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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地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及特点

2010-08-15

大连民族大学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延边朝鲜族性质

赵 刚

(延边大学社科部,吉林延吉 133000)

延边地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及特点

赵 刚

(延边大学社科部,吉林延吉 133000)

延边地区民族关系的发展是多种因素合力的结果。延边地区民族关系的性质是由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延边地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具有民族性和社会性的特点。民族性体现了朝鲜族、汉、满等民族对民族关系的影响,社会性说明延边民族关系具有我国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延边;朝鲜族

20世纪 50年代中期,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延边民族关系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社会主义性质成为延边民族关系的本质属性。那么,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族关系在延边地区是如何形成的?它有什么样的特点?本文拟对此做一浅论,不当之处敬请学界同仁指正。

一、延边地区民族关系形成是多种因素合力的结果

民族关系是具有特定内涵的特殊的社会关系。从一般意义上看,民族关系主要是指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但在阶级社会里,民族关系还表现在统治阶级与各民族人民,以及处于不同地位的各民族统治集团之间的关系。民族关系内涵的广泛性,决定着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是众多的,它包括民族自身因素、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在这些因素之中,“核心问题或中心问题是民族利益的照顾、民族权利的保障和民族发展的促进问题”[1]149。因此,要想搞好民族关系,就必须抓住这些核心问题加以解决,这样才能推动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

延边地区发生普遍性民族交往和联系,是从朝鲜族人口大量迁移到延边,与汉、满等民族杂居后开始的。长期以来,朝鲜族人口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农村[2]。在清朝和奉系军阀统治时期,由于统治阶级的民族同化政策,延边民族关系总体特征表现为民族压迫剥削、歧视侮辱与限制同化。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殖民者不断挑拨离间,进一步造成了延边各民族之间的猜疑、歧视与隔阂。1945年“八一五”光复,延边获得解放。这一时期的延边民族问题产生了三个关键性的问题,一是延边朝鲜族的政治地位问题,二是各民族群众的生存资料——土地问题,三是延边的社会发展前途问题。这三个问题的解决,极大地改善了延边的民族关系。

1945年延边解放后,各民族群众的核心利益需求是土地,但要想正确贯彻《五四指示》和《土地法大纲》,首先要解决的是朝鲜族的政治地位问题,这是决定着朝鲜族是否有分地权的关键。对于朝鲜族的少数民族身份,根据党的指示精神,延边地委明确规定:“确定居住在延边境内的朝鲜(族)人民,承认为中国境内之朝鲜少数民族,是中华民主共和国的一部分。民主政权按民族平等的原则,给予朝鲜 (族)人民地权人权财权。”[3]朝鲜族政治地位的确立,改变了朝鲜族“侨民做客”的思想,他们与延边的汉、满等民族都是延边新社会的主人。这有利于各民族之间友好关系的形成。1948年 3月,延边土地改革完成,各民族群众都平等地分到了土地。随后,为了避免产生新的剥削,延边广泛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更加密切了各民族群众之间的关系。与土地改革相伴随的民主改革,在 1948年也基本完成,在民主改革中,延边的政治转变为新民主主义政治,延边的文化转变为新民主主义文化。中国共产党延边地方各级党组织的恢复和发展,延边各级民主政权的建立,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延边的实践,都极大地提高了朝鲜族和汉族的政治地位,“同是一家人”思想越发强烈。延边的文化在这一时期也完成了改造,无产阶级领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成为延边文化发展的方向,马克思主义成为延边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这种经济、政治、文化的转变,消除了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延边各民族之间的猜疑、隔阂与歧视,平等、团结、互助成为延边民族关系的主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延边朝鲜族既进一步解决了政治地位问题,又解决了发展前途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成为延边朝鲜族群众的普遍共识。1949年 9月在新政治协商会议上,“朱德海代表东北一百二十万朝鲜族人民表示坚决拥护共同纲领”[4]。在过渡时期,围绕着民族关系发展的三个核心问题,延边党组织依据党的民族政策,采取多种措施来推动民族关系。例如,将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运用到延边, 1952年建立了吉林省延边朝鲜民族自治区 (1955年改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依据党的干部政策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到 1955年共培养了 1万多名朝鲜族干部;积极做好延边的经济发展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克服各民族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开展了批判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民族教育运动,从 1954年开始将每年的 9月份定为“民族团结宣传月”;发展了社会主义性质的文化,使社会主义的平等、团结、互助观念成为民族成员的共同意识;延边地委还依据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进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使人们由以前平等地占有生产资料,变为公有制基础上的平均占有,从而奠定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形成的基础。这正如金炳镐教授所评析的:“延边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保障了各民族人民生存所需的生产资料,防止两极分化和阶层分化悬殊所带来的民族矛盾,而带有平均主义色彩的所有制和分配方式客观上强化了各民族人民的平等思想意识,促进了平等、团结的民族关系的新发展。”[5]

