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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掌握训练过程”做起—— 对“项目规律”有关问题的认识

2010-08-03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余维立

中国体育教练员 2010年3期
关键词:教练员规律教练

●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余维立

在运动训练中,对项目规律的学习、研究和掌握是教练员员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也是不同项目争取进步、攀登高峰的最最重要的基础。应该承认,对所从事项目的规律理解不深、把把握不准,在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盲目性,是我国田径运动动绝大多数项目存在的共同问题。但是,仅仅认识到这一点是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如果停留于这一点,所谓“项目规律”问问题又会成为时髦的话题,一句“对项目规律理解不深、把握握不准”可以成为所有人在困难和失败面前回避责任的共同遁遁词。本文结合实践中的若干情况和事例,对“项目规律”问问题作进一步的讨论与反思,以期使大家不要忽略在“项目规规 律 ”这几个字后面应该面对和解决的认识和实践问题。

一、对“项目规律”问题的认识与理解

在实际训练工作中,“训练规律”问题应具备两个层次的的内容:第一,除了对所从事项目的产生、演变、发展过程以以及规则要求等必须了解外,其主要内容应该包括项目的自身身特点(项目类型、工作性质、表现形式等),项目训练和竞竞赛的基本原则与具体要求(练什么?怎么练?比什么?怎么么比?),以及不针对任何具体对象(个人或集体)但却决定定项目发展与进步的带有普遍意义的共性规律与方法(基础理理论、教学方法、技术要求)。这些内容都是教练员搞好训练练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知识的特征征是公开、透明,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在任何教科书、课堂或训练实践中都可以学习和交流。同时,这些知识还具有相对静止不变的特征。在竞技体育发展史上,一个项目确定后,在相当长的发展过程中,大的变化并不多见。以田径项目为例,几十年时间在场地(如塑胶跑道代替煤渣跑道)、器材(如撑竿跳高尼龙杆代替金属杆)、器械(如多种专项力量训练器械产生与发展)、技术(如跳高背越式诞生)等多方面的变化与发展,直接促进了项目本身的进步,同时也不断改变着我们的认识和观念。但这些变化并非项目自身特点和共性规律本质上的颠覆性改变,而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在原有基础上与时俱进地演变和进步。第二,不同的人(或集体)与其从事的运动项目相结合,从而在第一层次内容基础上所产生和发展出的,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挥个人特点(个人身体条件、技术和能力状况、训练条件、现实情况等)的训练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计划设想(发展方向、训练思路、安排方法、计划要求、手段选择、技术与战术等),以及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各种情况变化而产生的最重要的具体工作——过程掌握。这部分工作因其针对具体的个人(或集体),所以带有明显的隐秘、封闭和个性化特点,基本上是教练员、运动员之间的默契和配合,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公开的学习、交流和相互帮助的范畴。同时,其最显著的特征是变化的绝对性,只要具体从事项目训练的人发生了变化(包括从事训练的时间和环境),所谓“训练规律”问题所派生的一切原则、要求和方法都可能和应该发生变化,曾经产生的所谓经验教训,可以借鉴参考,但决不可能照搬照抄,即使同一个人对待自己过去的成败得失也是如此。因此,对教练员而言,所谓“训练规律”问题包括两项工作:第一,对运动项目这一事物的学习、研究、理解和掌握。第二,对从事项目训练的人的情况的了解、研究和掌握。

在训练工作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凡是将“训练规律”问题两个方面(事物与人)结合得好的项目,就能够取得训练的主动权,减少盲目性,取得成功。例如:体操运动有男、女共10个单项,每个单项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基本规律,体操又是竞技体育项目中在技术与要求方面发展变化最快的项目。我国体操教练员、运动员在几十年时间里,除了认真学习、研究和掌握不断变化发展的各单项技术的特点与规律外,还结合不同年代、不同批次运动员的身体条件和个人特点,除高质量地掌握各单项的规定动作外,还在不同单项发展具有个人特长的新技术和高难度,使我国体操运动不断创新和进步。近三十年来不仅获得几十项奥运会和世界冠军,而且创造发明了许多以中国运动员名字命名的技术动作,为世界体操运动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中国乒乓球队在几十年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摸索和加深对项目基本规律与特点的认识,在总结出“快、准、狠、变、转”的项目基本技术要素基础上,结合运动员个人条件,发展出不同风格的技术流派和多种形式的战术打法,对项目和运动员特点与规律深入研究,始终保持世界领先的格局和优势,即使面对多种企图削弱中国队实力的技术或规则变化,也能化险为夷,立于不败之地。我国田径项目整体水平虽然不高,但个别项目在不同历史阶段也曾取得过优异的成绩,如20世纪80年代胡鸿飞教练对朱建华的训练,以及新世纪以来孙海平教练对刘翔的训练,其显著特征都是项目的基本规律与运动员个人特点的完美结合。

