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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湘湖站工地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2010-04-04万润龙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2010年3期
关键词:湘湖责任事故责任人

记者从浙江省有关部门获悉,2008年11月15日的地铁湘湖站工地坍塌事故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10名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另有11名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

2008年11月15日下午3时15分,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的经济损失4 961万元。

调查组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支撑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监测单位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施工监测失效,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犯罪的梅小峰、曹七一等10名事故责任人立案侦查,所有案件已侦查终结,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摘自2010年2月10日《文汇报》,记者 万润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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