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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奥尔森集体行动分析范式的再视与反思

2010-08-15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奥尔森集体行动理性

时 影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对奥尔森集体行动分析范式的再视与反思

时 影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集体行动理论是奥尔森研究重大政治经济问题所一贯使用的基础理论工具。奥尔森从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出发,运用个体主义的方法论分析人类社会政治生活,揭示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和集体行动的困难,从而创建了独具特色的集体行动理论和分利集团理论。该范式简单扼要但解释力广泛,尤其对于政治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有着重大影响和借鉴价值。当然,该理论也有其运用的限度,在其所采用的基本假设和方法论、所考虑的变量和对博弈过程的分析等方面,集体行动理论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集体行动;理性选择;个体主义方法论

曼瑟尔·奥尔森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主要奠基者和集体行动理论的集大成者,是20世纪中后期最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之一。他的贡献不仅在于提出了富有挑战性的观点,还在于使用新型方法论,以集体行动的内在矛盾和固有逻辑为基础,以分析利益集团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为主线,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阐释经济增长和国家兴衰,提出了一种独特的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框架。他的理路吸引了经济学领域的大量介绍和研究,对近年来政治学理路与方法的发展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但是,究竟他的理论给政治学带来哪些值得借鉴的贡献,提出了哪些挑战,同时也反映出什么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还很有探讨的必要。因此,本文就是希望通过这样一个角度,将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放在政治学的背景中加以考察,重点论述其分析思路、主要特色以及对于政治学研究的贡献与局限,以深化对该理论的认识和理解。

一、奥尔森的问题提出与分析思路

集体行动问题是奥尔森的理论研究起点,而集体行动理论是奥尔森的一个简洁而又具有广泛解释力的基础理论工具。在其最具代表性的三部重要著作,即《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国家兴衰探源》(1982)和《权力与繁荣》(1998)中,奥尔森都一以贯之地以“集体行动”作为工具和独特视角来分析重大政治经济问题。正因此,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索洛称他为“别具一格的经济学家”。

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奥尔森由质疑传统的集团理论出发,全面演绎了集体行动的逻辑及其困境。传统的集团理论认为,参加集团的人们会自发地为了共同利益而采取行动,而奥尔森认为这一结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成立的。他立足于个体收益最大化这一最简单的经济学命题,推导出理性的个人在实现集体目标时往往具有“搭便车”的倾向。“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1](p.2)。对此,奥尔森开出的症方是:保证组成集团的人数足够少,并存在某种迫使或诱使个人努力谋取集体利益的激励机制,即“选择性激励”。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个体理性不能够导致集体理性。在《国家兴衰探源》一书中,奥尔森进一步运用该原理解释国家的兴衰问题,从而把集团内的个人行为逻辑推广到集体内组织与组织之间、集团与集团的行动分析。他指出,在总的利益格局中,每一集团都不会为增加总利益而自愿付出成本与代价,而只会千方百计地去分割现有更大的利益份额。换言之,它们不是想办法“做大蛋糕”,而是采取一切办法从“既定的蛋糕”中分得更大的份额,因而它们都只具有分利性。大量试图搭便车的分利集团的存在,引发了严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后果,造成了经济增长的停滞和国家的衰退。对于分利集团的破坏作用,奥尔森提出的解决方案是:打破分利集团的垄断,根治制度僵化。他希望通过社会周期性震荡瓦解利益集团,实现“分而自治”。

在分析了利益集团对一个国家经济的影响之后,奥尔森将他的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大,试图回答“国家实现繁荣的条件是什么?何种类型的政府能促进经济增长?”等问题。这就需要他建立一个更为宏大的理论架构,而这一工作是在他最后一部著作《权力与繁荣》中完成的。在该书中,奥尔森以“共容利益”作为分析问题的基本范畴,强调与市场繁荣具有最大共容利益的权力组织是长期经济繁荣的重要保证,并指出:“产生于代议制政治的‘强化市场型政府’,即能够明确界定产权和保护契约公正执行的政府,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之道”[2](p.52)。

如果考察一下上述三部著作的关系,我们会发现,《集体行动的逻辑》是《国家兴衰探源》的逻辑前提和理论基础,而后者是前者在具体问题上的应用,之后的《权力与繁荣》是奥尔森生前最后一部重要的著作,是对他前两部著作研究的深化和发展。综观之,搭便车问题是三部著作中贯穿始终的中心线索,而如何克服搭便车问题,走出集体行动的困境,是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研究的核心内容。奥尔森把搭便车的问题提升到了对政治家来说十分重要的高度上来,而且使这一命题在公共选择学派中得到了持续的关注和研究,缪勒甚至认为“搭便车问题蔓延到了整个公共经济学的研究”[3]。这是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价值所在,也使得他在众多经济学家中独树一帜。

