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和完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保障体系
2010-04-07李余华
华东交通大学学报 2010年2期
关键词:农村
李余华,李 娜
(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小额贷款是指专向城乡低收入阶层、社会特殊群体等提供小额、持续的以扶贫开发为宗旨的信用贷款。它包含两层意思:第一,为大量低收入(包括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即小额信贷的主体层含义[1]。第二,保证小额信贷的自身生存与发展,即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含义。从其本质上看具有只贷不存的经营理念,是为解决传统银行无法服务的低端客户的金融服务问题,通过金融服务为贫困农户或微型企业提供获得自我就业和自我发展的机会,促进其走向自我生存和发展。
与其他信贷形式相比,小额信贷具有自身的特点:(1)贷款金额小;(2)无抵押物;(3)是一种以信用为筹码的贷款;(4)多元性;(5)自负盈亏、自我生存与发展;(6)以扶贫为首要目标,为弱势群体尤其是贫困家庭创造基本收入以维持生计、帮助企业生产发展,同时也包括对公益项目的支持,如(贫困人口的)医疗、教育等[2]。
因为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所以要求提供无须抵押的信用贷款,这一特点也规定了贷款额度一定要小到可以控制风险的程度。同时因为小额信用贷款要一套不同于普通银行机构的贷款管理模式并且操作成本和风险较高,需要收取可以弥补成本和风险的较高的贷款利息[3]。因此,它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一种扶贫的重要方式。
1 小额信贷在中国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首先,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发展需要。……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