总之,延边民族关系发展过程符合民族关系的基本理论,民族关系上的平等、团结、互助特征的产生,是延边经济、政治、文化和党的民族政策合力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延边党组织推动民族关系发展的措施,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这些措施符合各民族的民族利益、民族权利和民族发展的需要,这些措施中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二、延边地区民族关系的性质

民族关系是具有民族性的社会关系,民族关系离不开发生联系的民族,也离不开民族所处的社会。因此,民族关系的性质是由发生联系的民族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所决定的。私有制社会里,阶级剥削反映到民族关系之中,民族关系基本上是不同民族的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这一敌对阶级之间的关系问题。公有制社会里,由于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上的平等性,决定着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都是平等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

对于民族关系性质由社会性质所决定这一基本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6]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明确地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那一天起,中国各民族就开始团结成为友爱合作的大家庭。这就是说,新型的民族关系在新社会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了。邓小平也有着明确的阐述:“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7]这些阐述为分析民族关系的性质提供了科学指导。

延边的民族关系性质经历了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民族关系向社会主义社会性质的民族关系的转化,这种转化是从 1945年延边解放后开始,到 1956年延边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最终形成。这 11年,可以看作是延边民族关系性质转化的过渡时期。在这个过渡时期内,延边民族关系的性质是什么?根据中国革命的“两步走”理论,笔者认为,这一时期延边民族关系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的民族关系。其原因有三。

第一,这一时期延边民族关系的平等与团结还具有相对性。虽然土地改革在 1948年结束,但各民族群众平等地占有土地难以完全克服产生新的剥削。在社会生活之中,历史上积淀的朝鲜族与汉族之间的民族成见还有较深的影响,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时期所造成的民族猜疑,很难在短时期内清除。在这一时期,延边长时期受到域外战争的影响,先是全国的解放战争,然后是 20世纪 50年代的朝鲜战争,特别是朝鲜战争曾影响到朝鲜族的祖国观念,这不能不反映到朝鲜、汉民族之间的关系上。这些情况都说明了,这时期延边民族关系的平等与团结还具有相对性。

第二,这一时期延边民族关系的任务是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服务。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前,延边社会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都需要良好的民族关系为其服务。延边的民族关系要以平等、团结的关系来支撑战争的需要;要以平等、团结的关系来贯彻党的土地改革政策;要以平等、团结的关系,来为延边新民主主义文化提供群众基础;更要以平等、团结的关系来为国民经济恢复服务。也就是说,这时期延边民族关系是适应社会的需要而发展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决定着延边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的民族关系。

第三,这一时期延边民族关系中包含着社会主义因素。表现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下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思想,是延边民族关系发展的思想基础;中国共产党是延边平等、团结民族关系形成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具体措施推动着民族关系的发展;具有社会主义因素的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不断向前发展,这规定着延边民族关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1956年底,伴随着延边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延边随着全国的脚步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延边民族关系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是延边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各民族劳动人民真正成为民族命运的主宰者,成为了国家的主人。这是延边民族关系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然而,事物的发展没有绝对的,延边虽然确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族关系,但同全国一样,在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上,平等、团结与互助都具有相对性。这种“相对性”不是对民族关系社会主义性质的否定,而正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民族关系发展的基本特征。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它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生产力落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落后直接决定着民族关系发展的水平,因为民族关系的核心问题是物质利益,马克思早就指出:“要使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他们就必须有共同利益。”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既决定了我国民族关系的社会主义性质,又决定着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不断地完善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与互助。延边民族关系的发展也是如此,20世纪 50年代中期延边只是确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族关系,要想民族关系有着良性的和谐发展,需要延边社会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促进措施。

三、延边地区民族关系的特点

民族关系特点可分为普遍性特点和特殊性特点两个层次,普遍性特点是指相互联系的民族在发生关系上必然表现出的特点,如民族关系的历史继承性和延续性,民族关系的现实反映性和折射性,民族关系的平衡性和合理性,民族关系的均等性和公平性[1]153。特殊性特点是指特定条件下相互联系的民族在发生关系中所表现出的特点,可区分为:区域性特点、时期性特点、民族性特点等等。民族关系是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但从基本的构成要素来看,它有两个必不可少的因素,一个是不同的民族,只有相互联系的不同民族才能产生民族关系,二是民族关系所存在的社会,民族关系是社会中的民族关系。据此,笔者认为,民族关系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民族性与社会性方面。民族性是指民族的历史、生产、文化、心理等特点对民族关系的影响。社会性是指特定区域的民族关系必定具有所处社会的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