二、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主要特色

为什么奥尔森一以贯之地用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基础上的集体行动范式来研究它所关心的重大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奥尔森终身恪守如下的学术研究信条:“正如伟大的斗士总是力求刺中敌手的颈动脉那样,伟大的科学家总在寻找能够取得突破和具有强烈诉求的问题。故我以为,探求那些重大和高度简化的命题是一种很好的研究战略。在我的学术生涯中我自认为一直是这样做的。当然这也是我唯一想做的事。”[4]可见,在奥尔森自己看来,他的研究方法是值得推崇的方法。对此肯尼斯·阿罗也评价说,奥尔森凭借简单模型对重大命题所做的解释,大都很能说明问题。那么,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要义是什么?它又有哪些与众不同之处呢?下面,我们就来对这种分析范式的主要特色做一简要解读:

(一)政治经济学的视角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是理性选择理论的重要流派。与以往的政治学理论相比,理性选择理论对政治现象和政治行为采用了不同的分析方法和路径。经济学家们把经济学的某些前提和分析工具运用于人类社会政治生活,从自己观察世界的独特视角出发,对于政治过程做出了深刻的经济学分析。

作为理性选择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奥尔森的基础方法是理性经济人的最大化收益分析。但是,与主流的经济人收益最大化分析不同,奥尔森并不关注厂商利润最大化、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和价格机制等问题,而是在经济人的理性基础上形成有关集体行动的结论,用分利集团、共容利益说明如何实现社会的长期经济繁荣等问题。奥尔森竭力强调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在于政府及其提供的制度,这等于说经济问题的答案在经济之外。这种认识中包含对经济学狭隘视野的间接批评,实际上是说经济学的研究需要其他学科的支持[5](p.83)。

关于奥尔森的研究方法,诺贝尔奖得主Thomas C.Schellling做出了类似的评价。他说:“奥尔森的分析工具是经济学的,但研究的现象却是政治。他的研究的标题是利益集团,包括组织起来的和未组织起来的。他视野在市场中,并涉及市场,但研究的不是生产可通过市场交易的产品的厂商,而是利益集团。农场生产粮食、医生提供医疗服务,奥尔森不研究粮食价格和医生收入的变动,而研究农场主、医生如何组织起来的问题,其他的经济学家关心的是他们的利益如何最大化。站在经济学家的视角,奥尔森研究的大家现已熟知的公共品和外部性问题,奥尔森的贡献并不是提供了这些概念,而是在‘灯塔’和‘烟囱’和市场失灵和垄断这些范畴之外用另一种范式研究看到同样的机制。”[6]

(二)理性人假设

由前文的论述我们不难看出,理性人假设与成本—效益分析的模式构成了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逻辑起点并贯穿于集体行动分析的始终。在奥尔森那里,理性行动者趋向于采取最优策略,以最小代价取得最大收益。与唐斯、布坎南等公共选择理论家主要关注选举和立法过程等政治问题不同,奥尔森更加广泛地使用了理性人假设。他将此方法延伸至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以外的社会领域,构建出具有广泛解释力的集体行动模型。

集体行动是供给集体物品的过程,理性人假设在奥尔森对集体物品供给的分析中得到了充分运用。在奥尔森看来,集团成员是否参与集体行动,不是随意选择的结果,而是理性计算的结果:“非市场集团中的个体必须考虑两个不同问题。一个问题是,他从提供一定量集体物品中得到的总收益是否超过他为此付出的总成本。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他愿意供给集体物品的话,那又该提供多少,答案当然取决于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之间的关系①,而非总成本和总收益之间的关系。”[1](p.27)换言之,当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时,理性的个人便不再参与集体行动。集团成员根据成本—收益的计算决定是否提供以及提供多少集体物品,这是理性人的基本行为特征。

