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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学生犯罪的防范机制研究

2010-08-15俞杨建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8期
关键词:犯罪孩子教育

俞杨建

(苏州大学王键法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6;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 泰州 225300)

高职高专学生犯罪的防范机制研究

俞杨建

(苏州大学王键法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6;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 泰州 22530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高职高专学生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究其原因,不外乎自身、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如何找出病源,综合防治,减少高职高专学生犯罪,成为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和重要的课题。

高职;高专;犯罪;防范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结构不断调整,高职高专教育得到迅猛发展。高职高专生源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来自于普通高中,另一部分来自中专、职中、技校、初中。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招生分数和学生综合素质在普遍下降,学生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高职高专学生犯罪的主要表现

1.犯罪类型多样化

高职高专学生犯罪类型日益多样化,覆盖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类罪,包括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等,其中以伤害型和财产型犯罪为主。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一些新型犯罪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例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利用电脑和网络进行盗窃、诈骗、色情活动犯罪等等。

2.犯罪动机突发性

高职高专学生在实施犯罪以前犯意不明,犯罪动机形成带有明显的情境性,往往是在遇到外界刺激、情绪激动、理智失控的情况下实施犯罪。

3.犯罪主体团伙化

少数高职高专学生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哥们”义气重,容易拉帮结派,促成“团伙”犯罪的形成。往往是一人犯罪,众人跟上,主要体现在盗窃、故意伤害等犯罪中。

二、高职高专学生犯罪的综合因素

1.自我因素

一些高职高专学生学习成绩差、行为习惯差,自卑心理严重。“犯罪亚文化”论创始人艾伯特·科恩揭示了青少年犯罪的阶级根源,认为下层阶级的孩子因其天然不利的竞争地位,大都存在着地位方面的欲求得不到满足,于是创造出一种新的反抗形式——创立并维护一套同中产阶级的价值观相反的犯罪亚文化。在经历挫折与失败之后,高职高专学生往往会有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他们中的一些个体便聚合为小的群体,将摆脱社会权威的约束作为“避难所”为其成员提供安慰和认同,其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形成一种群体化的犯罪人格。

2.家庭因素

⑴过于管制。父母不理解孩子的需要,常常过于严格地强迫孩子服从。这种教养态度往往容易导致孩子消极、顺从、怯懦、自卑、不诚实等性格特征。这样的孩子走向社会后将难以适应群体生活,不是成为生活的失败者,就是成为社会的叛逆者。

⑵过于溺爱。父母用过分的感情来满足子女的要求,对子女百依百顺。这种教养态度很容易使孩子形成霸道、任性、贪图享乐、唯我至上等不良习性。一些孩子很容易把家庭对其满足性带到社会上来,一旦要求被拒绝,就用犯罪手段来达到目的。

⑶放任自流。父母在强迫命令的同时,常常会感到力不从心而放任自流。这容易使孩子变得自暴自弃、放荡不羁。放任,是父母对社会和对子女的严重失职。“养不教,父之过”的古训可谓一针见血。

⑷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当发现子女的成绩达不到自己所期望的目标时不免大失所望,对子女训斥、责骂,甚至拳脚相加。孩子因在家中得不到温暖,便同父母产生严重的对抗情绪,从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⑸家庭关系恶化。由于婚姻不和谐、虐待遗弃等原因,有的家庭中成员关系异常紧张。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的孩子,由于在家中得不到安全上或情感上的满足与慰藉,可能就会逃离家庭而在社会上寻求情感支持与认同,一旦交上不良朋友或者受到外界的不良引诱,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⑹家庭结构残缺。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夫妻双方的离异使得原本完整的家庭结构残缺不全,婚外情、分居、配偶一方出走等问题还形成了“潜在”的残缺家庭。家庭的残缺影响了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家庭正常发挥其功能,从而引发家庭失灵。生活在残缺家庭中的孩子,由于缺少一个完整的情感空间,感情片面发展,容易出现性格扭曲或个性畸形的情况。

⑺家庭成员作风不正。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同时也是子女的榜样。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孩子的成长都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而家庭成员道德观念扭曲和生活作风不正很容易传染给子女,从而为其犯罪埋下祸根。

