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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

2010-08-15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湖北农机化 2010年2期
关键词:购机农机化机械化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苏 敏 李 玉 彭 仪

湖北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会议4月7日在武汉成功召开,这标志着湖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省农业厅副厅长余胜伟、省农机化办主任吴庆峰、省纠风办副主任刘红、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陈其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10年,中央安排湖北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亿元,实施范围覆盖全省92个农业县市区和垦区农场(其中农业县市区90个、地方垦区农场2个)。2010年我省补贴机具种类进一步增加,由2009年的12大类37个小类82个品目1629种产品增加到12大类43个小类188个品目3639种产品,比2009年增加2010种产品,补贴产品范围覆盖农林牧渔各业机具,同时为加快我省机插秧进程,首次对水稻育秧盘进行补贴。2010年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将实行信息化管理,农户申请公示、协议上报、购机审批、资金结算、数据汇总等将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提高效率,阳光操作,方便农民和企业。

2010年,为保证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健康实施,省农机化办要求各级农机部门加强过程监管,强化全程监督,严格督查考核,实行跟踪问效。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要求,坚持“四项制度”,做到“八个不得”,并再次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为单位谋取利益;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将取消经营补贴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将取消其在我省的补贴资格。

省农机化办主任吴庆峰作主题报告:总结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和全面安排部署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

1 总结经验,充分看到购机补贴实施的成效

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适当增加补贴资金规模。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在讲话中强调,这几年国家实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农业机械化,也带动了农机工业发展,是一举多得的好政策,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强化。为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机械化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深化发展农业机械化重要意义的认识,坚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信心和决心,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机遇、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乘势而上,不断开创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局面。

目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项最重要的农业机械化支持政策,对加快农机化事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已经产生了重大而积极的推动作用。总体来看,我省购机补贴政策实施5年来,发挥了巨大作用,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1)调动了广大农民的购机用机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我省共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7亿元,拉动农民的购置农业机械资金达38亿多元。仅2009年,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13亿元,比2008年增加4.1亿元,增长187%。共补贴各类农机具13.1万台(套),其中拖拉机3.2万台,插秧机5000台,联合收割机6870台;受益农户达12.6万户,拉动农民购机投入资金24亿多元。全省各地农机市场淡季不淡,旺季更旺,农业机械销售连续几年呈现出持续火爆的局面。

(2)农机化水平得到快速发展。5年来,我省农机装备总动力由2004年的1764万kW增加到2009年的3057.72万kW,增长73.35%,年均增长14.67%;大中型拖拉机由2004年的68263台增加到2009年的11.86万台,增长 73.7%,年均增长 14.72%;小型拖拉机由2004年的58.75万台增加到2009年的90.84万台,增长54.62%,年均增长10.9%;水稻插秧机由2004年的119台增加到2009年的1.3万台,增长108.24倍,每年增长近22倍;联合收割机由2004年的10585台增加到2009年的41904台,增长295.88%,年均增长59.18%;配套农机具由2004年的66.76万台增加到2009年的198.92万台,增长 198%,年均增长 39.6%;农业机械原值由2004年的 98.6亿元增加到 2009年 235亿元,增长138.45%,年均增长27.69%。5年来,我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2004年的42%增长到2009年的54%,年均增长2.4个百分点。农机化作业年收入由2004年的88.7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09.4亿元,增长1.36倍,年均增长27.2%。客观地说,这5年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最快的5年。

(3)机械化生产保障能力得到提升。据统计资料显示,5年来农业机械增长最快的是水稻插秧机和联合收割机。2009年5月下旬,襄樊地区持续阴雨,因土壤含水量大,轮式收割机不能下田收割,急需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农民心急如焚。为确保夏粮丰产丰收,颗粒归仓,省办紧急增补襄樊200台履带式联合收割机补贴计划,并紧急从荆门、荆州、武汉、咸宁等地调运1997台履带式联合收割机支援襄樊,在一周内将小麦抢收完毕,使农民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省政府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安排专项资金对支援襄樊小麦机收的其他县市机手给予补贴。

