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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隋唐桑树种植与蚕桑文化的发展

2010-04-14黄先智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统筹城乡发展研究院科技处重庆400715

丝绸 2010年8期
关键词:种桑养蚕桑田桑园

田 阡,黄先智(西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统筹城乡发展研究院;.科技处,重庆 400715)

北朝隋唐桑树种植与蚕桑文化的发展

田 阡a,黄先智b
(西南大学 a.历史文化学院、统筹城乡发展研究院;b.科技处,重庆 400715)

通过北魏至隋唐时期施行均田制的相关历史,试图考察均田制对中国古代桑树种植的影响,从而了解此种土地制度通过何种方式、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蚕桑业的发展和蚕桑文化的积淀。

桑田;桑树种植;均田制;蚕桑文化

桑树的种植是养蚕制丝的重要先决条件。中国有着悠久的蚕桑生产历史,现有史料记载、考古研究都证明五千年前的先民已经开始从事种桑养蚕的生产实践。春秋战国时期,孟子在描述他理想中的升平盛世时就说道:“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1]。”中国古代“男耕女织”的农业经济形式,说明了种桑养蚕的历史不但与中国的历史一样源远流长,而且已经渗透进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日常生产、生活和文化之中。

研究中国古代的桑树种植对了解中国蚕桑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北朝隋唐是中国蚕桑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同样也是开展桑树种植的重要阶段,分析这一时期桑树的种植有助于理解蚕桑业和蚕桑文化在这一历史时期的发展,以及其达到高峰的历史条件。北朝隋唐的土地制度为均田制度,这种土地制度为开展桑树种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条件,均田制下的桑田制度为蚕桑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本文对当前中国蚕桑业发展面临的土地制度调整,以及基础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一些思考的路径。

1 北朝:均田制与种桑养蚕的发展

均田制作为中国历史上重要的土地制度之一,在其施行的近三百年历史中,对中国传统的农业经济及其生产方式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均田制始于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孝文帝颁布的均田法令中规定农民受田可划分为:露田和倍田两类,露田为种植粮食作物的田地,倍田用以种植桑、榆、枣树等。一男丁所受的土地中,包括40亩露田和40亩倍田,40亩倍田中20亩为桑田;妇女受田为露田20亩、倍田20亩,20亩倍田中包括10亩桑田。所以在均田制颁布后的桑土之乡,一床(即一对夫妇)所受的120亩土地中,四分之一是桑田。并且桑田与露田的重要区别是农民到了规定年龄要归还露田,而桑田则可为永业,可世袭。对于桑田的种植亦有明确规定:“种桑五十树,枣五株,榆三根,”并“限三年种毕,不毕,夺其不毕之地。”同时,鼓励在“桑榆地分”多种桑榆。在这种桑田上农民实行桑粮间作,既种植粮食作物,又种植桑树和其他树木。

那么,在所受桑田上,农民能种多少桑树呢?根据《齐民要术•拓桑篇》讲种桑“率十步一树,欲行小犄角,不用正相当”,如此算来,每亩土地能种2~3棵桑树,20亩土地能够种40~60棵桑树。因此依据“种桑五十树”的规定,桑田中主要是种植桑树。

在与均田制并行的赋税制度——租调制度中,“民调”清楚地规定:“桑土交帛,麻土交布。”朝廷对桑树种植数量和税收制度进行了双重强制性规定,使得蚕桑业从久经战乱带来的低谷中恢复过来,桑树得到大面积的种植。《魏书•食货志》中记载了种植桑树需交纳帛绢和丝的地区:“所调各随其土所出。其司、雍、冀、华、定、相、泰、洛、豫、怀、陕、徐、青、齐、济、南豫、东徐等十九州贡帛绢及丝。”可见在当时中国桑树种植的地域甚广。

