与和谐的关系;二是如何处理多民族国家的“国家一体化”与“民族文化多元化”的冲突与和谐的问题。要积极应对这两大挑战,关键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文化多元化的问题。

多元文化的传承需要国家化的学校教育。一方面,各地域和各少数民族文化开始走向全球化。各民族文化应“不断突破本民族文化的地域和模式的局限性而走向世界,不断超越本民族文化的评判和取舍中获得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不断将本民族文化区域的资源转变为人类共享、共有的资源。”[2]另一方面,在承认文化全球化的同时,也应看到文化的多元化。人类文化的多元化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象征,是人类社会生活丰富多彩、充满活力的保障。

多元文化的传承需要学校教育的抽象与凝练。教育人类学家认为,学校只是主流文化实现其社会目的最重要的场所,不能替代其他文化适应过程,而是使这些文化适应获得升华,抽象为文化的现代方式。学校将始终存在跨文化冲突,同时也存在着主流文化对各种文化的整合。在民族院校,由于多元文化存在的复杂性,这种冲突和整合就表现得尤为强烈。[3](P261)所以如果学校只注重主流文化知识的内容传授,不但不能适应社会对人才多样化发展的需求和人类个性化发展的本质,而且还会引起学生原有文化和主流文化之间的冲突,影响一个人正确文化观念的形成。

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文化传承需要主流文化的作用。我国教育学者结合“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实际,提出了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理论:“一个多民族国家的教育,在担负人类共同文化成果传递功能的同时,不仅要担负传递本国主流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而且同时也要担负起传递本国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多元文化整合教育对象不仅包括少数民族成员,而且也包括主流民族成员。多元民族文化整合教育的内容,除了包括主流民族文化外,还要含有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容。”[4](P7)可见,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是多元文化教育。而多元文化教育必然要求教育内容的多元化,学校教育在传承本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性、扩大其影响方面既具有一定的优势,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传承的重要途径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大多经历过封闭半封闭模式阶段。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之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普遍采用家庭教育的方式,如医药领域中的祖传秘方、技能领域中的家传绝学等,都是由家庭成员的自我传习来实现代代相继的。这种封闭式的家族传承方式,使许多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被“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等诸种狭隘的传习观念所掩埋。进入现代社会,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由家族教育逐渐扩展到民间师徒式传习或以文化交流为主的社会教育。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任何人,不分性别、年龄、民族都有享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校教育便成为传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阵地。[5]学校教育模式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是文化发展的标志之一。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特性,决定了学校教育是其现代传承的重要途径。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整个社会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不够,传承缺乏自觉性,渠道不畅。而更重要的是教育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重视和价值认识,学校教育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脱节。要解决以上问题,唯有大力推进和实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校教育,形成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新视野,构筑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行为。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文化传承的和谐文明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从少数民族教育的现状出发,要求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尽量缩小和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通过学校教育促进当地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为缩小地区差距,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作出贡献;另一方面从培养和谐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出发,要求学校教育关注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使其找到自己的精神坐标,获得最适合自己的成长机会,实现最优化的发展结果。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具有民族自信心和民族精神的人,为形成普遍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促进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添砖加瓦。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从后者看,学校教育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必要。学校在传承国家主体民族文化的同时,通过传承本地区各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使学生获得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从而确定自己最佳的发展方向。

