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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我·自我·超我
——《简·爱》中的人物形象分析

2010-08-15王星莉

巢湖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简·爱勃朗特梅森

王星莉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外语系,安徽 合肥 230601)

本我·自我·超我
——《简·爱》中的人物形象分析

王星莉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外语系,安徽 合肥 230601)

许多读者在理解简·爱的独特个性时,往往忽略了两个重要的人物:海伦·彭斯和伯莎·梅森。文章通过分析她们各自的性格特征以及和简·爱的相互关系,指出伯莎·梅森、简·爱、海伦·彭斯分别作为同一人物的本我、自我和超我而存在。海伦?彭斯是超我的化身;伯莎·梅森作为本我,代简行动,是简的心理障碍的外化。

本我;自我;超我;海伦·彭斯;伯莎·梅森

自1847年《简·爱》出版以来,毫不夸张的说,简·爱这一形象已成为英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一个不朽的光辉形象,她的存在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女性为了争取独立和解放而不懈斗争。这个贫穷、矮小、相貌平平的家庭教师以其独特的性格魅力征服了读者。作者夏洛特·勃朗特在这本小说中表达了她的人文主义精神以及对维多利亚时代社会习俗的不满与反抗。在理解简·爱的性格特征时,我们不得不联系书中的其他人物形象,尤其是海伦·彭斯和伯莎·梅森这两位女性形象。

1 弗洛伊德心理人格学说

弗洛伊德在他的《精神分析引论》中对人的心理人格进行了分析,认为人格是一个由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三个部分组成的动态系统。本我即原我,是指原始的自己,是人格发展阶段的最低一级,代表了人本能冲动的力量。自我源自本我,它接受外界的刺激,也感受本我的兴奋[1]。超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文明的部分,它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内化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价值观念而形成的,其机能主要在于监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为。本我不知道价值,善恶和道德,遵循唯乐原则。超我则是一切道德限制的代表。自我虽遵循唯实原则,却是这三者中最软弱的。弗洛伊德指出,自我有三个暴君:一即外界,一即超我,一即伊底[1]。

基于弗洛伊德的理论,我们对简的人格结构有了新的认识。海伦·彭斯是一个道德化、理想化的简,她作为简·爱的超我而存在。而伯莎·梅森则是疯狂的、愤怒的简,她作为简·爱的本我而存在。

2 海伦·彭斯——超我的化身

夏洛特·勃朗特的这部小说大量取材于其自身经历,因此被评论界称为自叙体小说。夏洛特出生于一个贫寒的牧师家庭,母亲早逝,因此她和姐妹们被送到考文桥的教士女儿学校。这里环境恶劣,大姐玛利亚和二姐伊丽莎白相继在这里染病,先后患结核病去世。夏洛特为此激愤不已,她“用海伦·彭斯这个人物维妙维肖地把玛利亚·勃朗特重现了出来……当时也在那里当学生的几个人根据描写海伦·彭斯受苦场面的那种笔力,就知道这本书一定是出自谁的手笔。”[2]在小说中,海伦·彭斯和简经历相似,首先,两人都是孤儿,被送到劳伍德学校并成了最好的朋友。在劳伍德,海伦常因为忘记收拾东西而受到老师的责骂或惩罚,而简也被布洛克赫斯特先生当作撒谎的小孩受到惩罚。其次,两人有共同的兴趣和追求,她们都沉浸于书本和对知识的渴求中。因为二人都无法得到来自于家庭和朋友的温暖与关怀,所以她们以书本为精神寄托,贪婪地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在《简·爱》中,多次出现简发现海伦正在读书或陷入沉思的场景。