之后的北齐、北周承袭了北魏的均田制度,虽然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桑田种植规定没有任何改动,甚至连所受的男丁20亩、妇女10亩桑田中要求种植的桑、榆、枣树的棵树都相同。在《通典•田制》中可以看到这样的语句:“北齐给授田,仍依魏朝。”北齐时期对劝桑的条令中,对种桑有了更为详细的说明,如《河清三年令》中说明:“蚕桑之月,妇女十五以上,皆营蚕桑[2]。”值得一提的是,在西魏和北周时代已经出现了输庸代役的办法,学者韩国磐在《北朝经济试探》中根据《周书•裴侠传》“民歌之曰:‘肥鲜不食,丁庸不取,裴公贞惠,为世规矩’”的记载指出[3],丁庸已经在西魏、北周存在。输庸代役,即缴纳丝绢来代替劳役,这样更加提高了种桑养蚕的意义。同样记载有《魏书•食货志》所记薛钦之言,朝廷用丝绢为酬,雇百姓用牛车运输租调,是北魏百姓已可用丝绢代替现役的征象[4]。

北朝时期,作为与土地制度相匹配的输庸代役制度,对当时的蚕桑生产产生了重要影响。早在汉代,丝绸已经具有货币职能,随着北朝输庸代役制度的出现,朝廷将丝绸的货币职能纳入了税赋体系。地租由劳役形式向实物形式转变是古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一方面说明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发展,另一方面说明丝绢在当时已经有较大的产量,不但可以作为实物地租的课目之一,还可作为其他赋役的代替品。与均田制度相配套的租调制度和租庸调制度,也从侧面起到了辅助的推动作用。北魏在实施均田制度以前,已规定了男丁或男夫(十五岁以上)的徭役义务:道武帝天赐三年(公元406年)六月,尝“发八部五百里内男丁筑漫南宫……三十日罢”。四年七月,“筑北宫垣,三旬而罢”[5]。这1个月的徭役可以丝绢代替,既保证了农民生产劳动的时间,又促进了更多桑田的开垦和桑树的种植。

北朝的输庸代役制度,到了隋唐时期则更加制度化。如隋朝开皇十年(公元590年),下令“百姓年五十者,输庸停防”[2],即允许50岁以上的百姓纳丝绢代役,达到了“是时户口益多,府库盈溢”的局面。这种制度的规定当然是以丝绢的社会生产在缴纳赋税后仍有节余为前提的,社会生产的节余自然是与桑树的广泛种植不可分离。所以,这一阶段输庸代役的出现,可以说是北周时期桑树种植和蚕桑业发展的一个制度上的例证。除输庸代役制度外,北朝承继了晋朝租调九品相通的制度[5]。如《魏书•食货志》载:“先是,天下户以九品混通,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租调相通自然保证了丝绢的需求,从而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

从北魏至北齐、北周的均田制度和配套的租调、输庸代役等制度为当时桑树的种植、蚕桑业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翻开南北朝时期的文学作品,反映当时农民从事蚕桑劳作的作品俯仰皆是。任眆在《述异记》中描绘:“大河之东,有美女丽人,乃天帝之子,机杼女工,年年劳役,织成云雾绢缣之衣……”古诗十九首中:“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携素手,扎扎弄机杼。”在这些劳动场面的描写中,常把美丽的妇女甚至超凡脱俗的仙女与从事蚕桑业的劳动联系在一起,可见,此时种桑养蚕已经渗透进了人们的文化生活和精神世界中。这种宝贵的精神文化资源蕴育出了丰富的蚕桑文化。

2 隋唐:均田制和蚕桑业的发展

隋唐时期,均田制继续发展,带来了蚕桑专业化种植、饲养的高峰。在唐朝,妇女一般不再受田,诸男丁给永业田20亩,口分田80亩。但是对桑田的重视程度有增无减:“诸户内永业田课植五十根以上,榆、枣各十根以上。土地不宜者,任依乡法。”唐朝没有具体规定桑田的数量,只是规定“二十亩永业,八十亩口分”。

