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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秧歌活态传承机制研究

2010-04-05潘文竹

东方论坛 2010年2期
关键词:秧歌队胶州市胶州

潘文竹 李 萌

(1.青岛大学 学报部,山东 青岛 266071;2.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与国际学院,山东 青岛 266000)

胶州秧歌活态传承机制研究

潘文竹1李 萌2

(1.青岛大学 学报部,山东 青岛 266071;2.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与国际学院,山东 青岛 266000)

通过对以胶州市三个有代表性的秧歌发源地的调查,可发现胶州秧歌基本处于活态传承状态中,但其活态传承过程中也还存在社团建设不足、传承队伍断链、缺乏必要的基层文化工作者等问题。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介入的秧歌社团经营管理模式,完善胶州秧歌传统的“安锅”传承方式,营造适宜胶州秧歌活态传承的社会人文环境,加强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的建设,是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完善胶州秧歌活态传承机制应采取的措施。

胶州秧歌;活态传承;传承队伍;传承氛围;基层文化工作者

自成功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来,胶州秧歌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保护与抢救工作的深入开展,胶州秧歌开始重新出现在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其活力也正在逐渐恢复。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仅在于保护和抢救,更重要的在于利用和传承,即“活态传承”。本文通过对山东省胶州市以马店镇东小屯村、胶东办事处南庄二村、北关办事处爱国庄村为代表的三个秧歌发源地的实地调查,分析了影响胶州秧歌活态传承的诸多因素,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以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机制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胶州秧歌活态传承现状

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小戏秧歌和胶州秧歌是两个极易混淆但却有所区别的概念。小戏秧歌是一种曾经流传于胶州大地、目前濒临失传的秧歌戏剧样式,它有不同的剧目和各自完整的唱腔,以前也叫胶州秧歌;而胶州秧歌是近年来对一种源自小戏秧歌的四步舞舞蹈样式的专称,已成功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民间舞蹈”类项目。尽管胶州秧歌在角色、服饰、道具、伴奏音乐等方面与传统的小戏秧歌完全一致,而且有时也杂有演唱表演,但二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即:胶州秧歌是一种舞蹈样式,而小戏秧歌则是一种地方戏曲样式。因此,小戏秧歌没有列入本次调查范围。

其次还要说明,“活态传承”是民间文化遗产的传承特性,它强调的是鲜活的民间文化形态和活着的民间文化传承人;亦即,考察一项文化遗产是否“活态传承”,至少要考察其是否具有“活的”文化形态和“活的”文化传承人,二者缺一不可。“活的”文化形态是指文化遗产不仅拥有一定的文化形态,而且这文化形态须是广传于民间、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这就要求文化遗产还必须拥有属于自己的观众基础或爱好者基础,或者说是一定的市场需求。“活的”文化传承人指的不是一个或几个历历可数的、尚在世的传承人,而是包括老中青不同年龄段人员的、已成体系或初成体系的“一群”传承人。只有拥有自成体系的传承人队伍,才能使文化遗产更好地保持“活态传承”状态。这两个方面是考察胶州秧歌是否处于活态传承的重要因素。

(一)胶州秧歌文化形态的活态传承

在文化形态方面,胶州秧歌以其复杂多变的队形技巧、自成体系的舞蹈动作、独具特色的鼓乐伴奏等展现了胶州人民的审美观;同时,它保留了小戏秧歌舞蹈动作“三弯九动十八态”的基本特点,但对舞蹈动作的难度、力度、幅度等进行了调整,使其既适合专业演员的个性化演出,也适合群众演员大规模的集体性娱乐活动。因而,胶州秧歌比传统的小戏秧歌更易为群众接受和学习。而且,当人们聚在一起快快乐乐扭秧歌的时候,秧歌自身优美的动作造型、典型的人物形象、浓郁的地域风情等都给舞蹈者和观众以美的熏陶和教育,而集体的学习、排练活动也促进了舞蹈者的相互了解、信任和交流。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听到最多的是“乐哈”这个词,看到最多的是秧歌爱好者的笑脸。秧歌爱好者们对胶州秧歌产生的这种快乐、幸福、满足的精神状态反射出的正是胶州秧歌“活的”文化形态的现实价值。目前,胶州市各村镇共有约700支秧歌队,几乎每个社区、村庄都有一支业余秧歌队,队员们都是村里、社区里的秧歌积极分子,平日里他们带领当地秧歌爱好者活动,节假日就积极地组织并参加有关的展演和比赛活动。因此,在农闲时节的胶州村镇,随处可见群众自娱自乐的扭秧歌队伍,胶州市里至今保留着每年正月举办新春秧歌会的传统。