二、我们存在的主要问题

50多年前,在我国竞技体育各项目运动队伍初创时期,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训练规律”,我国田径运动几乎所有项目确实客观存在上述第一个层次所包含的问题,即建立了队伍,有了运动员,却不知道练什么、怎么练等。从苏联留学归来的黄健教练及后来的苏联专家,成了新中国田径运动训练工作的启蒙者。在他们的传授和帮助下,我们逐渐了解了田径运动不同项目的技术要求、教学方法和基础理论,特别是从苏联专家那里学到了以杠铃力量为基础的身体训练理论和方法,直接促使我国田径运动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许多项目在20世纪50年代末达到了国际水平,以郑凤荣为代表的部分优秀运动员打破了世界纪录或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50多年后的今天,在知识先进、信息发达的现代社会,对不同运动项目而言,“训练规律”问题第一层次所涉及的基本知识和内容已全面普及和推广,也许在认识和理解的程度上还存在差异,对某些发展变化还需适应和调整,但整体而言,“训练规律”第一层次内容,对绝大多数教练员已不是问题或不能形成有影响力的问题了。以田径运动为例,从国家队、省市队到重点体校,现在许多项目的训练内容、方法、安排和手段大同小异,甚至完全雷同,未因人而异,甚至无视年龄差异,训练工作“千人一面”。这种现象反映了我们工作中的偏差和问题,同时体现出信息化社会知识的普及与深入。应该看到,在“训练规律”问题上,很大程度上我们失误在第二层次的工作内容,即失误在对人(不同运动员或同一运动员的不同情况,以及不同的集体)的情况和特点认识不深、把握不准上。我们习惯于用已知的相对静止不变的对项目基本规律的认识和理解,以及同样相对静止不变的已知的有关方法和手段(特别是所谓曾经成功的经验和方法)去要求不断变化着或已经变化的人。这种“以不变应万变”、“削足适履”式的做法,是我们许多项目难以成功或难以连续成功的症结所在。例如,刘翔雅典的成功和北京的失败,就不能简单以是否“掌握项目规律”来判断,而是在项目规律问题上,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物”与“人”的关系,特别是变化了的人的问题。在2004-2008年奥运备战工作中,为帮助和促进各运动项目在“项目规律”等问题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和实践水平,国家体育总局加大了对外开放和交流的力度,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的多种方法和形式,向国外的先进理念、经验和方法学习。这项工作对各项目的进步与发展,特别是2004-2008年奥运会的备战、参赛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整体而言,还存在若干不尽如人意的情况和问题。其中最主要的仍然是“训练规律”问题第二层次所包含的内容,即如何正确认识、判断和把握不同的或不断变化着的人的特点和情况的问题。例如:2004年美国著名短跑运动员,男子400m和200m世界纪录保持者迈克尔·约翰逊和他的教练哈特来北京举办了短跑训练班,进行讲学和训练。从2005年初起,我们先后选派多批运动员、教练员到美国德州贝勒大学约翰逊训练中心进行每次为期数月至半年的由哈特教练直接执教以400m项目为主的训练。哈特教练是世界公认的最有成就的短跑教练,他在几十年教练生涯中培养出以迈克尔·约翰逊为代表的十多名奥运冠军、世锦赛冠军,他的训练方法和特点就是在严格掌握间歇时间基础上,合理控制训练强度,逐步提高要求以发展专项能力。应该说,他的执教理念、具体要求和方法都给我们新的教益和启示,也对我国男子400m项目运动员的进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在普遍水平和节奏能力取得一定进步的同时,我国男、女400m专项最高水平却没有什么进展,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400m运动员在速度水平特别是最高速度水平上与美国运动员有很大差距,如不能解决速度问题,再好的节奏与跑法也只能表现低水平的成绩。而哈特教练训练中极少有提高和发展速度的训练,因为以黑人为主的美国短跑运动员先天就具有很高的速度水平与能力。同样,我们在2006-2007年度专门组织了以优秀女子链球运动员为主的训练小组,聘请俄罗斯国家队教练阿列克谢执教。俄罗斯是链球项目的强国,他们的先进理念、技术理解和安排要求给我们很多启发和帮助,但直接参加外教训练的运动员却几乎没有取得进步。究其原因,主要的一点就是俄罗斯教练不安排我国运动员进行一般的大力量训练和专门的快速力量训练,一年到头只安排轻器械、轻重量的一般力量练习。链球是投掷的重器械项目,力量是最重要的基础,我国运动员在力量素质上本来就与欧美运动员有明显的差距,没有高质量、大强度结合专项需要的力量训练,其他方面的进步就不可能转化为成绩的提高。与此类似的还有我国水上运动皮划艇项目,为了北京奥运争金,聘请德国教练约瑟夫执教国家队。约瑟夫是世界著名皮划艇项目教练员,他所执教的运动员曾十多次获得奥运会、世锦赛冠军,在德国水上运动界享有极高声望,被誉为“冠军之父”。他带着丰富的经验和高度的自信来华奋斗,最后却因不能准确认识和把握“人”的问题,离实现预定目标差距太大,在2008年奥运会前3个月黯然解聘下课。上述例子都说明,如果不从运动员个人(或集体)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出发,即使是最优秀的教练执教或照搬公认的成功经验,也不可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所谓“项目规律”问题,就是物(项目)与人的关系问题。物(项目)的状态是相对静止的,而人的情况是变化无常的。所以,要想将物(项目)与人的关系完美结合,取得掌握项目规律的主动权,人的因素最为重要。