(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当今社会,文化已经深深融入经济之中,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和物质产品都包含着文化因素和文化内涵,文化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生产力的原发性因素和经济增长的基本推动力量。没有文化做支撑,生产力就不可能获得质的提升和大的跨越。[5]因此,文化在当代社会的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还比较落后,与文化之间还缺乏共融与互动。要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就要超越单纯发展经济的社会发展理念,既要大力发展经济,解决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水平等问题,又要注重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社会、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少数民族地区具有特色和优势的文化,学校教育通过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具有民族自信心和民族精神的人,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6]因此,学校教育传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是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五)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具有国际价值。美国多元文化教育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班克斯等人认为,以文化多元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全球多元文化教育的目标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培养学生的跨文化适应能力,帮助学生学会从其他文化的角度来观察自己民族的文化;二是给学生提供文化选择的权力和机会,使其获得适应本民族文化、主流文化以及全球社会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态度;三是培养学生学习语言,进行阅读及思考、立论等技能;四是消除对亚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的歧视,以及由此造成的心理上的压力;五是多元文化教育的根本目标是进行旨在改变整个学校或教育环境的教育改革运动,以达到来自不同人种、民族、社会集团的学生都能享有教育平等和学术均等的目的,提高所有学生的学习成绩。因此,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不仅可以满足少数民族学习本民族传统文化和主体民族文化,以提高其适应主体文化社会的能力和求得个人最大限度的发展的迫切要求,而且也考虑到主体民族成员除了学习本民族文化外要适当学习和了解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以增强民族平等和多民族大家庭的意识,培养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的跨文化的态度,形成跨文化行为的技能与技巧。

就学校教育自身的内在发展而言,学校教育中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不仅有利于学生个人的发展,而且对于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大量民俗文化的消失,逐渐弱化的传统教育已不足以支撑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地传承,而大众传媒式教育又不能代替系统化、专门化的学校教育,有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已面临绝迹的可能。因此,为了实现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和文化共享,学校教育应该而且必须承担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

(六)学校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的共同愿望。

为了加快少数民族教育步伐,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共同发展,云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于2008年对云南省普米族、阿昌族等七个人口较少民族的教育状况进行了调查。考察期间通过召开教育部门和当地干部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少数民族主要聚集区的学校教育状况。走访了所到村寨的家庭,与少数民族群众面对面地探讨民族教育问题。向教师、家长、学生发放调查问卷和相关数据搜集,获得了第一手材料。

据统计。在家长问卷中有80%~100%的家长都希望在学校里学到本民族的历史、习俗、语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详见图1);在学生问卷中,有83.3%的学生在二年级以上才能听懂汉语,大约45.8%的学生要到三年级以后才能听懂汉语,希望老师能用本民族语言来辅助学习。83%以上的学生希望能在学校里学习到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知识 (详见图表2)。[2]

图1 家长对在校学习民族文化态度表

图2 学生对在校学习民族文化态度表

从以上可以看出,家长和学生对学校教育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持肯定态度。家长是村落社区的重要成员,大多数家长对学校教育具有强烈的依赖和期待,希望学校对本民族文化传承起作用,培养热爱本村落社区、适应本社区生产生活方式和对本村落社区发展有用的人。期望后代能够在学校中学习民族文化知识,获得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学校教育传承的指导思想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宝贵文化资源,应当加以保护、创新和开发。但在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的包含一定的消极和落后的成分,必须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使之成为适应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具有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学校教育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树立以下指导思想。

(一)科学发展观

1987年布伦特兰在《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中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这一术语,并将“可持续发展”解释为“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从这一解释看,可持续发展强调的是代际公平分配。从自然生态观上看,可持续发展要实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长期共存。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科学发展更显得十分必要。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市场经济逐渐成为民族地区发展主动力的作用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尚未达到预期目标。因此可持续发展必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必由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应使其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现代化过程中,保持与发扬其历史文化内涵,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和谐。

学校教育在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要注重树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理念,通过宣传和教育培植学生对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构筑系统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体系。

(二)生态保护观

营造多民族国家的文化生态平衡,是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经验与规律。文化要发展,必须基于各民族主体的自我选择和创造,民族文化既是流动、辐射的,又与自然、生态、经济、社会相生相长,水乳交融。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不能脱离滋养该文化的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对于文化会产生深刻的影响,很多民族所具有的某些鲜明的文化特征,就是生态环境影响和作用的结果。例如,热带河谷与傣族文化、苍山洱海与白族文化、高原雪山与藏族文化等等,都体现了文化和生态水乳交融的意象,以至于人们一说到这些民族和文化,脑海中便会立即浮现出其独特的生态环境,而说到这些生态环境,也会使人情不自禁地联想到处于这些生态环境的民族文化。

