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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企业的社会责任培育机制研究*

2010-08-15河南师范大学经管学院王素敏

河南科技 2010年1期
关键词:河南河南省责任

河南师范大学经管学院 王素敏

河南企业的社会责任培育机制研究*

河南师范大学经管学院 王素敏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强调和谐社会建设。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作为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可以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应积极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在2008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当谈到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时,温家宝总理强调,一个企业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否则就是不负责任,只给股东赚钱的企业是走不长远的。

目前,河南省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其社会责任问题,很多企业自觉遵守商业道德,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等方面积极承担其应履行的社会责任。然而,在充分看到河南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河南省所取得的成绩与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河南省还有许多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够充分,存在着许多问题。因此,正确认识河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存在的问题对科学构建河南企业的社会责任培育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河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存在的问题

1.侵犯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河南省一些企业缺乏以人为本的理念,克扣拖欠职工工资、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得不到保障、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仍然突出。

(1)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得不到保障。一些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仍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待遇没有保障。近年来,从河南省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的类型看,社会保险费欠缴案件居首位。如,2008年2月下旬以来,洛阳市对2693家参保单位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5个险种参保人数、缴费工资总额进行稽核。稽核结果显示:参保单位少报、漏报工资总额高达4.18亿元,参保单位少报、漏报5个险种应参保人数6.86万人。

(2)劳动合同的订立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有的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此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那些劳动环境比较危险、安全保障措施比较差的企业,往往通过不签订劳动合同逃避责任;有的企业虽签订了合同,但内容全由企业一方说了算,合同中必备条款不清楚,约定条款不具体;大多数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没有涉及与工伤处理相关的诸如发生工伤后的工资发放、医疗、抚恤等事项。

(3)拖欠、克扣职工工资情况严重。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时间长达10数个月,严重影响了职工的基本生活;一些企业前清后欠,恶性循环,使职工苦不堪言。据介绍,2004年10月底,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528家,涉及劳动者19.3301万人,追发3万余劳动者工资共3980.2542万元。

(4)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一些企业不顾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尽量减少在职业病防护和生产安全保障方面的投资,这给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频发埋下了重大隐患。据统计,2003年1季度,中国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00人的有广东、浙江、山东、四川、江苏、河南、安徽、湖南8个省。另外,2008年,河南省共发生煤矿事故64起,死亡256人。而因工作环境恶劣造成的职业病频发的形势也非常严峻,如河南民工张海超的“开胸验肺”事件,在全国影响极为恶劣。

2.污染环境,缺乏环境保护意识。河南省一些企业为了追逐利润,很少考虑可持续发展问题和他们的社会形象,普遍存在着污染环境等问题,缺乏社会责任感。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如,一些企业长期大量超标排放污水,引发严重的水污染,导致各种癌症、怪病的出现,给当地百姓的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危害。2002年5月9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到河南视察南水北调工作时,对河南省豫北地区地表水环境状况给出了8个字的评价:有河皆枯,有水皆污。除了水污染严重,河南省大气污染也很严重。2003年国家公布的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河南的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三门峡等7个城市位列其中;而且大气污染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并以城市为中心,逐渐向农村蔓延。对这些污染环境的企业,老百姓称之为“缺德企业”,而这里的“德”,正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代名词。

3.损害债权人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频发,企业信用严重缺失。河南省一些企业没有形成诚实守信的经营思想,急功近利、投机取巧、失信欺诈等短期行为严重,制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发布、披露虚假信息,拖欠货款、税款、贷款等问题频发。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失信现象比较普遍,有些方面的失信现象还相当严重,已经成为困扰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如,曾轰动一时的“全国商业批发行业龙头老大”、“国企改革一面红旗”的郑州百文有限公司,其惨败的最直接原因就在于它的欺诈。据统计,国家工商总局第4批(2006年度)公布的全国520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名单中,河南仅有11家企业入围,占总数的2.1%。部分企业的失信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河南企业的总体形象。