三、从“掌握训练过程”这项工作做起

掌握训练规律,除了提高认识水平外,关键是要有具体的行动和有效的措施。我们可以从“掌握训练过程”这项工作做起。

在训练工作中,除思想教育工作外,教练员的主要任务有两项:制订训练计划和掌握训练过程。从表面上看,这两项任务都很重要,但实践中真正体现教练员水平的,是对训练过程的掌握。计划不会产生冠军,过程却能决定成败。目前我们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重视计划制订,忽视过程掌握。或者说在制订计划后,把执行计划完全等同于掌握训练过程。田径教练员大多以周为单位制订计划,并且常常反复执行2-3周。我们承认教练员制订的计划有其理论的根据、实践的经验和尽可能准确周到的安排。但也必须认识到,计划只是教练员根据项目一般规律结合运动员一般情况的思考结果,它同样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看其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实际。可以肯定地说,在运动训练中没有任何人可以准确无误地预见一周或数周后的情况。简单地“执行”训练计划,造成的后果是:其一,相当数量的教练员在制订完训练计划后,大脑反而停止了思考,被自己的计划所束缚,从制订计划的主人变为机械盲目执行计划的奴隶,丧失了掌控训练的主动权;其二,几十年来的各个阶段和时期,那些认真、不折不扣地执行训练计划的运动员有相当数量成就不高,水平有限,而那些经常因小伤病等问题不能一成不变执行计划的运动员(包括在执行计划过程中部分经常打折扣“偷懒”的运动员),有很多却不断进步达到很高水平,说明教练员的计划与运动员的具体情况及训练过程中可能的变化,始终存在着客观的差距。这需要通过对训练过程的掌握来加以弥补。这也是所谓“训练规律”问题的实质所在。乒乓球、体操等项目由于项目本身的交手性质(对抗性)或表演性质(创新要求),运动员在训练中自然不可能刻板地“执行”计划,而是在计划基础上着重于掌握过程,所以,在训练过程中,运动员、教练员之间相互交流,对变化着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作出反应,同时又有自由发挥的适度空间,运动员能较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而田径许多项目在训练过程中始终是你练我看,你跑我计(时),教练员和运动员之间缺乏互动和交流,甚至有的教练员在一次课上与运动员几乎不讲话,或教练员远离运动员,全部坐在看台上聊天。因此,我们应当考虑:第一,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真正认识“掌握训练过程”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通过这项工作促进训练中物(项目)与人的关系的完美结合,更好地掌握项目训练规律。第二,在教练员队伍中正式提出“执行计划与掌握训练过程”的问题,真正认识两者的区别和不同结果,明确掌握训练过程的目的、任务、要求和方法。我们决不能无原则地任意修改计划,但提倡结合实际把计划练活、练好,在训练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每堂课的质量。第三,执行(或恢复)运动员每日填写训练日记,教练员每天(或定期)批阅训练日记的制度。把这项工作作为掌握训练过程的组成部分,既可留下宝贵详尽的第一手资料和真实的体会,又能促使运动员开动脑筋搞好训练,更能促使教练员每日及时了解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及时调整不合适的部分,避免工作中的盲目性。第四,认真掌握训练过程,对教练员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集中体现在一个“勤”字上。特别是在训练场上要高度集中,勤观察,勤思考,勤沟通,增加必要的教学成分,彻底改变精力分散、扎堆聊天及被动消极执行计划的不良习惯,以实践第一的观点检验计划、练活计划,以积极的姿态影响运动员,达到教学相长、共同提高的目的。第五,从长远而言,田径项目最重要的任务是彻底改变因循守旧,自我封闭的习惯、环境和生产方式,而“掌握训练过程”就是这种改变的第一步。通过对训练过程和细节的掌握与调控,直接促使教练员在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上发生改变,在观念、方法、手段的创新与变革方面创造更多的机会,促使我们通过每一课的及时掌握,逐步积累达到整体质量提高的目的。同时对于“情况好时出问题”、“能练出一定水平但比不出来”和“指定比赛出成绩”等各项目共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提供了更多主动试验和改进的条件,这些都应随着工作进程有意识地提出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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