延边地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具有浓厚的民族性特点。朝鲜族与汉、满等民族的迁入历史、生产方式、革命斗争、文化心理,对延边民族关系产生着重要影响,这些因素是延边地区民族关系长期和睦的底因。首先,从迁入历史来看,延边早先是清王朝的封禁之地,没有固定的居民,在清王朝实行移民实边政策之后,才有大量的朝鲜族、汉族等移民迁移到延边这块土地上。由此可以看出,延边的朝鲜族和汉族都是“外来人”,大家都没有所谓的“土著人”和“客家人”之分,因此也就少有“先入为主”的排外心理,这一迁入性特点有利于各民族友好关系的形成。其次,从生产方式上看,朝鲜族、汉族都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朝鲜族主要种植水稻,而汉族主要从事旱田耕作,擅长种植蔬菜,并从事一定的手工业、商业。这种生产方式特点,实现了两个民族经济生产上的互补性。商品交换能够产生,各民族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增强。再次,从革命斗争历史来看,朝鲜族、汉族等民族自从迁入延边以来,就自发地开展了反封建斗争。1910年朝鲜亡国后,延边朝鲜族举起了反日的旗帜,延边的汉族同情朝鲜族的悲惨遭遇,积极赞助朝鲜族的抗日运动。1931年,东北沦为日本殖民地后,延边朝鲜族、汉族都积极参加抗日战争,曾共同谱写了“八女投江”的伟大壮举。解放战争时期,延边成为东满根据地的核心,朝鲜族和汉族以积极参军、参战、支前,为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共同革命斗争的历史是延边民族关系友好发展的又一基础。最后,从民族文化心理上来看,朝鲜族虽然是从外国迁移而来,但是朝鲜族和汉族共同处于东方文化圈,儒家文化对朝鲜族和汉族的影响都非常深。朝鲜族迁入中国后能够顺利地融入到中华民族之中,儒家的文化根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朝鲜族和汉族的共同文化心理是朝、汉民族团结在一起的纽带。由此可以看到,延边民族关系体现了朝、汉民族显著的共同特点,而朝鲜族的民族特点是延边民族关系产生、发展的重要因素。

延边地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还体现了我国民族关系的基本特点。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金炳镐教授认为:从性质上说,我国的民族关系已经是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是以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为基本内容的。但是,由于我国民族关系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局限,又表现出一定的两重性和相对的不完善性[1]153。这些基本特征也表现在延边地区的民族关系上。

延边地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一方面具有平等、团结与互助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民族平等的不完全性、民族团结的相对性、民族间互助合作的有限性和互助与竞争的共生性。这是由中国社会发展阶段,以及延边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情况所共同决定的。然而,在这种延边与全国共同的民族关系特点下,笔者认为,延边地区的民族关系自确立社会主义性质以来,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比其他地区有着更为牢固的表现。这既是历史上优良民族关系传统的历史延续,也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延边地区积极推动的结果。对此,延边州委书记邓凯有一个明确的总结,他指出:“延边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民族地区法制建设不断加快、民族地区文化更加繁荣、民族关系始终融洽、民族干部充分发挥作用。生活在延边的 200多万朝、汉及各族同胞,理想目标一致、思想感情相通、工作上团结互助、生活上彼此相融,和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8]这一总结恰如笔者前文所说,民族关系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能决定民族关系的永续平等、团结与互助,要想民族关系有着良性的和谐发展,需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促进措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团结的相对性不可避免,推动民族团结的措施却也是丰富多样的。我们必须积极采取措施来推动民族关系的发展,这样才能实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这种思想认识,正是认真分析延边地区民族关系特点的目的之所在。

参考文献:

[1]金炳镐.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概论 [M].修订本.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2]孙岿.东北朝鲜族农村城乡差距扩大问题探析[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9(4):301.

[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档案(局)馆.中共延边吉敦地委延边专署重要文件汇编:1945.11-1949.1[Z].延吉: 1985:392.

[4]《朱德海一生》写作组.朱德海一生[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7:107.

[5]金炳镐.中国民族自治州的民族关系[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43.

[6]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M]//刘德华.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著作导读.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54.

[7]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186.

[8]邓凯.接受 CR I记者采访时的谈话[EB/OL].[2009-07-23].http://www.ybdj.gov.cn/zdgz/20090723/ 12483389683206.html.

(责任编辑 王莉)

Form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ocialist Ethn ic Relations in Yanbian Area

ZHAO gang
(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Yanbian University,Yanji Jilin 133000,China)

The development of ethnic relations in Yanbian area is the result ofmany factors.The nature of ethnic relations is determined by social nature.Yanbian has established a new type of socialist ethnic relationship after completing the socialist transfor mation of Yanbian in 1956.The new socialist ethnic relations in Yanbian area show national and social character.National character reflects the impact of ethnic characteristics of Korean,Han and Manchu ethnic groups on ethnic relations and social character shows that Yanbian ethnic relations has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national relationship in China.

socialism;new ethnic relations;Yanbian;Korean

book=7,ebook=154

C95

A

1009-315X(2010)04-0295-04

2010-01-07

赵刚 (1971-),男,吉林镇赉人,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的民族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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