(三)个体主义方法论

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是社会科学研究中两种不同的方法论,所涉及的是如何对社会生活做出解释的问题,二者的对立主要从下述两个层面展开:其一,社会整体是否具有独特的、不可分解的整体性质?这是两种方法论对立的本体论基础;其二,对社会整体性质的把握是否依赖于对个体的解释?这是两者对立的认识论基础[6]。具体说来,在社会整体的根本性质问题上,个体主义认为社会整体现象是可还原为个体的,而整体主义则恰好相反。在整体主义看来,社会整体是不可还原的、独立的自成一格的现象,整体的性质和状态不能由其组成部分的性质和状态得到完全的解释,个体不仅不能说明和解释整体,而且它自身还必须通过整体得到说明和解释。二者在此问题上的对立直接导致了它们在社会生活的解释原则上的不同。方法论的整体主义强调社会科学只能从“整体”的视角看待和解释社会生活,即从社会制度、组织、群体等非个体的关系、事实等出发去说明社会现象。而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则注重每个个体的动机、行为及其结果,强调从个体层次上去描述和分析社会生活。可见,两者的对立实质上是围绕着社会整体与个体的相互关系而展开的。

正像马克·布劳格指出的那样,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的传统是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础的方法论个体主义。对此,奥尔森也不例外。他所研究的虽然是集体行动的问题,但使用的方法却是个体的分析方法。他的理论都是建立在微观个体追求自己的利益的基础之上的。集体行动,特别是大集团的行动难以达成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集团中的个体成员都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在用分利集团理论来研究宏观经济学的相关问题的时候,奥尔森更是强调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并强调现代宏观经济学的根本缺陷就在于没有微观基础、没有从个体行为出发研究问题,从而更为彻底地贯彻了个体主义的方法论。

(四)悖论思维

悖论本质上是“问题”,悖论思维本质上就是问题意识或矛盾分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然后解决问题几乎是任一理论进步的基本路径。奥尔森揭示的经济人集体行动困难,本质上恰恰是一个经济学悖论。

奥尔森在为桑德勒《集体行动》一书撰写的序言中说到,所有的社会科学的范畴,几乎都是围绕两条定律展开的。第一条定律是“有时,当每个个体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的时候,会自动出现一种集体的理性结果”;第二条定律是“有时第一条定律不起作用,不管每个个体多么明智地追寻自我利益,都不会自动出现一种社会的理性结果”[7](p.2)。第一条定律已在亚当·斯密对市场机制的的阐述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强调,但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却清楚地表明,个体逐利的理性行为是有限度的,并不一定能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显然不能在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产生最佳的社会共同结果。相反,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个体追寻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行为,往往造成公共利益受损的灾难性后果;或者是个体经常在拥有共同利益的情况下,不能或者不会采取有效的集体行动,去谋求共同的公共利益。在人类社会生活领域,大到世界和平与安全,小到社会福利与环境合作问题,我们都可以见到奥尔森的“第二条定律”起作用的现象。

奥尔森利用传统经济学的假定条件,得出了一个与传统经济学家认为理所当然的结论不同的结论。他的这种分析从根本上说是突破了他之前的经济学家关于集体行动的论述,从而提出了独树一帜的利益集团理论,形成了对既定微观经济学结论的一个重要突破,开辟了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三、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对于政治学研究的贡献与启示

作为集体行动理论的集大成者,奥尔森的学术贡献已远远超出经济学的范围,对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及其他社会科学的发展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对于政治学而言,该理论最突出的贡献莫过于它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传统的集团理论,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利益集团的政治分析。我们知道,集团政治是西方社会的基本政治特征,利益集团是政治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团体论往往注重宏观层面研究,把集团简单地看成一个整体,因而其结论缺乏微观基础。而奥尔森则在个体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运用理性经济人的研究范式,通过分析集团的行为逻辑、分利化倾向以及分利所造成的后果,得出了与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团体论所不同的结论,开辟了集团政治研究的新视角[8]。而且,奥尔森还将政府外的利益集团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即发现了有组织的利益集团之外的无组织的潜在的利益集团的存在及其行为方式,诸如人数众多的白领工人、消费者、纳税人,等等[9],从而把集团政治的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

更进一步说,奥尔森对集团行为的分析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切中了集团政治的要害。他揭示了集团分利性与民主和国家兴衰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对正处于转型期中国的政治发展来说无疑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了社会利益格局的分化和一定程度的失衡,与之相伴随的是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以联合的方式组成集团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那么,如何规范利益集团的发展,以及采取何种有效措施,使不同利益集团在制度框架的约束下平等地谈判、竞争和博弈,实现社会利益格局的均衡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恰好可以为当前中国社会的利益结构调整和政治整合提供重要的理论参考。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除了对政治学研究做出了重大理论贡献之外,其研究方法也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推敲。在这里,有必要提及奥尔森所推崇的“达尔文方法”,即用最简洁的假设和模型解释最广泛类型的事实。奥尔森认为,“达尔文的理论解释了大至鲸鱼小至细菌这样千差万别的生物起源与演化规律,这就使它比只能解释某些蚊类(哪怕有数以百万计的蚊子)的理论具有更大的说服力”。他进一步认为:“一种理论的说服力不取决于它能够解释多少件事实,而在于它能说明差别多大的不同类型的事实。”[10](p.16)正因此,奥尔森抓住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运用集体行动分析范式解释了众多重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现象。其假说和理论的逻辑简单扼要,而解释力却极为广泛。有些人称奥尔森为“理论单一”的思想家,即总是用一种简单模型回答所有重大且复杂的问题,但张宇燕教授则认为这恰恰是奥尔森之所以是奥尔森而非其他经济学家的根本所在。由此使我们想到了众所周知的“奥卡姆剃刀”原理,即在科学研究中要坚持“如无必要,勿增实体”的基本原则。可以说,奥尔森的“达尔文方法”和“奥卡姆剃刀”原理有异曲同工之妙,值得我们每一位社会科学研究者学习和借鉴。