自2006年胶州秧歌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来,胶州市政府又成功举办了两届胶州秧歌文化节和首届中国秧歌文化节①“中国秧歌文化节”是在两届胶州秧歌文化节(即2006年5月12日至15日期间举办的“首届胶州秧歌文化节”和2007年4月30日至5月4日期间举办的“第二届胶州秧歌文化节”)基础上举办的,首届中国秧歌文化节已于2008年5月8日至10日期间在胶州举办,期间通过的《胶州宣言》约定:中国秧歌节每两年一次在胶州举办。。这些活动更加激发了胶州人自发扭秧歌的热情,也为胶州秧歌的活态传承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调查中我们发现:在马店镇东小屯村这个总共只有210户人家的小村里,几乎人人都会扭秧歌,就连二三岁的小孩子也能随着音乐的节奏翩翩起舞;在小戏秧歌已有三百多年历史的胶东办事处南庄二村,群众基础更为坚实,刚提起秧歌,受访者们的欢声笑语就多了起来,老艺人姜成雨已年愈七旬,竟情不自禁地当场表演起高难度的舞蹈动作,包括村支书姜锡欣在内的村委班子大部分都是秧歌迷;而北关办事处的爱国庄虽是1952年才由原周家村集体迁到现址的,其秧歌却是“地地道道的传自祖上”,以前的交通闭塞也使村民们保留了传统胶州秧歌的原汁原味。在这三个属于不同乡镇的村庄里,那些五六十岁以上的老年受访们最爱说的就是:“扭秧歌本来就是我们的爱好,现在扭秧歌还能保护文化遗产,我们扭得更有劲了!”中青年受访者大都有自己的工作,但听说我们的调查活动后,还是有人请假赶回来陈述自己的观点。这众多热爱秧歌的人和那些将他们团结在一起的业余秧歌队以及他们的扭秧歌活动,不仅充分展现胶州秧歌“活的”文化形态的魅力,也展现了胶州秧歌活态传承所需要的良好的社会大氛围。

胶州秧歌这一舞蹈样式的文化形态还受到了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的青睐。因为该舞蹈样式不仅具有生活方面的娱乐、交际、健身功能,还有人文方面的审美功能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功能。[1]在国家体育总局的组织下,相关专家在胶州秧歌等传统秧歌的基础上先后推出了两套健身秧歌,这两套全国性的健身秧歌对胶州秧歌文化形态保持“活的”传承状态也起到了有益的促进作用。

(二)胶州秧歌传承人队伍的活态发展

目前,胶州秧歌的传承人队伍建设可以说已基本自成体系。这与民间传统的拜师授徒活动、尤其是胶州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项促进活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胶州秧歌最早是通过秧歌老师的言传身教传授的,这种古老的传承方式至今仍在胶州秧歌的民间传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东小屯村,韩宁宁等近几年才嫁到东小屯的年轻媳妇们正自愿跟着村里的杨茂坤、李在慧等老艺人学习,她们的最大动力是能代表东小屯人到全国各地尤其是北京参加汇报演出。在南庄二村,秧歌队员们集体与姜锡伦、孙克从等老艺人结成新型的师徒关系,老艺人们还利用寒暑假时间对少年秧歌队的队员们进行集中培训,使秧歌传承下去是老艺人和新队员的共同心愿。爱国庄还专门聘请了国家级秧歌传人吴英民作为村秧歌队的专业指导老师,村民们对“吴老师”的传艺充满了信心。将这些老艺人与新学徒维系在一起的,不仅仅是以往师徒间传统的教学关系,更有胶州秧歌这一优秀民间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重任。当前,胶州民间新老艺人的共同努力也有了明显的成效:胶州秧歌正在越来越广泛地受到中青年人的关注,传承人队伍中的年轻面孔也越来越多。