当简·爱为海伦挨罚鸣不平时,“要是她用那束木条打我,我会从她手里夺过来,当着她的面把它折断。”[3]海伦耐心地安慰和教导幼小、冲动的简:“耐心忍受只有自己感到的痛苦,远比草率行动,产生连累亲朋的恶果要好,更何况《圣经》上嘱咐我们要以德报怨。”[3]可以说,海伦·彭斯是简的道德启蒙老师。她具有虔诚的基督教徒所有的宽容、忍让和顺从。她让简读一读《新约全书》,告诉她“你们的仇敌要爱他,诅咒你们的要为他祝福,恨你们、凌辱你们的要待他好。”[3]当简被布洛克赫斯特指认为说谎者并因此而受辱时,她情绪激动,这时,“一位姑娘走上前来,从我身边经过。她在走过时抬起了眼睛。那双眼睛闪着多么奇怪的光芒!那道光芒使我浑身充满了一种多么异乎寻常的感觉!这种新感觉给予我多大的支持!”[3]在海伦·彭斯所化身的超我的指引下,简控制住了“正待发作的歇斯底里,抬起头来,坚定地站在凳子上。”[3]

海伦死了,超我的实体不复存在,而超我的精神却保存下来。在海伦的墓碑上刻着“复活”二字,象征着海伦的精神在简的身上重现。在海伦去世时,简正睡在她的旁边,这种基督教的精神也传给了简。在罗沃德的经历,尤其是海伦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简,净化了简的心灵。自此以后,简的言行常常表现得像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在里德舅妈病危之际,她被召唤到了床前,此时她说的不是激烈反抗的言辞,虽然她同样受到了冷遇与怠慢,而是:“你已经彻底得到了我的宽恕。现在去请求上帝的宽恕,安息吧。”[3]

就自我本身而言,它是弱小的,不断受到环境、本我和超我的影响。简·爱每每在陷入困境时,屡次向以基督教精神为化身的超我求助。当罗切斯特被发现另有妻子时,简发出了“上帝救救我”的呼唤。事实上,在简心神不宁,对生活和未来感到无比渺茫的那个晚上,超我现了形并切实指引了她,“随后碧空中出线了一个白色的人影,而不是月亮了,那人光芒四射的额头倾向东方,盯着我看了又看,并对我的灵魂说起话来,声音既远在天边,又近在咫尺。它在我耳朵里悄声说:‘我的女儿,逃离诱惑吧!’”[3]在对桑菲尔德的去留问题上,理智战胜了情感,超我占了上风,简毅然决然离开了。当她流浪在路上又累又饿、面临死亡的危险时,她又一次求助上帝:“上天呀!再支撑我一会儿!帮助我——指引我吧!”[3]

3 伯莎·梅森——本我的代言人

在大量的女权主义作品中,作者多把伯莎看成简灵魂的化身或她的另一个自我。伯莎是潜意识的简,愤怒的简。事实上,伯莎毁灭性的行动正体现了简性格中疯狂的一面,伯莎的所作所为是简的内心盼望与冲动。这“另一个自我”可以理解为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中以唯乐为原则的本我。弗洛伊德曾经明确指出:“以症候的形成来解读精神矛盾也是一种很便利的办法,最符合唯乐原则的精神:因为症候可以免去病人精神上的痛苦。”而精神上的疾病是症候的典型表现,所以,以精神病人、疯子面目出现的伯莎就变成了唯乐原则即“本我”的理想代言人[4]。

