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脑出血外科治疗100例体会
2010-09-13陈玉光韩德清盛英武
中国医药导报 2010年28期
陈玉光,韩德清,罗 伟,盛英武
(湖南省株洲市一医院,湖南株洲 412000)
高血压脑出血发病率高、病死率高、致残率高,外科治疗的目的在于清除血肿,降低颅内压,减轻出血后的病理变化[1]。本研究观察2009年3月~2010年2月我院100例高血压脑出血患者的临床资料,分析外科治疗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9年3月~2010年2月在我院治疗的高血压脑出血患者100例,随机分为A组和B组,各50例。两组根据外科治疗的时机,分为超早期、非超早期治疗组。100例患者中,男 55例,女 45 例;年龄 36~70 岁,平均(48.0±5.3)岁。 A、B两组患者年龄、性别、病情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A组:显微镜下根据CT结果用脑针穿刺,以确定血肿部位;找到出血动脉,用双极电凝彻底止血,避免伤及侧裂血管。B组:在A组基础上,对于血肿压迫时间超过6 h,术后脑搏动不良的患者,行骨瓣减压术,术后使血压控制在(120~140)/(85~95)mm Hg(1 mm Hg=0.133 kPa)内,以保证脑组织的灌注压。超早期外科治疗在6 h内,非超早期外科治疗时机均在发病6 h后[2]。
1.3 疗效判断标准[1]
术后3~8个月进行疗效评定。优:无明显神经功能障碍;良:生活自理,轻度神经功能障碍;中: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自行走动;差:植物生存状态;死亡。总有效=优+良+中。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12.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以构成比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外科疗效比较
见表1。由表1可知,两组超早期总有效率均高于非超早期,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B组超早期的疗效优于 A 组超早期(P<0.05)。

表1 两组外科疗效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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