民间的拜师授徒和秧歌队的集体学艺都是胶州秧歌传承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但这些方式都只能暂时解决小范围内传承人不足的问题。真正保证胶州秧歌传承人队伍长期活态发展的是胶州市政府部门组织的各项促进活动。首先,胶州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写并出版了《胶州秧歌教材》[2],这一规范化教材为更广范围内的秧歌爱好者提供了学习的标准,也促进了传承人队伍的扩大化。①其次,胶州市教育部门推出的“秧歌进学校”活动对年轻传承人队伍的建设起到了重要的刺激作用。目前,胶州市已将胶州秧歌、茂腔、剪纸等多项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了中小学教学课程,并于2009年6月在胶州市大同小学举行了隆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启动仪式和“胶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挂牌仪式。这些活动不仅可以提升青少年的文化素养、培养青少年的家乡自豪感,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青少年对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感性认知来培养其兴趣,从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最后,胶州市政府部门还在促进相关的学术研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进了高水平、高层次的胶州秧歌研究队伍的建设。如:2006年推出的、由胶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编辑的《秧歌风——胶州秧歌文化集锦》[3]一书,汇集了与胶州秧歌有关的诗文、绘画、剪纸、摄影等史料,为胶州秧歌爱好者的专门研究提供了便利条件;而2008年“首届中国秧歌节”期间,胶州市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有一百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舞蹈专家、学者和民间秧歌艺人参加的“首届中国秧歌节研讨会”,该研讨会从多方面探讨了胶州秧歌的传承、创新、发展等问题,使胶州秧歌这一民间文化遗产登上了学术研究的“大雅”之堂,也使胶州秧歌的传承人队伍从民间扩展到高校和学术界。胶州市政府的上述种种举措既促进了秧歌传承人队伍从中老年人向青少年的扩展,也促进了秧歌传承人队伍从民间向高校、向学术界的延伸。

