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P的实施是药店提高药学服务的有效保障
2010-04-13中国药科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11198樊迪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0年4期
中国药科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11198)樊迪
患者到药店买药,很多情况下,店员和患者完成的是一个简单的交易过程,店员为患者提供的药学服务几乎没有,不会详细地询问患者的病情和根据患者的病情推荐合适的药物。GPP的实施强化了药品销售过程中的药学服务功能,是提高药学服务的有效保障。
1 我国零售药店GPP实施的现状
GPP(Good Pharmacy Practice),译为《优良药房工作规范》。这一规范是衡量药店服务人员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的标准,通过规范零售药店服务准则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提高药学服务水平,保障药物使用行为,节约医药资源,从而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引导医药行业正当竞争。我国《优良药房工作规范﹙试行﹚》(GPP)是由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于2003年2月25正式发布实施的非强制性规范,有的零售药店通过了GPP评议,获得“优良药房”资格。但是,自愿申请通过GPP认证的药店仍为少数, 而且药店开展的药学服务力度、广度和深度不够,药学服务还未成为零售药店服务的重要部分[1]。
2 GPP实施的必要性
2.1 药品特殊性决定GPP的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消费者自我保健、自我治疗的意识不断提高增强,消费者进药店购药进行自我诊断、自我治疗已成为一种趋势。由于药品的特殊性,患者需要专业化的药学服务,要求药店由销售药品向为患者服务转移,要求执业药师直接面对消费者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指导消费者购买到恰当的药品,GPP旨在为消费者提供这样的服务。
2.2 药学服务将是药店竞争的重要资本 目前我国零售药店很多,药品高度同质化、市场竞争激烈,除提供价廉物美的药品外,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成为新的竞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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