另外,奥尔森的学术涉足多学科的特征也值得我们予以必要的关注。他通过将建立在理性经济人个体收益最大化的集体行动分析方法应用于政治学和社会学两个学科研究,将自己研究的触角伸入非经济学领域,打通了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的界限。这种涉足多学科的做法一方面足够引发研究者对交叉学科的研究兴趣,另一方面使研究者能够从研究奥尔森的经济增长思想过程中发现一般经济学者所忽视的或难以发现的重要因素。简言之,这种跨学科的研究有助于超越现有的多学科之间的方法论分歧和僵化的思维定式,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改进具有建设性的意义。

四、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运用限度与修正

奥尔森为我们分析社会政治现象提供了严谨的、独到的和非常有说服力的解释,但他的理论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它也有自身不可克服的缺陷和运用限度。在本文看来,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在以下几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商榷:

(一)基本假设的局限性

奥尔森试图对一切社会行为进行经济分析,认为只要一种行为在广义上是有目的的和一致的,理性人假设就适用。但不可否认,经济学方法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缺陷。理性人最初是经济学家对市场行为的研究中提出的模型,在政治领域运用理性人假设面临诸多限制。因为公共选择同私人选择相比,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对应关系十分模糊。奥尔森在对社会集团的研究中发现,在集团内部,人们之间除了经济上的交换之外,还可能形成各种非经济关系网络,这就为对集团成员行为进行理性分析设置了障碍。对此,奥尔森曾经声明,集体行动理论主要适用于经济利益集团,对于研究非经济集团“并不特别有用”。由此可见,理性人假设存在局限,现实生活中的社会人很难化约为经济分析中的理性人。

另外,奥尔森在提出理性人假设时意识到了利他主义的存在。与此类似,他也意识到有限理性对个人决策的影响。但是,他并没有明确地将有限理性融入集体行动理论,系统研究有限理性对集体选择的影响。在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中,他实际上假设个人拥有“充分信息”。唐斯从信息不确定性的角度,论述了意识形态对公共选择的影响,相比之下,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理论研究中缺乏相应的分析[11]。

(二)个体主义方法论的缺陷

奥尔森将个体经济人假设运用到集团分析和政府权力分析中,体现了他将方法论个体主义贯彻到底的理论勇气。但是,在集体行动理论中,存在着一个非个体分析方法运用的缺口。奥尔森强调,与大集团相比,小集团往往因为有效的选择性激励相比较而言具有集体行动的优势。这为用“分利集团”分析宏观经济增长埋下伏笔。之后在他的分利集团理论中,他用分利集团及其活动作为分析单元解释经济增长问题,用权力组织及其行为解释社会如何实现长期繁荣。从分析方法角度讲,这已经不是纯粹的个体分析[5](p.98)。因为严格说来,方法论个体主义不主张以集团和组织作为分析单元。

不管奥尔森的讨论是在个人层面还是集体层面,他都没有涉及制度层面,而且是一种纯粹形式的讨论。实际上,行动者与制度(社会结构)是集体行动中起作用的两端。奥尔森主要是从静态的角度讨论了一个结构框架内的个体的最大化行为不能导致集体效益的最大化,而对社会结构的关注极其有限的问题。这也正是奥尔森的方法论遭致结构主义和系统论颇多诘难的原因所在。