综上可发现,目前,无论是胶州秧歌的文化形态,还是其传承人队伍建设,都基本保持了“活的”传承状态。因此,说胶州秧歌整体上处于活态传承状态中并无不妥。

二、胶州秧歌活态传承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胶州秧歌当前基本保持了良好的活性传承态势,但现实中也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有可能阻碍其活态传承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秧歌队等群众性社团的建制尚不完善。在胶州秧歌的传承历史上,秧歌队或秧歌班始终是重要的传承介体。当前,胶州市虽然拥有为数众多的秧歌队,但这些群众性的社团组织基本还处于举步维艰的初建阶段,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后台人员的极度匮乏问题。如东小屯村虽然名义上拥有4支秧歌队,却只有一套吹打班子即后台人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秧歌队同时参加演出的可能性;而胶州市其他秧歌队大都没有自己的后台人员,演出伴奏全靠录音设备完全,这就大大降低了秧歌的原生态特色。其次是前台演员严重缺乏足够的集体培训和排练时间。旧时秧歌班大多在冬季集中培训3个月左右,然后才能参加春节期间的演出;而今,大多数秧歌队平时一般不排练,也很少进行培训,只有在大型演出或比赛活动之前才会临时集中学习和排练。当然,这是有其客观原因的:大多成人秧歌队队员(尤其是年轻人和中壮年男子)都有自己的工作,没有时间和精力从事秧歌培训和学习活动,如南庄二村的4个男队员有3人在企业任职,请假极不方便,常常需由村委出面代请假;而少年秧歌队的队员大都为中学生,平时学习任务重,也抽不①中华文艺音像出版社出版的由北京电视台、武汉鹦鹉音像联合制作的《胶州秧歌袖头舞(2VCD)》、《胶州秧歌花伞舞(2VCD)》等音像作品也为秧歌自学者提供了便利,但因其主编者与胶州市无关便未列入本文的考察范围。出大量时间来参加村秧歌队的培训和排练。集体培训和排练的缺乏必将严重阻碍秧歌队表演水平的提高。再次是秧歌队员创作自信心的缺失。旧时秧歌班由“秧歌爷”(即秧歌班组织者)掌控,一般有二十二三人,成员基本都是文盲,但在同为文盲的“秧歌爷”和秧歌老师的指导下,大家都能积极参与到新作品的创作中,贴近生活真实的大量小戏作品就是这样产生的。而现在的秧歌队大多由村委、企业等统一管理,一般只有11个队员,从成员构成上讲已没有专门的能主导创作的秧歌老师;而队员们虽大都识字,有的甚至是高中水平,但普遍缺乏创作热情,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即认为创作是有文化的知识阶层的事。这就直接导致了秧歌新作品的缺失,间接导致了其艺术魅力的日渐丧失。最后是经济因素的制约。目前,虽然个别秧歌队已能通过自身运营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如:东小屯村秧歌队通过春节期间的拜年演出及平时三村五里的婚嫁、开业等喜庆活动会获得些许酬金,一般每场800~1000元,但是,绝大多数秧歌队都还在采取一种自发组织演出、并不收取酬金的做法,而且几乎所有的秧歌队都不能完全凭借自身创造的经济效益来维持其日常运行,上级相关部门也缺乏足够的经济支持,因而大部分秧歌队基本只是被动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一些展演、汇演活动,尚不能积极、充分地发挥其文化和经济功能。

(二)秧歌传承队伍存在断链现象,而且老一代传承人间缺乏必要的交流。前述三个村庄都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一是成年秧歌队员和秧歌爱好者都以四五十岁及以上的中老年妇女为主,五十岁以下的胶州秧歌队员中很少有男性,年轻人也极为少见。这个传承人队伍的断链现象与中壮年男性及年轻人大多在企业工作有直接的关系,也不排除胶州秧歌自身缺乏创新、作品跟不上时代步伐、缺乏对年轻人的吸引力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已经参加秧歌队的年轻人曾明确表示:他们对胶州秧歌这一文化遗产的前景也不看好;对他们而言,“扭秧歌”只是村里或企业里布置的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而已。二是秧歌传承人相互间很少有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个别传承人甚至固步自封,对本村秧歌有着主观而盲目的肯定,对他村则给予尖锐批评与完全否定。虽然这只是个别现象,但却很值得注意,这种偏执态度势必影响胶州秧歌的活态传承。而且,因为没有了传统的“安锅”①这是旧时小戏秧歌班的一种传承模式,一般由秧歌老师(有时也由“秧歌爷”即戏班的组织者)在某地安置锅灶,公开招收、培训新学员,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后,组成新的秧歌班以进行演出。旧时小戏秧歌一般在每年正月初三到清明节期间演出,所以安锅时间多为前一年的农历十月初到腊月二十三左右。安锅期间,学员们的食宿都由组织者负责。这种方式比传统的“家传”、“班传”、“村传”等都更有利于秧歌艺人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更益于小戏秧歌的传播和传承。传承模式,现在的秧歌传承又有回归早期的“家传”、“村传”迹象。这无形中阻碍了胶州秧歌的传承和发展。