3.学校因素

⑴心理教育滞后。高职高专学生处于青春期,心理起伏大,做事易冲动,心理失衡常常发生,是心理障碍高发、易发群体。交际困难、学习就业压力大、恋爱情感波动、人格缺陷成为困扰大学生的四大心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若没有正确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⑵法制教育欠缺。高职高专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法律基础课的定位存在偏差。有的教师注重法律知识的灌输而忽视了法律基础课的育人功能,对如何通过该课程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形成法律思维方式,进而规范自己的行为缺乏有益的思考和探索,导致法律知识传授和法律意识培养脱节的现象。法律意识薄弱、法制观念欠缺、法律知识贫乏、法律信仰缺失,是高职高专学生中较普遍存在的现象。

⑶管理机制不健全。随着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校内教育资源配置不足,在师资队伍、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扩招后学生学习、生活的需要。现在不少学校实行的是学分制,大家各选各的课,一个宿舍、一个班的同学可能各有各的课,谁也搞不清谁在做什么,导致个别自觉性差的学生逃课、旷课,甚至有的学生夜不归宿、赌博酗酒也无人过问,很容易突破道德防线而走上犯罪歧途。

⑷处分学生欠妥。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处分,是教育、挽救学生的一种手段,若运用得好,可以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起到警告、震慑作用,使之不敢、不会再犯;若运用不好,则会使受处分的学生产生悲观、消极情绪,从此自暴自弃,在邪道上越走越远,从而滑向犯罪的泥潭。

⑸人文教育缺失。人文教育的任务是引导学生透过人类文明的历史沉淀领悟人的价值,树立神圣的人文主义理念和对社会的严肃感与责任感。通过这种教育,使学生更有效地思考人生、完善心智、净化灵魂,理解人生的意义和目的,进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高职高专,由于职业技能一直居于人文科学之上,形成了强烈的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忽视了人文素质教育,忽视了对一种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的肯定和塑造。这种缺乏人文精神的教育使得高职高专学生在文化素质和人格养成上普遍薄弱。由于人文精神的缺失,必然使高职高专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淡薄,当他们在情感上失去高层次的寄托时,就容易去寻求庸俗甚至卑劣的刺激,直至走上犯罪道路。

⑹个别教师道德沦丧。在录用教师过程中,学校更多关注的是学历、论文,而忽视了对其行为品德的评价和要求,致使一些根本不具备教师素质,甚至劣迹斑斑、灵魂肮脏的人混入教师队伍,不仅严重地玷污了人民教师的形象,也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少数教师对学生的体罚、辱骂、性侵害等会对学生造成难于愈合的心理创伤,从而成为引发学生犯罪的导火索。

4.社会因素

⑴贫富悬殊。由于市场经济的高速度发展,人们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出现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一些有钱人和有权人的高消费已经远远脱离了当前经济的发展水平,加之社会对“大款”的高消费生活有意无意的渲染,打破了人们的心理平衡,使少数高职高专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偏差。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达到高档享受时,部分学生就会采取犯罪的方法来达到目的。

⑵就业困难。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学生就业问题突出,高职高专的学生特别是冷门专业的学生就业前景更不乐观,有的感到前途渺茫。

⑶网络影响。网络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精神生活,但同时充斥其中的形形色色的思潮、观念,甚至是色情、暴力内容,使毫无设防的学生在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虚拟世界中,不免受到一些负面影响。

5.被害人因素

通过对学生暴力犯罪现象的观察,可以发现犯罪被害人的个性、言语以及行为举止往往会成为诱发甚至促进暴力侵害的重要因素。例如,很多校园内暴力侵害行为的发生即起因于被害人事前对加害人的挑衅行为。这种挑衅行为通常表现为侮辱、谩骂,有时也伴有轻度的人身攻击。通常被挑衅者如果未对挑衅行为作出令挑衅者满意的反应,挑衅者往往会多次实施挑衅行为且程度也会逐渐提升。当被挑衅者忍耐度超过极限时,暴力行为随即发生。

综上所述,系统分析高职高专学生犯罪的原因,对探索有效防范学生犯罪的对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高职高专学生犯罪的防范机制

1.家庭教育首当其冲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老师,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家庭教育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⑴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既要注重智力培养和能力训练,又要注重道德教化和法制宣传,还要注重心理健康和生理卫生。

