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治性精神分裂症临床分析
2010-03-21刘增龙崔利军周会爽郑冬瑞
刘增龙 崔利军 周会爽 郑冬瑞
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科临床中的一大难题,传统抗精神病药物往往疗效不佳,约有 3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药物治疗效果差,而且目前药物也已发展至第二代,但资料显示仍有30%~60%的患者在充分的药物治疗仍然缺乏反应或者仅有部分反应[1]。为了解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特点,我们对 72例难治性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并与非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对照分析,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在我院 2007年 6月至 2008年 10月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入组标准:(1)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3版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CCMD-Ⅲ)[2];(2)总病程 >5年;(3)在连续现症期内经过 2种以上不同化学结构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治疗剂量相当于氯丙嗪600mg/d以上,持续服药时间超过 3个月,但疗效仍差(至少仍存在 2个明显阳性症状)[3];(4)阳性症状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 >70分。对照组为非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其他精神分裂症患者中随机选取。
1.2 方法
1.2.1 按入院时间先后顺序共纳入 72例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为研究组,其中男 33例,女 39例;年龄 24~61岁,平均年龄(46±8)岁;病程 5.6~23年,平均病程(10±4)年。对照组 72例中男 34例,女 38例;年龄 23~56岁,平均年龄(44±9)岁;病程 5.3~22年,平均病程(8±5)年。 2组性别比、年龄和病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2 自编调查表 记录患者的一般人口学资料、起病年龄、总病程、未治期(首发精神异常至接受治疗时间间隔月)、病前性格(内向、外向、中间)、起病方式(急性起病指从有可疑的精神失常到有明显精神障碍之间不超过 2周;亚急性起病指 2周到 3个月;慢性起病指 3个月以上)、诊断分型、是否伴有强迫症状、精神病家族史、家庭经济水平、家庭类型、社会支持系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