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机制与和谐社会
2010-03-21贾聚林
文化学刊 2010年5期
贾聚林
(大连市教育局,辽宁 大连 116021)
什么是文化?这是一个似乎十分简单但却众说纷纭的话题。国学大师钱穆老先生曾说过:“文化不过是人生式样之别名。”(钱穆著:《中国文化与中国青年》)人类有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因此也就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文化。比如,夏威夷的土著人喜欢穿草裙,中国女士则喜欢穿旗袍,这就是不同风俗,不同的生活方式,也就代表着不同的文化。通常人们把文化分为器物性文化、制度性文化和精神层面的文化,穿衣戴帽显然属器物性文化。生活中喜欢使用的器物不同或生活方式不同并不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但涉及到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等精神层面的文化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近几年在中国盛行着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那就是“比”和“争”。企业为盈利需要争,学生为了升学也需要争,中学生要争,小学生同样要争,公务员晋级、干部选拔更需要争。“争”的孪生姐妹则是“比”,现在全国到处都在搞评比,地区间各项经济指标要比,学校与学校之间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要比,连幼儿园的小朋友也都在比。可以说事事需要争,处处都在比,争得是矛盾四起,比得是人心躁动。这与建立和谐社会的主旨似乎并不一致。
“和”在中国哲学中代表着一种很高的境界,早在春秋时期,人们就认识到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的道理。何为“和”?中国先哲们认为“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国语·郑语》)这里“平”显然有互补和调剂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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