因此,学校教育在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要培养各民族学生的生态道德,把道德行为的领域从人与人、人与社会扩展到人与自然之间,将各民族的文化心理应用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去,从人类能动的角度出发,倡导主动承担对自然界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增强人们践行生态道德的自觉性。

(三)文化创新意识

实现多民族国家的文化生态平衡,需要创新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经验与模式。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发展,发展不仅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基本条件,而且也是民族文化遗产创新的标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力的体现。任何文化的发展创新,都必须在继承前人文化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创新。既要继承和发扬本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又要善于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遗产,还要注意吸收国外先进文化和人类一切文明成果。树立创新意识必须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与时俱进,才会有顽强的生命力。

例如云南彝族烟盒舞在形成初期,可能是一些片断的、生龙活虎的情绪类舞蹈,但在后期的发展中吸收借鉴了一些汉文化因素,增强了艺术想像的成分,使其在保持本民族传统艺术内核的前提下,形成了一种充满活力的艺术。随着时代高速发展,城市化了的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迫切需要能表达自己情感的民间舞蹈来自娱自乐、自我表现。如每天晨练中的人们,伴随着现代舞曲,手拿烟盒跳起传统的彝族烟盒舞,是那样舒心畅意、自得其乐。随着当今世界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也借着大好的春风,将自然资源、民族文化资源等有利条件结合起来谋求发展。“烟盒舞健身操”的出现,其动作在传统的烟盒舞中揉进了现代“迪斯科”动律,音乐既有传统的民间歌舞曲又融入了现代电子乐曲的节奏。不仅体现了烟盒舞自身传统的继承性,又使其获得新的生命力,使传统的烟盒舞与当代人的审美意识和时代精神协调一致,与社会心理和时代潮流相融合,从而使烟盒舞深深扎根于广大民众的沃土之中,永远闪烁着耀眼的民族文化之光。

(四)保护与开发并存

保护多民族国家的文化生态平衡,需要建设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文化市场。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为了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和演进,保护和开发传统文化资源成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的必然选择。所以,应当注意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抢救、保护和合理利用,建立良好的民族伦理生态环境,在保护和开发的关系问题上,应在坚持保护和开发并举原则的基础上,将侧重点放在开发上。侧重对传统伦理资源的开发,决不意味着对传统伦理资源保护的放松;相反,正是出于更好地保护的目的,才要突出开发传统伦理资源的重要位置。一种伦理文化有无活力是该文化生存状态好坏的标志,开发传统伦理资源正是为了给一种文化注入持久的发展活力。传统是发展的基础,但保护绝不是停止发展。各少数民族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应增强文化自信心,充分认识自己民族文化的价值,强化自己的民族文化遗产的特色,包容外来文化,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活力和可持续发展,为使其能更好的在学校教育中传承提供资源保障

三、学校教育传承的基本要求

教育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是选择文化的过程。教育的文化选择是为教育的目的而服务的。一种民族文化有好的东西,也可能有迷信的东西,好的习俗以其合理性赢得广泛的承认,代代相传,不断地继承下来;恶习陋俗也往往以其因袭保守的习惯势力传之后世,这种传袭与继承的活动特点正是民俗的传承性标志。[7]因此,必须树立文化服从现代教育的基本理念。笔者认为,进入学校传承的民族文化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社会主义特色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文化规律要求

人类在不断创造文化的同时,也在不断对文化进行选择,在传承优良文化的同时,摒弃文化糟粕。文化选择的过程就是对某种(些)文化或某种(些)文化的内容进行选取或舍弃的过程。在人类进行的文化选择过程中,教育是一个重要的载体,对各民族的文化传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育是对下一代发展的长远考虑,为此,党和国家制定了明确的方针政策。由于一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现行的教育方针相悖或者不相适应,因此必须对其进行甄别和筛选。文化传承必须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入学校教育中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有与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和核心价值相违背的东西,要对其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对待。