⑵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经常与孩子平等交流,而不是居高临下的训斥。有的家长没有耐心,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动辄大骂出口、大打出手,不给孩子解释的机会,这种做法很有可能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变得“破罐破摔”,逐渐滑向犯罪的深渊。如果家长能够做孩子的知心朋友,心平气和地与孩子沟通,对做了错事或者成绩不好的孩子,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更多地给予安慰和鼓励,或许会避免许多悲剧的发生。

⑶观察孩子的言行变化。大多数情况下,孩子犯罪都是有前兆的,家长要注意观察。如果孩子突然变得厌学、违纪、喝酒、抽烟、着装怪异、打架斗殴等,可能是违法犯罪的前兆,家长若能及时发现,正确引导,就会将犯罪倾向消灭于萌芽状态。

2.学校教育至关重要

⑴及时进行行为矫正。学生违法犯罪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对于已经染上不良习惯的学生,需要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训练和矫正,让这些行为偏差学生学会怎样做一个符合社会要求、遵纪守法的人。

⑵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学生犯罪,必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了解学生的心理问题症结所在,在正确解决心理问题的基础上,帮助其保持健康心态,培养健康人格。

⑶特别关爱问题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尤其是问题学生,往往是由于缺乏关爱引起的。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必须允许学生犯错,正确对待学生的错误,尽其所能帮助学生改正错误。教师要用博大的爱,感染学生、感动学生,使他们幡然醒悟,重新回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来。

⑷重点防范易犯学生。学校应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盯防,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品行不良的学生。对品行不良的学生,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加强教育、管理。这类学生与违法犯罪常常仅是一步之遥,如果不加以教育、引导,就会成为犯罪者。另一类是违法犯罪的受害对象。高职高专学生违法犯罪侵害的对象中,大多数是同学,要防止他们受害后的“恶逆变”,实施报复他人和社会的行为。

⑸针对防范易犯类型。近几年,高职高专学生违法犯罪中的抢劫、强奸、伤害等案件有增多的倾向,但财产性犯罪占的比重较大,他们大多数是在不良环境的影响下,个人物质欲望过度膨胀和精神生活堕落,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学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实际和学生作案的具体类型,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

⑹注意把握作案时空。违法犯罪的时空性为学校控制学生违法犯罪指出了有效的途径。学校对学生在校内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容易落实,但是要防范学生在校外的违法犯罪,难度较大。因此,学校要加强研究,重点防范发生在校外的违法犯罪。特别是对晚上外出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掌握学生的行踪,消除作案的时空条件,以达到预防违法犯罪的目的。

⑺丰富学生文化生活。高职高专学生正处于人生精力最为旺盛的时期,学校要用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去充实学生的时间和精力。比如,组织各种各样的课外活动和兴趣小组,如文艺队、器乐队、棋牌社、篮球队、书法社、文学社等;开展多姿多彩的竞赛活动,如辩论赛、歌咏赛等;开展成人节系列教育、大学生志愿者计划等,引导学生走上光明的人生道路。

3.社会环境亟需净化

公安、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发挥积极的作用。加大对出租屋、旅馆、招待所等暂住场所的管理力度。许多案例都反映出,个体旅馆及出租屋在一定程度已成为“犯罪温床”——同居甚至是多名男女混居,在一些学生犯罪案件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有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种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加强对网络的管理,经常巡查,对出现暴力、色情内容的网吧要严厉处罚。要开展青少年“网德”教育,消除虚拟世界对现实生活的消极冲击。

社区管理机构必须对其辖区的居民状况、社会综合治理情况等都较为熟悉,谁家招住了客人、谁家有闲置人员、谁家属于单亲家庭……都要有所了解,在此基础上予以针对性的管理,把好预防孩子犯罪的社区管理这道关口。

[1]许文琼.学生暴力犯罪原因系统解析[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3).

[2]黄汀.亚文化视角中高职学生违法犯罪成因探析[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4).

[3]钟俊,兰玲.论家庭环境与青少年犯罪[J].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09,(1).

[4]林凤章.学校因素对大学生犯罪的影响及对策[J].理

论界,2007,(1).

G718.5

A

1673-0046(2010)8-0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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