简与伯莎都是父权社会受压迫的对象。简在盖茨黑德府受到舅妈一家的排斥甚至虐待,在桑菲尔德受罗切斯特的支配。伯莎更是如此,她被丈夫从牙买加带到遥远的英国,锁在桑菲尔德的顶部阁楼上。她虽然疯了,却并未得到丈夫的温情,而且在小说中被剥夺了话语权,无法为自己辩护。伯莎是父权制社会被压迫妇女的代表,她们的典型特征是失语。对于男性社会的压迫,简和伯莎都进行了反抗。简的性格中最重要的特征是独立与反叛。弗吉尼亚·伍尔夫曾把夏洛特·勃朗特的创作主旨归纳为一个公式:“我爱,我恨,我痛苦。”[5]在简的身上,充分体现了作者要宣泄的情感。但简碍于世俗的压力,并不能与男权社会完全决裂,而伯莎则不同,她可以为所欲为,发泄内心的不满与仇恨。于是简想做而不能做的事情,很多都由伯莎代劳了。当简到达桑菲尔德之初,对过于平静的生活感到乏味时,她第一次听到了伯莎的笑声。当简与罗切斯特相遇并互有好感时,伯莎对罗切斯特的床放了把火,简救了她的主人,这一事件拉近了两位男女主人公的距离,爱的种子被悄悄地埋下。后来罗切斯特对简的态度忽冷忽热,令人琢磨不透,美丽高贵的英格拉姆小姐也被带到了府上,简感到爱情无望,痛苦不堪。此时伯莎又一次帮了简,她狠狠地咬了神秘的来访者梅森。在那个可怕的夜晚,罗切斯特上门寻求简的帮助,心与心的距离被拉近了。在婚礼举行前,简多次声明不喜欢华丽的珠宝与礼服。于是在婚礼前夜,伯莎·梅森偷偷进了简的房间,把面纱撕成两半。简离开桑菲尔德,开始了新的生活,自此故事似乎进入了尾声。但伯莎走了出来,承担了一项重任,她放火烧毁了象征着权利与财富的桑菲尔德,烧死了自己也烧伤了罗切斯特。伯莎的死为简和罗切斯特的婚姻扫除了法律上的障碍,而桑菲尔德阴森的气氛一直是简不喜欢的。罗切斯特被烧残,由一位强者变成了弱者。简心中一直有着一种自卑情节,由于社会地位、财富的差异,在与罗切斯特的感情中处于弱势地位。这样一来,罗切斯特的部分力量被剥夺了,简感到两人可以平等相处,简的心理障碍也被这场大火消除了。

另外,作为本我的伯莎和作为自我的简常常自觉不自觉地同意对方的言行。伯莎作为一个疯子,有暴力倾向,但她从未伤害过简——她的情敌。在简和罗切斯特结婚前夜,伯莎曾进入简的房间,撕毁了她的面纱,简却毫发未伤。简在认识了伯莎的所作所为后,对她没有憎恶,只有同情与理解。罗切斯特在简面前控诉伯莎的恶行时,简打断了他:“对那个不幸的女人来说,你实在冷酷无情。你一谈起她就恨恨的——势不两立。那很残酷——她发疯也是身不由己的。”[3]简和伯莎就像是共同经历苦难和压迫的姐妹,简通过伯莎来发泄内心的愤怒与不满。

4 结语

综上所述,《简·爱》中海伦·彭斯和伯莎·梅森这两个人物不仅用来凸显简的个性,而且分别作为简的超我和本我而存在。海伦·彭斯是超我的化身。她和简经历相似,并扮演了简的道德启蒙教师的角色。每当简陷入困境时,她总是向以宗教为实体的超我求助。伯莎·梅森是本我的代言人,她在处境和行为方式上都与简有相似之处。作为罗切斯特的合法妻子,伯莎·梅森是简婚姻的法律障碍。但更重要的是,她作为本我,实际上是简愤怒、不满的心理障碍的外化。超我和本我好似自我的一对翅膀,没有了她们,简立即变得世俗而软弱。从这个意义上说,海伦·彭斯和伯莎·梅森在小说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她们是理解简·爱这一人物形象以及整部小说的两把钥匙。

[1]弗洛伊德著.精神分析引论新编[M].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2]盖斯凯尔夫人著.夏洛蒂·勃朗特传[M].祝庆英,祝文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3]夏·勃朗特著.简·爱[M].黄源深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4.

[4]冯翠翠.“自我”与“本我”——简与伯莎·梅森关系的再解读[J].世界文化,2009,(10):7-9.

[5]杨静远编选.勃朗特姐妹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ID,EGO AND SUPEREGO——ANALYSIS OF CHARACTERS IN JANE EYRE

WANG Xing-li
(Department of Foreign Language,Anhui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Hefei Anhui 230601)

While understanding Jane’s unique character,many readers ignore two important characters:Helen Burns and Bertha Mason.Through analyzing their characteristics and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Jane,the paper points out that Bertha Mason,Jane Eyre and Helen Burns serve as one’s id,ego and superego respectively.Helen is the representative of superego,while Bertha,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id,acts for Jane and serves as Jane’s psychological barrier.

id; ego; superego; Helen Burns; Bertha Mason

I106

A

1672-2868(2010)04-0073-03

2010-05-09

王星莉(1980-),女,安徽全椒人。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外语系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责任编辑:澍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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