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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变异性哮喘的诊治现状与展望

2010-04-13祝筱姬

实用医药杂志 2010年10期

祝筱姬,韩 凯

咳嗽变异性哮喘(CVA)与典型哮喘不同,无明显喘息、气促等症状或体征,咳嗽是其惟一或主要临床表现,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哮喘,但有气道高反应性(AHR)[1]。Stanescu等[2]首次报道以咳嗽为主诉的哮喘。Glauser等[3]发现成年患者的特点为发作性夜间干咳,无喘息,短期应用激素可缓解症状,命名为“变异型哮喘”。Corrao等[4]报道了以慢性咳嗽为惟一表现的患者,肺通气功能正常,乙酰甲胆碱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用支气管舒张剂后咳嗽消失,停药后咳嗽再次出现。1981年Irwin等[5]正式提出CVA的名称。我国钟南山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了“隐匿型哮喘”的概念,2005年我国颁布的《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草案)》[6]中统称为“咳嗽变异性哮喘”,实现了与国际命名的接轨。CVA是成人慢性咳嗽的最常见的病因之一,其比例为10%~50%[7]。因症状不典型,易被误诊,早期得不到有效治疗,以致病情延误、加重。约有30%的CVA患者最终出现喘息,成为典型哮喘。为进一步提高对CVA的认识,本文着重就CVA的诊治现状与展望作一综述。

1 CVA的诊断

1.1 诊断标准

1.1.1 我国的诊断标准[1]①慢性咳嗽,常伴有明显的夜间刺激性咳嗽;②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或呼气峰流速日间变异率≥20%,或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③支气管舒张剂治疗有效。

1.1.2 日本的诊断标准[8]①咳嗽持续8周以上,不伴喘鸣和呼吸困难;②既往无喘鸣、呼吸困难等症状;③在8周内无上呼吸道感染史;④气道高反应性;⑤支气管扩张药有效;⑥咳嗽敏感性不增高;⑦胸部X线检查无异常。

1.1.3 欧美国家指南 无具体诊断标准,强调气道高反应性阳性不一定就是CVA,只有经过抗哮喘治疗后咳嗽缓解才能诊断C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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