例如,社会公德是一种行为规范,彝族谚语云:“人们要有礼,牲畜要有圈。前人定礼节,后人有礼节。太阳昼行有路线,月亮夜行有路线,人类生存循礼节。”[8]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彝族形成了自己完整的道德规范。彝族传统道德价值观中的集体意识,互相团结,吃苦耐劳,重义轻利,以孝为重等等,在历史上对彝族的统一稳定,维系家族和家支的延续和团结,促进社会发展起到巨大的作用,尤其作为彝族传统的道德价值观所反映出来的集体意识,是彝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这种纯朴的集体观念一经形成,就世代相传,构成彝族所特有的心理素质和民族精神,并成为人们传统道德的基本内容,在集体意识观念影响下,彝族人民表现出了亲密团结,互助互济和朴素集体主义的高尚美德,作为一种占据主流的道德观,应予充分肯定。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这种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道德,往往比较重视本民族、本地区和本家族的利益,过分提倡“尊长重孝,唯君子之命是听,唯祖宗之法是从”,使本民族的思维方法和心理状态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和依赖性,极大地制约着彝族人民的进取精神,束缚了彝族人民思想、生活、个性和行为的发展。

学校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有意识地培养人的过程,因而也是选择文化的过程。“教育对文化的选择包括了对文化的挑选、糅合、加工整理、清理排劣等制作过程,选择文化贯穿于教育全过程的每一种活动中”。[9](P210)因此,笔者认为,纳入学校教育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容上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文化规律要求,符合社会的发展进步,必须为人服务。

(二)社会主义特色国家的民族文化保护与教育规律

文化教育学的代表斯普朗格指出,教育作为一种人类文化活动,是人发展的摇篮,离开它,人的发展便无法想像。同时,教育和文化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教育的本质就是以爱为根本的文化传承活动,因而,人的发展是要依赖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就是每个社会成员的智力和体力都获得尽可能多方面的、充分的、自由的和统一的发展。指明了人的发展的全面性、和谐性、自由性、充分性等四个方面的重要特征。教育人类学视角下人的全面发展观,强调通过多元文化教育使不同民族的人获得文化性格及其智力、体力和文化整合能力的充分、和谐的发展。因此,应该是立足“人本”和“族本”,并整合各民族优秀文化而获得的发展,而不是丢掉文化传统的“跨越式发展”,离开了本民族文化这一根基,人也就谈不上获得马克思所讲的充分、自由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学说中关于个性化发展和多方面发展的思想,对今天以人为本的多元发展和个性发展观无疑是重要的思想依据。

发展心理学主要研究人在发展过程中教育与人的身心发展的关系。当代发展心理学最有影响的理论学家是皮亚杰的心理发展观,皮亚杰的发展观突出地表现在阶段理论上。认为儿童心理发展具有阶段性,各阶段都有独特的结构,标志着一定的年龄特征,由于各种因素,如环境、教育、文化以及主体的动机等方面的差异,阶段可以提前或推迟,但阶段的先后次序不变。各阶段的出现,从低到高是有一定次序的。[10]费孝通先生也认为,以往过于注重研究文化形态,忽略了人类不同的心理秩序,这对21世纪人类在信息时代的交流与和谐共存显然是滞后的。民间艺术是消费艺术,是心理消费,民间艺术作为无形文化正是构成人类丰富性的根基。学校教育要培养复合型人才,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综合的,文化的发展也是综合一体的。例如云南彝族烟盒舞,在内容上无可争议,但要进入学校传承,由于舞蹈动作难度大,就要根据人的年龄发展顺序,考虑在哪个年龄阶段即基础教育或高等教育进行教育更为适合。再如彝族民间文学《阿诗玛》讲述的是男女青年忠贞的爱情故事,因而在学校教育中什么时间进行传承也需要考虑。

因此,学校教育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遵循教育规律,符合人的全面发展。例如:对于儿童来说,歌谣、游戏是儿童的一种内在的需要,与儿童的现实生存状态紧密相连,因此幼儿教育应以歌谣、游戏和简单的民间工艺制作等内容学习为主;在基础教育阶段,可以根据学生思维、想像的发展特点,以民族诗歌、神话、民间故事、直观的艺术载体 (绘画、音乐作品、民族工艺品等)等感性的民族风情、风俗为主要学习内容。高等教育阶段则可以学习难度较大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间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等。根据学生的不同学龄阶段特点从内容到形式分序列编写,制定出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教材内容体系。