(三)缺乏有能力、有热情、敢于寻求自我发展道路的基层文化工作者。目前,秧歌队的组织和活动安排不像以前那样由有能力的群众爱好者(如“秧歌爷”)或秧歌艺人负责,而是改由村委或街道安排的兼职人员负责,直接听从于上级文化部门的管理。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乡镇、办事处文化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如整个胶东办事处文化站只有一个专职人员,其他乡镇最多的也只有三人;而且,这些极为有限的文化工作人员大都对胶州秧歌等本地文化遗产了解甚少,也根本不关心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村一 村委成员兼任,这些村委成员大都对胶州秧歌等本土文化遗产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有的本身就是爱好者,但常常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基本抱着等、靠上级部门的消极态度,把组织和管理村级秧歌队当成上级部门布置的任务来完成。这些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直接影响了胶州秧歌的更加繁荣。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胶州秧歌自身来说,固守传统的做法虽然保留了其土生土长的原生态性传统,但也导致了其内容上的陈旧性和缺乏创新性,从而使其日益与时代脱节,失去了对新生社会力量的吸引力。就社会大环境而言,交通的便利、信息的畅通、经济的繁荣等,都给广大民众尤其是年轻群体带来了更多的现代文化诱惑,也给曾经在闭塞、落后、贫穷的年代里给人们带来精神享受的胶州秧歌这一相对弱势的文化遗产带来了更大的生存压力。

三、胶州秧歌活态传承机制的调整

上述种种问题虽说还没有严重阻碍胶州秧歌当前的活态传承,但其反面影响终究会显露出来。只有对当前的传承机制继续进行有益的调整,才能使其更好地适应胶州秧歌活态传承的发展需要。

(一)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介入的秧歌队经营管理模式

针对秧歌队建制不完善的问题,可以尝试建立一套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介入的社团经营管理模式。该模式是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邀请社会力量和有资质的企业参与秧歌队的投资和经营管理,以现代股份制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来管理秧歌队。“政府主导”是希望政府部门在秧歌队的建制方面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如:制定允许社会力量和企业介入秧歌队的具体政策,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支持秧歌队的市场化运作,采用牵针引线的办法帮助有资质的企业与秧歌队联姻,协助制定并实施秧歌队的学习、交流计划,等等,从而引导胶州秧歌走上产业开发之路,进而为胶州秧歌的活态传承探索出一条新路。“社会参与”为的是拓宽融资渠道,解决秧歌队资金短缺的问题。秧歌队应允许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自愿原则对秧歌队进行人力和物力投资,可采用按股分红、冠名权转让等多种回报方式,从而直接解决秧歌队资金短缺和人员配置不够完善等现实问题。“企业介入”就是通过招标的方式吸纳有资质的企业,尤其是有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参与秧歌队的经营管理工作,以彻底解决秧歌队培训与排练不正规、不能创造足够经济效益等现存问题,充分发掘并实现胶州秧歌的市场经济价值。

此模式不仅能使政府的主导作用表现得更为明确具体,而且能使秧歌队通过现代股份制企业的运营方式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和管理经验,解决秧歌队因经济危机而导致的诸多不规范问题,从而使秧歌队成为展现胶州秧歌风采的活窗口,实现其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有机结合,发挥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优势。

(二)完善胶州秧歌传统的“安锅”传承方式

传统的“安锅”传承方式是秧歌艺人们开创的一种远比“家传”、“班传”、“村传”等更优秀的传承方式。恢复并完善这种传承方式,可改善秧歌传承人间缺乏学习和交流的现状,促进胶州秧歌的活态传承。

1、建立健全的传承人选拔、培养体系。前述三村中,南庄二村的“村传”问题较为突出,东小屯村则“家传”迹象非常明显(其主要传承人大多为李氏家族成员)。要更好地促进胶州秧歌的活态传承,确实有必要恢复传统的“安锅”模式,在全乡镇、全市甚至全国公开选拔最优秀的秧歌传人,然后制定严格的培训制度,聘请老一代传人进行系统而专业的培训,彻底改变当前有重大演出才紧急培训的应付做法,扎扎实实地培养出一批有真功夫的年轻传人。

