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昌勇案:传销暴力与暴力反抗
2010-09-20孙剑博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15期
去年7月,19岁的肖昌勇接到四川老乡赵军军打来的电话,邀请他“到西安一家广告公司做设计工作,管吃管住,月薪2200元”。7月30日,肖昌勇和同学薛超来到西安。两人被带至一民房后,才发现来到了传销窝。传销人员将两人软禁起来,并对他们进行“洗脑”。
当晚7时许,肖昌勇伺机逃走,被传销人员刘辉云、魏某等拦住。刘辉云等人按住肖昌勇的头,还有人踢打肖昌勇。为摆脱控制,肖昌勇从裤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弹簧刀乱捅。传销人员孙某腹部受伤,刘某背部被划伤,刘辉云经抢救无效死亡。肖昌勇随即被刑拘。
今年6月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距离案发地点不远的华山大型社区公开审理此案,百余名市民前来旁听。大多数旁听者认为,肖昌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6月18日,该案在华山社区公开宣判。该案审判长张琳明宣布:“被告人肖昌勇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话音刚落,上百名参加旁听的社区居民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肖昌勇与家人和同学一起,跪地向为他辩护的律师和旁听市民致谢。
网上对法院的判决讨论热烈。在搜狐社区上,网民“正义回归”发帖说:“我认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案件审理和判决中做得非常好,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为社会讨回了公道;既符合绝大多数民众的心愿,又同情了弱者,伸张了正义。”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石英认为,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对肖昌勇而言是比较好的结果,对公众也是一个很好的教育。肖昌勇说:“现在我的心情感觉轻松了很多,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也谢谢法律给予我重新回归社会的权利。我也希望以我个人的经历告诉大家,千万要远离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