那么唐朝每户种桑养蚕的收入大概是多少呢?根据学者张安福的推算[6],50棵桑树(最低要求情况下),大概需要8亩土地。唐人李翱记述:“十亩之田,植树五功。一功之蚕,取不宜岁度之,虽不能尽其功者,功不下一匹帛。”因此算来,2亩1功蚕,1功蚕产帛1匹。也就是按照朝廷最低标准种桑50棵,要8亩土地,这8亩土地能产出大概4匹帛。除此之外,桑树自身亦有价值,据张安福推算:1颗桑树可卖80文,仍按最保守的50棵桑树估计,平均每年收入400文。唐朝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峰期,蚕桑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种桑养蚕成为当时农民的重要副业收入来源,桑树种植面积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唐朝江南的经济发展迅速,该地区的蚕桑生产已经扩及全江南地区7个州府。例如,润州、常州、杭州、明州4个地区在唐朝以前并未有产丝纺织品的记录,但是在《唐六典》中记载了这四州进贡相关物品的记录。这说明在唐朝,种桑养蚕在江南很多地区得到了推广。

除了作为副业的桑树种植得到发展,唐朝蚕桑业发展最重要的表现是蚕桑生产的专业化发展。桑树的种植可分为散植和专业桑园两种:在唐朝以前,桑树的种植主要以散植为主,只在四川部分地区有专业桑园;到了唐朝,江南出现了大面积的专业桑园,这种专业桑园是密集栽种的方式,并与其他副业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如桑基鱼塘技术。从散植到专业桑园,反映了这一时期栽桑技术和经营方式的重大转变。专业桑园较散植的优点在于密植程度高和园艺技术先进,这两点都使得专业桑园的产量得到很大提高。桑树的密植要求存在一定技术条件和劳动力条件。首先,据《四时繤要》记载,唐朝桑树的人工剪伐养型技术已经出现并广为普及。其次,江南有了充足的劳动力人手,使得专业桑园发展成为可能。唐朝由于社会安定,人口迅速发展。据载,唐高宗永徽三年(公元652年)全国户数是380万户,到了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便增至900万户[7]。近一百年内,户数翻了近三倍,但国家土地疆域并无大变化,再加之唐朝均田制度末期土地兼并的史实,势必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而这些劳动力往往都荫于富足大户,耕作于大户的土地上或桑园内。

专业桑园种植的生产方式始于唐代具体哪一年,史料中没有确切记载。但是根据学者李伯重的研究和开元年间修订的均田令得出的结果,江南专业桑园应该始于盛唐时期[8]。由此可以看出,专业桑园的出现仍是在唐朝实行均田制度的时期。所以,唐朝专业桑园种植方式的拓展对桑树种植的扩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从传统的副业经营到大规模专业化桑园的出现,唐朝的蚕桑业发展不仅显现为专业桑园种植方式的延展和突破,同时也是中国蚕桑文化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专业化的种植经营,使得蚕桑生产能力获得长足发展。

作为蚕文化符号的桑、蚕、丝频频出现在初唐、盛唐诗人的诗句中。翻开诗稿,崔颢首先以一首《赠轻车》将人们带入了初唐从幽州到洛阳广泛种桑养蚕的历史画卷:“悠悠远行归,经春涉长道。幽冀桑始青,洛阳蚕欲老。”别号鹿门先生的唐彦谦笔下的采桑女展现了劳动与美的结合,唐诗有云:“种桑百余树,种黍三十亩。衣食即有余,时时会亲友[9]。”可以看出桑树作为当时主要的副业种植作物,在古诗常常与自给自足的田园生活联系在一起。“种桑百余树”已经是当时农民保障衣食平安的重要生产方式之一,所以不难发现在唐朝田园诗人中描绘的田园风光中总少不了桑、蚕元素的出现,如为后人熟悉的孟浩然《过故人庄》中描写“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的农家宴客场面。大诗人王维也曾写道:“雉雊麦苗秀,蚕眠桑叶稀。田夫荷锄立,相见语依依。”可见诗人眼中闲暇惬意的田园生活,种桑养蚕是万万不可缺少的。类似关于唐朝农民生产、生活的记述中,有关蚕桑丝绸的记载不绝于书。由是观之,唐朝蚕桑业的发达和蚕桑文化的发展两者可谓相得益彰。