(三)社会主义特色国家的民族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

当一个民族的文化与教育呈一体状态时,其民族和文化就容易延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相反,当一个民族的文化和教育呈背离状态时,其民族和文化就容易解体。因此,进入学校进行传承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要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要具有现实意义。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其特定的产生背景和特殊功能,特别是作为一个民族的传统优秀文化,往往都有其辉煌的历史而倍受推崇。但是随着环境和服务对象的变化,有的传统文化已失去了以往的光彩,不再为众多的当代人所需求,或者不再具备该文化的传承条件,悄悄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因而是否具有现实意义,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进入学校的前提和基础。

其次要符合社会要求。任何一种民族文化,其存续必须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吻合。比如中国封建社会的贞洁牌坊、女人的缠足,其长期存续的一个根本原因,是与封建礼教和社会对妇女的要求有关。但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种摧残妇女的封建观念受到唾弃,贞洁牌坊和缠足也已经成为了历史的耻辱。再如几千来中国儒家倡导的忠、孝思想,由于所强调的是一种对君和主以及对父母的绝对忠诚和服从,而不究其对错和原则,与近代以来社会对民主、平等的追求不符,因此被现代社会所否定。同样,世界上尚存的最后一个母系社会,居住在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永宁乡的摩梭人,至今还保留着“阿注婚姻”的走婚制度,因与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不相符合而被弃置。此外,世界上许多少数民族长期流行着文身,黎族曾这样描述其“文身”:“历经几千年而不断延续下来的文身,是黎族一笔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文身是黎族历史上氏族的凝聚符号,特别是与外族人发生战争时,文身、服饰就是 ‘自己人'最鲜明的标志。文身也是图腾崇拜的象征,成人的符号。刻在身上这些不同纹饰构成的图案中,包含着各种对生命的祈求,对幸福的盼望,对灾难的回避等内容,是黎族生命的综合体,是黎族历史上最壮观的文化现象,但随着时代的发展,黎族文身必将完全消失。”[11](PP.8-10)虽然文身曾在历史上起过族人识别、护身符以及服饰审美等多种作用,但因对人体的伤害和卫生等原因现在也不再提倡。所以,只有与社会发展要求相符合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方能够进入学校进行传承。

再次应该具备时代特征。有些人主张对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必须要保持所谓的“原汁原味”。认为一旦对传统文化做些许改动,就是对民族文化的歪曲和篡改,并以此来证明自己是传统文化的忠实捍卫者和倡导者。但遗憾的是,历史的发展却常常与之相反:越是“原汁原味”的传统文化,越容易被冷落甚至被人们所拒绝。原因在于,一定的文化都是为一定时代的人服务的,上一时代的文化可能适用于上一代人,但未必受到当代人的青睐,因为它可能并不具备当今的时代特征。而文化是需要人来传承的,如果不能为承继者所接受和喜爱,无论这一文化有多么辉煌的历史都不可能被后人所传承下去。如满族的旗袍和珍珠球,之所以受到广泛的欢迎,是因为在保留了满族传统文化精华的同时注人了大量的时代因素。因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在学校教育中传承就必须与时俱进,必须进行文化更新和文化创造。

[1]章新胜.高等教育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事业中的使命和作用 [C]//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文集.

[2]丹增.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理论思考 [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

[3]滕星.族群、文化与教育[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

[4]哈经雄、滕星.民族教育学通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

[5]谢名家.“文化经济”:历史嬗变与民族复兴的契机[J].思想战线,2006,(1).

[6]曹能秀,王凌.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和民族文化传承[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

[7]王景.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初探[C]//“社会转型期我国贫困地区农村教育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云南昆明,2008年5月.

[8]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

[9]郑金洲.教育文化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10]罗伯特◦斯莱文.教育心理学理论与实践[M]姚梅林,等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11]王军.董艳.民族文化传承与教育[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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