(4)农机化管理体制得到理顺。常言“有为才有位”。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我省现有省级农机化管理体制越来越不适应我省农业机械化的科学发展。经过3年多的不懈争取,2009年9月28日,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批示同意,省长李鸿忠主持召开省编委会,研究决定将省农机化办调整升格为副厅级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成为此次省级部门机构改革中唯一一家机构升格的单位,受到农业部的高度赞扬。孝感市委市政府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再次保留市农机局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同时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和12个市州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全部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5)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蓬勃发展。2009年,全省农机户达到175.8万户,增长2.9%,从业人员237.2万人,增长2%;农机专业户23万户,增长30.4%;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75个,社员人数达1万多人,服务农户达32万多户。全年农业机械化服务经营收入达209.4亿元,同比增长24.84%。2009年6月,省农机化办和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联合命名表彰了“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和 10个“优秀农机专业合作社”,并对“十佳”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了3万元的资金扶持。

今后我省要进一步通过实施农机化各项扶持政策,加快解决农机装备结构上小型机械多、大型机械少,动力机械多、配套农机具少,老旧机械多、高性能机械少“三多三少”不合理问题;逐步解决农机系统的工作条件差和监管手段、公共服务能力弱问题;解决农机化水平区域发展不平衡,山区丘陵地区发展相对滞后问题;努力解决省、市、县三级农机推广、监理机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人才缺乏、安全检测技术装备薄弱问题;解决我省农机生产企业规模小、产值少、科研能力差、重复生产多、产品档次低、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2 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实施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5年来,我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补贴政策,特别是基层工作的同志,做了大量艰辛细致的工作,做到了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农民和企业满意,取得了很好的实效。但是,仍有些地方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由于对购机补贴政策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出现了操作程序不规范、执行过程不透明、落实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3 把握政策,准确理解2010年购机补贴工作的新要求

2010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7个方面的新变化:

(1)补贴资金额度进一步增加。2010年财政部在《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中提出: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44.9亿元,国家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亿元已经下拨,安排我省5亿元。

(2)补贴机具种类更加广泛。我省补贴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3个小类188个品目,共3639种农机具,给广大农民提供了更多的自由选择空间,更大程度上满足了不同地区、不同种植、养殖模式的各种不同需求。按照部司规定,2010年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设施农业基建部分不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

(3)补贴产品价格由市场确定。根据农业部实施指导意见要求,2010年补贴产品目录仅公布机具补贴额,补贴产品销售价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由农民与经销商或生产企业商谈确定,让企业充分竞争,也把最大实惠让给农民。但是,要求供货企业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4)补贴重点进一步突出。2010年购机补贴的重点是部省市县农机化示范区,水稻机械化插秧,血吸虫重疫区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着力提高农机化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的同时,全力打造农机化发展亮点和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5)大型机械补贴数额有所提高。单机补贴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73.5kW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147kW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

(6)补贴实施进度实行周报制度。即各县市每周要报一次补贴进度情况,同时要及时做好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

(7)补贴工作程序实行信息软件管理。2010年将启动应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加快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此外,为方便农民,对机具补贴额在1000元以内的低值机具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的办法。但农民必需向当地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并办理相关购机补贴手续,购机后立即公示。

4 狠抓落实,全面做好2010年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韩长赋部长在2009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我们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重要时期,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的关键阶段。在这一时期,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业生产对机械化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农业机械化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越来越突出。”同时强调,“农业机械化是农业发展中一件带有方向性的大事,事关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精心组织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2010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农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和重要责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1)要夯实责任抓落实。没有责任就没有压力,没有压力就没有突破,没有突破就没有亮点。2010年实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能否如期完成补贴任务,是对我们各级农机部门干部、职工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严峻考验。从现在开始,各级农机部门要把落实补贴政策作为当地农机化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用真心、下真功、使实劲,狠抓落实。要成立专班、明确任务,细化职责,夯实责任。