二、构建河南企业社会责任培育机制的建议

1.建立适合河南实际情况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为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法制保障。2007年4月,由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举行的对4586位企业经营者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在了解企业经营者对于促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的看法时,54.7%的企业经营者选择了“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企业经营普遍认为,只有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规定企业的哪些危害行为要受到制裁、要承担哪些违法成本,使企业预先明确知道自己若不遵守规章制度将有严厉的司法惩罚,企业就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生产企业,取缔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查处违反我国劳工、环保等社会责任要求的企业,建立良好健康的市场秩序。可见,完善的立法与有效的监督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制基础。目前,国内一些地方已经制定出地方性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在地方率先推行。如,常州市从2004年开始,由市总工会牵头,协同市劳动和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企业联合会等7部门组成了常州市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委员会,制定了《常州市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并下发了贯标、达标工作的意见;2005年2月,常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这一意见。河南省现行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有《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河南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河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等。这些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有关法律一起,对推动河南企业的社会责任工作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河南省还应尽快出台《河南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该标准应以劳动保障、安全卫生、环保、产品质量等为主要内容,并以第三方认证的方式确认企业对其社会责任的履行。

2.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对企业的评价指标,应逐步从目前的以经济指标为主,转向以其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负责的情况为主。具体到河南省,在对企业进行评价时,应加入其履行社会责任的部分,形成科学的企业贡献评价指标体系,如,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对环境的污染情况,企业产品的质量抽检情况、投诉率,参与社会公益的情况等,并将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优秀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从而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任何一个企业的评价都是从经济、社会和环境3个方面进行的,经济指标仅仅被认为是最基本的企业评价指标,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却多种多样,如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多米尼道德指数、环境指数等。

3.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奖惩制度。目前,在欧美、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奖惩制度已得到企业的普遍认同。国内一些地方也设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奖。2007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建立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框架,一方面,政府通过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奖”等方法,对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环境保护、捐助公益和慈善事业的企业,在采购、投资以及政府资助等方面都给予倾斜,鼓励企业承担其社会责任;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大了不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的经营成本,如政府拒绝对其给予补贴、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作为河南省,政府应设立有河南特色的企业社会责任奖惩制度,奖励那些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法、生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等的企业进行处罚,从而引导企业转变观念,朝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向发展。

4.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要求企业每年提供自己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政府审计监督。在国际上,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正日益受到重视,发达国家的企业已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重要的竞争策略,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已成为近年来发达国家公司和跨国公司的主流趋势。通过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可以向社会传达如下相关信息:企业员工权益的保护情况,环境污染情况,商品质量及消费者投诉情况,社区关系情况等等。通过信息披露机制,可以使那些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提高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相反,那些怠于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曝光后,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失去竞争力,乃至退出市场。

随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蓬勃兴起,河南省一些企业已经开始进行社会责任披露,并推动了社会责任披露机制的建立,如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永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等;但是,更多的企业还没有进行社会责任披露。鉴于此,河南省政府应根据不同行业可能产生的不同类型的社会责任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以便对社会责任披露的事实、详细程度和披露方式进行规范。

5.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帮助企业建立正确的价值观。由于历史和实践的局限性,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还有待于大幅提升。政府需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尽管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要付出大量资源,甚至丧失一些暂时的发展机会,但从长远来看,企业会取得良好的口碑,企业社会责任的付出实际上是一种长期投资。只有认识到这些,企业经营者才有可能真正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6.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作客央视《新闻会客厅》时讲道,媒体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没有媒体的支持简直就不可思议。充分发挥媒体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培育方面的作用,可以使许多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媒体在信息传递上具有直观性强、覆盖面广的优点,它更能激起社会的共识或是群众的义愤。舆论监督能督促政府严格执法,如对劳动、质检、环保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从而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舆论监督能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如可以扩大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对不负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谴责,对勇于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赞扬,引起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广泛关注,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等。

综上,企业的发展应当是科学的发展,只有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提高到“以人为本,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并通过有力措施,激发起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建和谐社会,才能实现河南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促进河南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项目编号B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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