2、制定传承人定期学习与交流制度。交流和学习是提高传承人自身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胶州秧歌发扬光大的重要途径。要制定制度,加强胶州地区秧歌传人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促使老一代传承人打破“门户”之见,不再纠缠于正宗与非正宗、传统与非传统这样的琐碎问题,而是通过交流和学习达成共识,齐心协力地为胶州秧歌的活态传承做出贡献。同时,要创造机会,促进胶州秧歌传人与其他地区的秧歌(如鼓子秧歌、陕北秧歌、满族秧歌等)传人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使秧歌传人在相互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得到更大的提高和发展。

3、营造积极、活跃的集体创作氛围。在胶州秧歌的传承历史上,源自生活、贴近生活的作品是其吸引观众的一个重要原因,而积极、活跃的集体创作氛围则是产生这些优秀作品的基本保证。尽管当前秧歌传人们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但相比当年创作《打灶》、《裂裹脚》等著名小戏秧歌的文盲艺人,他们已经称得上“识文解字”了,他们所欠缺的只是一个集体氛围!因此,调动秧歌传人的创作积极性,营造一个积极、活跃的集体创作氛围,是紧跟时代、贴近生活的秧歌新作品产生的根本方法,也是胶州秧歌能重新吸引年轻观众的基本保证。

4、开拓新的秧歌自救之路。在胶州秧歌的活态传承过程中,传承人不仅要有热情和激情,还要像旧时的“秧歌爷”一样有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不是只寄希望于上级政府部门的扶持,而是发挥自身潜力,闯出一条既能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又能提高艺人经济效益的文化致富之路。如东小屯村秧歌队,虽然目前通过演出获得的酬金还不够可观,但他们不等不靠、凭自身努力来传承秧歌的做法是值得借鉴的。

(三)继续推进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的建设

以乡镇和市区办事处文化站工作人员为主的基层文化工作者是基层文化工作的组织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有力推动当前胶州秧歌的活态传承工作,就一定要改变胶州市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现状。

1、完善编制,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积极主动性。在胶州,基层文化工作者人员少、任务重、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直接导致了他们对秧歌活态传承工作的不够积极。一般只在一些大型活动如正月的拜年、文化节期间的展演、十月的国庆汇演等活动举办前,基层文化工作者才会组织、督促辖区内的秧歌工作。这种临时性的组织、督促时常会引发人民群众的抵触和抱怨,无形中也打击了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因此,首先必须配备足够的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并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这样才能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为胶州秧歌等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主动做出贡献。

2、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表面看,基层文化工作似乎是一项非常简单的工作,但细究起来,做好这项工作的难度非常大。基层文化工作者不仅要了解相关的国家、地方政策与法律法规,懂一些本地优秀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会一点有关舞台搭配、灯光调配、音响和电器设备故障简单处理的技能;还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切实做好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胶州秧歌活态传承的积极性。即如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所希望的那样,基层文化工作者要“有文化”,“有办法”,“有人缘”。[4]只有这样的工作者,才能做好基层文化工作,而这样的工作者是通过不断的培训和学习培养出来的。因此,要健全基层文化工作者的培训制度,使其真正成为胶州秧歌等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助推剂。

3、培养文化骨干,建立群众志愿者队伍。基层文化工作头绪繁多,任务艰巨,单凭政府配备的有限工作人员还是很难圆满完成的。而广大群众中有诸多的文化爱好者,这些人大都对本地的风土人情、文化遗产等了如指掌,如果能将其发展成兼职的文化志愿者,那将对基层文化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发现并挖掘群众中的文化骨干力量,是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培训、引导等方式,这些文化骨干力量会自觉自愿地效力于胶州秧歌等本地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

(四)营造最适宜胶州秧歌活态传承的社会人文环境

“提高民众,尤其是年轻人对于民俗文化事业的认同”[5],才能有效地改变文化事业后继无人的窘况,这对胶州秧歌来说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里,“民众,尤其是年轻人”的认同其实就是社会人文环境问题。只有拥有最适宜的社会人文环境,胶州秧歌等文化遗产才能得到更好的传承。