(2)要凝心聚力抓落实。各级农机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围绕大局,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各农机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全盘抓,分管领导要负全责、具体抓,班子成员要齐上阵、配合抓,努力形成人人鼓劲、个个出力、真抓实干。要配备专用设备、明确专人负责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操作工作,确保购机补贴任务圆满完成。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的沟通,要加强与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联系,及时消化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

(3)要突出重点抓落实。各实施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在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上下功夫。一是要落实重点补贴机具。突出湖北特色和亮点,水稻、油菜机械仍作为2010年补贴的重点,同时要兼顾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等机械的发展。各县、市、区必须确保完成省办下达的重点补贴机具计划,但不得突破补贴资金控制额度;二是要落实重点补贴对象。优先补贴扶持农机合作组织、农机专业大户、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血吸虫重疫区农民、计划生育农户和库区移民,在资金安排上要继续向他们和农机化示范区倾斜;三是要把我省优质农机产品作为补贴重点。扶优扶强,促进我省农机工业发展,企业上规模、产品上档次。

(4)要规范程序抓落实。各农机管理部门在实施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2010年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必须实行阳光操作、规范工作程序,一个环节不能少,一个程序不能缺,不能为了省事而简化程序。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平对待农民,公正对待企业,充分体现购机补贴政策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到户,将购机农民公示到村。要及时让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机具目录、补贴重点、优先条件、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并热情接待,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等信息的咨询答疑工作,要公开、合理确定补贴对象,切忌暗箱操作。要充分尊重农民购机自主选择权,反对强行向农民推荐某种品牌的农机。要组织引导企业及时做好供货和售后服务工作,把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农民的身上。同时要加强监管,大力宣传反对农民和不法商贩倒卖农机的行为,一经发现,对倒机农户取消3年的补贴资金,对倒机不法商贩遣送公安机关处理。

(5)要强化督查抓落实。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健康实施的重要保证。补贴政策实施是一项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环环相扣,因此,我们务必加强过程监管,强化全程监督,严格督查考核,实行跟踪问效。各级农机部门是实施购机补贴政策的组织者、监管者,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坚持“四项制度”,做到“八个不得”,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为单位谋取利益。要通过制度和纪律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农机纪检机构要参与整个实施操作过程,要公开举报和监督电话,对农民和企业的举报和监督要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而发生重大问题、重大事故和廉政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电〔2010〕128号文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集中力量全面检查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机技术推广站(中心)、农机技术培训机构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对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以农机推广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技能培训费等各种名义向农民乱收费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将多收费用退还给农民。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全省购机补贴政策的规范实施。

2010年省纠风办根据《关于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18号)的部署要求,决定4~9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对价值5000元以上补贴农机实行100%的普查,重点查处和纠正2006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好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监管的长效机制。要在坚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上下功夫,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努力做到科学、高效、廉洁落实补贴政策。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安排购机补贴工作经费,坚决禁止以购机补贴名义向企业乱收费。凡争取当地财政购机补贴工作经费不力的地方,要压减购机补贴资金的安排。

吴主任最后着重强调3点:一是各县(市、区)按省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操作,切忌突破分配额度;二是抓紧实施,尽快对第一批安排的资金全部结算完成,以便争取中央第二批资金;三是要积极配合全省纠风办开展购机补贴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一旦发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将受到严肃处理。

湖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工作正式启动了。2010年的购机补贴政策性更强、任务更重、社会关注度更高。全省各级农机化部门要倍加珍惜农机化发展的大好形势,倍加珍惜农机补贴为农机化发展带来的良好机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本着对农民负责、对农机化事业负责的态度,齐心协力,精心组织,严肃认真地组织实施好2010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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