3 均田制下蚕桑业发展与蚕桑文化

综观古代均田制实行时期,桑树种植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北魏的桑田一直延续到唐朝的永业田,在作为农民私有的生产资料的土地上,桑树的种植范围不断扩大,种植技术不断提高,经营方式也得到改善。从而,为古代蚕的养殖、丝绸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障,最后终于达到了中国历史上桑业经济、文化的最高峰[10]。这一历史时期的发展,与古代政府推行的均田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首先,均田制度设计初衷是为了将农民束缚于土地之上,农民只能租赁土地耕种,但是“桑田”又作为一种私有田地归为农民所有,朝廷强制种桑。正是朝廷的这种明令规定种植桑树数量的条文,保证了在近三百年的历史时期里蚕桑业的发展。从北魏到唐朝,无论均田制度有何种改变,对于桑树种植数量的规定都没有减少,重视程度亦是有增无减。在古代小农经济社会,朝廷在组织生产上起着关键的作用,历朝历代都将“劝课农桑”作为重要的任务。其次,与均田制度相配套的租调制度,也从侧面起到了推动作用,特别是地租形式的变化,如输庸代役制度刺激了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再有,从所有性质上来讲,桑田属于私有土地,在桑田上可以进行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间作,促进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并且桑田或永业田在农民所能耕种的土地中都占有一定比例,从而保证了蚕桑的生产量。到了唐朝,由于专业桑园的经营方式和技术的进步,产量又得以进一步的提高。

从上述考察来看,均田制度不仅仅是中国历史上一项重要的土地制度,而且对中国蚕桑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条件。从魏孝文帝颁布诏令到唐朝杨炎的两税法,均田制实行了近三百年,这三百年同样是中国蚕桑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其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均田制度的推行对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影响,当中包涵了对桑树种植的保障和蚕业经济的培育。

4 结 语

历代的均田制度对种桑养蚕的发展起到了客观积极的作用,使得蚕桑文化在社会历史变迁中不断积淀与发展,并在唐朝蚕桑业迎来了发展的高峰。通过对均田制度的考察,可以发现中国历史上均田制度施行的近三百年,对中国古代蚕桑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而蚕桑业的发展孕育了灿烂的蚕桑丝绸文化,成为中华民族特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财富。综观土地变革对蚕桑业发展的变化和影响,如何看待今天传统桑树种植地区的土地流转等系列变革,以及更好地延续蚕桑丝绸文明都将值得大家深思。

[1]焦循.尽心上[M]//.孟子正义:卷二六.北京:中华书局,1987.

[2]魏徵.隋书•食货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3.

[3]韩国磐.北朝经济试探[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

[4]白寿彝.中国通史:第五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5]魏收.魏书•太祖纪[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张安福.唐代农民家庭经济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7]李剑农.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1963.

[8]李伯重.唐代江南农业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9]储光羲.田家杂兴八首[M]//彭定求.全唐诗.北京:中华书局,1999.

[10]吴一舟.天虫[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Development of Mulberry and Silkworm Culture and Mulberry Planting from Pei to Suitang Dynasty

TIAN Qiana, HUANG Xian-zhib
(a. School of Culture & History, Institute of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b. Science & Technology Division,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China)

I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history of land equalization system from Northern Wei to the Tang Dynasty, We try to study its influence on our ancient mulberry development, to understand the extent and the means by which to promote silk production and silkworm culture accumulation in China.

Mulberry field; Mulberry planting; Land equalization system; Sericulture culture

S-09(2)=392

B

1001-7003(2010)08-0051-03

2010-03-11;

2010-05-06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8JA850005);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南大学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08JWSK263)

田阡(1973- ),男,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文化人类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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