(三)理论视角的片面性

正如前文所提及的那样,奥尔森的理论因其个体主义方法论的局限性而受到结构主义等理论的挑战。与之紧密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他由于对个人理性的过分强调而滑向了一个极端,即认为如果不对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加以监控和限制,集体行动必然陷入困境。在这里,奥尔森心中只有新古典主义者的利益计算,而没有把人类文明的演进成果包括正规的制度的约束与非正规的制度,如习俗、道德和文化传统的约束等放入考虑之内。这种有失偏颇的理论在遇到经验世界时往往遭遇手足无措的尴尬,甚至违反了现实政治的基本事实[9]。社会实践表明,在没有强制和选择性激励存在的情况下,依然有大量的集体行动发生,这不能不说是经验世界对集体行动理论的一大冲击。实际上,社会结构、文化意识和理性计算都是集体行动动力机制的关键变量。奥尔森过分强调利益计算的因素而忽视了太多的有效变量,从而削弱了他的理论的严谨性和说服力。

需要指出的是,理性选择理论、意识形态理论和结构主义理论在面对一些有关集体行动或者搭便车的现象时,都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对另外一些现象的解释却不能令人满意。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们的分析都是静态的,从而限制了其解释能力和范围。其实,许多集体行动所要研究的情形都是动态的、多阶段的一个过程。因此,注重其形成过程,从动态的角度进行分析,是未来研究集体行动问题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本文下面要谈到的一个问题。

(四)对博弈过程的简单化解释

考虑到国家的因素,我们可以说,在一次性的利益博弈中,组织良好的具有资源优势的小集团可能侵犯多数人的利益而不能实现最优的政策结果。但是,在多次重复性博弈中,我们不能否认因制度上的“多重少数人统治”而带来的博弈均衡。正如诺思所说:“奥尔森的分析和囚徒困境的最大缺陷是分析的静态性质,它们事实上是一个一次性游戏。也就是说,当囚犯困境游戏只进行一次时,游戏者所采取的主要策略是背离而不是实现一个相应于游戏者总体福利的有效结果。不过众所周知,如果游戏是重复进行的,背叛就不一定是所采取的主要策略。”[12](p.17)与此类似,阿克塞罗德的社会行动者模拟模型也表达了相近的观点。阿克塞罗德模型引进了“博弈链长度”这个十分重要的结构变量并指出,人是社会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不断交往犹如博弈链的延长,而博弈链的长短会对人的行为产生根本性影响。当博弈链加长时,参加博弈的人互相采取合作策略的可能性就会增加[13]。

事实上,一个组织良好的国家的发展过程均是多次博弈而实现的制度均衡。奥尔森将一次性博弈的结果当作决定国家发展的最终变量,这就使得集体行动理论可以用于分析日常经济生活中无组织集团的一次性博弈活动,但对由多个多次博弈活动而构成的经济增长之类的重大主题,则解释力稍显不足。

五、结语

尽管有着这样那样的瑕疵,但丝毫不能掩盖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魅力和价值。奥尔森用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和方法来研究传统经济学不予关心的非市场决策问题,研究公共物品如何生产、分配以及在提供公共物品时如何行动等问题,开辟了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他的集体行动理论和分利集团理论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在解释众多社会现象方面已取得相当程度的进展,并将在经济学、政治学等领域产生更加广泛的影响。因此,深入了解并客观评价奥尔森及其理论,对于我们研究公共选择问题、进行理论创新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注释:

①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是经济学上常用的两个概念。“边际”可理解为“增加的”意思,边际成本是指增加一单位产品的生产所增加的成本,边际收益是指增加一单位产品的销售所增加的收益。人们常通过对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的比较来做出决策,当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时,理性人往往会采取行动。

[1]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2]杨光斌.制度的形式与国家的兴衰——比较政治发展的理论与经验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转)李卉.国外奥尔森“集体困境”理论的研究综述[J].学理论,2009,(20).

[4]张宇燕.强化市场型政府乃经济发展之根本[J].读书,2005,(3).

[5]姚震宇.理性、权力与经济繁荣:奥尔森经济增长思想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6]彭启福.社会科学中的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5,(3).

[7]Todd Sandler.Collective Action:Theory and Applications[M].Ann A rbor: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2.

[8]张群梅.分利化倾向:政治非民主性与国家兴衰的集团因素——奥尔森的集团政治分析[J].河海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1).

[9]杨光斌.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贡献与误区——一种新制度主义的解读[J].教学与研究,2006,(1).

[10]曼瑟尔·奥尔森.国家兴衰探源[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11]高春芽.理性人假设与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4).

[12]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13]赵鼎新.集体行动、搭便车理论与形式社会学方法[J].社会学研究,2006,(1).

[责任编辑:王 篆]

D0

A

1008-7168(2010)06-0016-06

10.3969 /j.issn.1008-7168.2010.06.003

2010-08-12

时影(1984-),女,山东单县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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