1、借助教育部门在当地中小学建立胶州秧歌等文化遗产的教学体制。这一点,胶州市教育部门已做出了成功的示范。《胶州秧歌教材》的出版发行,胶州秧歌进校园、校园秧歌大赛等活动的开展,都已为胶州秧歌获得年轻一代的认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通过文化宣传部门营造胶州秧歌良好的活态传承氛围。这一点,胶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也做得非常出色。胶州市文化宣传部门通过举办节会、展演、比赛等方式,提高了胶州秧歌在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而文化部门组织的秧歌进村、进企业等活动,也有力地推动了胶州秧歌在民间的活态传承。

3、鼓励国内外专家、学者介入研究和介绍,为胶州秧歌营造更高层次的传承和发展氛围。通过召开学术研讨会的方式邀请国内外舞蹈专家、学者到胶州参观,既可提高胶州秧歌的知名度,又可通过国内大中专院校的专家、学者们的研究促进胶州秧歌自身水平的提高,并将胶州秧歌在高校的教学、研究活动推向繁荣。当然,原生态的胶州秧歌直接走进高校校园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但目前实施起来还有一定的难度。

4、凭借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营造胶州秧歌活态传承的大众化氛围。在信息传播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今天,如果还单纯靠旧时的现场表演方式来传播,古老的胶州秧歌将很难保持其活态传承状态。因此,将优秀的胶州秧歌节目录制下来通过各种现代媒体来广泛传播,这是使胶州秧歌最大范围传播的最有效途径。这些录制下来的节目,既可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尤其是胶州当地的)相关频道或栏目播放,也可通过相关的网络媒体播出,还可制作成VCD或DVD光盘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各地博物馆、图书馆、学校等捐赠。这样,就会为更多的人接触、喜爱、传承胶州秧歌提供更多的机会,而胶州秧歌活态传承的大众化氛围也会逐渐营造起来,就如京剧、黄梅戏一样。

胶州秧歌活态传承机制的调整还要注意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出台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切实保证专项经费的有效应用,等等。只有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胶州秧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最广泛的共识,营造出最良好的保护氛围,也才能有效促进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机制的日益完善。

[1] 许凤英.论秧歌的文化性质及其功能[J].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08,(4).

[2] 孙丽.胶州秧歌教材[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

[3] 胶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秧歌风——胶州秧歌文化集锦[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6.

[4] 周和平.基层文化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文化部第一期全国文化站长培训班”上的讲话[EB/OL]. http://shenmei. ccmedu.com/bbs61_98003.html.

[5] 蔡丰明.上海城市民俗文化遗产的传承机制及主要形式[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责任编辑:郭泮溪

A Study of the Active Mechanism of Inheriting the Jiaozhou Yangko

PAN Wen-zhu1LI Meng2
(1.Editorial Board of Oriental Forum, Qingdao 266071, China; 2.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Tourism, Qingdao Vocational College, Qingdao 266000, China)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three origins of the Jiaozhou Yangko shows that this folk art is being inherited and passed on in a basically active way. But problems exist such as inadequate construction of the Yangko groups, the discontinued chain of inheriting teams and the lack of necessary basic-level cultural workers. Therefore, this thesis proposes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for improving this inheriting system: a Yangko group managerial mode characterized by government dominance, social participation and enterprise involvement, a social and humanistic environment suitable for actively inheriting this art, and a stronger team of basic-level cultural workers.

Jiaozhou Yangko; active inheritance; inheriting team; inheriting environment; basic-level cultural worker

G122

A

1005-7110(2010)02-0011-07

2009-12-28

本文为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建立青岛市优秀民间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机制的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编号:2009-B-26)。

潘文竹(1972-),女,山东青岛人,青岛大学学报部编辑;李萌(1974-),女,河北城安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与国际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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