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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报道:舆论引导的滥觞与流变*
——2009年新闻报道伦理失范现象研究

2010-03-21姚必鲜

外语与翻译 2010年1期
关键词:公正选择性新闻报道

姚必鲜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长沙 410205)

选择性报道:舆论引导的滥觞与流变*
——2009年新闻报道伦理失范现象研究

姚必鲜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长沙 410205)

媒体在报道新闻事件时,基于新闻价值、眼球经济、受众需求等各种层面的考虑,往往对所报道的内容有所选择。这种选择将新闻报道的公正性和全面性置于不顾,将舆论导入了畸变的征途。实际上,任何一个传媒从业者和任何一家媒体都知道他们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也知道媒体在进行社会事件报道时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但在2009年所发生的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中,媒体的选择性报道却格外引人注目,代表了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的新闻道德越位和伦理失范问题。在本文中,笔者结合案例对媒体的选择性报道进行了分析。

选择性报道;舆论引导;滥觞与流变

2009年刚过。各大网站、报刊纷纷评选年度十大热点事件,重庆涉黑案和湖北大学生救人事件,榜上有名。前者彰显了国家惩治腐败,维护公民利益的决心,后者让人们感触到成长起来的大学生们所肩负起的社会责任。然而,媒体——这个肩负着弘扬正义、宣传典型的强大舆论利器,却一次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便是媒体在这两件事情报道上所进行的“选择性报道”。

一、至关重要的公正

不管是中国还是西方,在任何一部关于新闻学业务的著作中,新闻报道的客观和真实是两个永远不可或缺字眼。梅尔文·门彻在《新闻报道写作(第九版)》中格外地强调了“公正”、“全面”、“平衡”、“客观”等报道要素,并特别指出了当新闻中对某些人物或事件进行了批评性的报道时,为了维持新闻的平衡性,必须找到相关人,并提供一次对等的陈述和反驳的机会[1]。同时,美国利昂·纳尔逊·弗林特等编著的在《报纸的良知——新闻事业的原则和问题案例讲义》中,对媒体的报道进行批评时,也强调了某些媒体在报道社会性新闻时,带有了记者、编辑或者总编的某些偏见和对信息的选择性关注。作者强调,“新闻界认识到,作为民主的喉舌,他们负有至关重要的责任……(不公正的偏颇态度)总是要找一个牺牲品,并残忍地对待他;它固执僵化,与正义的要求不符;它的方法不当,以致它的支持总是扼杀正义的事业。”[2]回顾自2006年以来的学术届,对于媒体职业道德的研究、论证,对于传播伦理的研究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课题。尽管如此,在一次又一次的新闻报道中,记者却充当了塑造偏见和鼓吹隐私的“号手”。

对新闻进行客观、公正和真实的报道,是媒体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得以实现的基础和前提。唯有对事实进行尽可能全面、真实的再现,媒体中所报道的事实,才会尽可能的接近真相,并告诉关注该事件的人们与事件相关的前因后果。在西方传媒行业中,媒体们一贯把公正和平衡看做新闻报道最关键的两个因素,并通过多种信息渠道来源,加强传媒从业者教育,给受批评的一方申诉和反驳的机会,注重细节并全面再现事件因果等方式来实现报道的平衡。在中国,新闻媒体是舆论喉舌和整合社会的文化阵地,同样肩负着崇高的社会使命:传播主流价值观、实施舆论监督、宣扬公平正义。因此,媒体报道的公正、公平和带有主观偏见的,片面的,猎奇和煽情的报道与之格格不入。

但从近年来许多社会事件的报道状况来看,报道的天平似乎向后者倾斜的更为严重些。湖北大学生因救人而落水后,在道德冷漠的社会语境中,本来这是一个典型的社会教育型案件,可以在全国掀起一场弘扬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社会文明教育,但媒体把报道的焦点投入了“捞尸赚钱”的怪圈,将国人的目光吸引到“见死不救”和“捞尸赚黑金”的舆论漩涡,某些错误的报道甚至让无辜者备受伤害。无独有偶,重庆涉黑案件告破,这本是一件鼓舞人心的正义战胜邪恶的极好教材,舆论的焦点应该倾向于对事件本身所带来的社会价值以及社会法制建设等层面的启迪和反思,恰恰相反,充斥大众耳目的却是谢才萍和文强的风流绯闻.各路媒体为此进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眼球争夺战,广大受众也在眼花缭乱的绯闻、性事中获得了视觉和感官上的刺激与满足。这样的结果就是新闻道德的僭越,媒体责任的沦丧,社会舆论的篡改。在大众传媒通过议程设置和议程的建构塑造的虚拟环境成为人们所感知到的世界的“真实”场景中,无疑,这种带有偏见和被筛选、过滤过的新闻,给人们了解社,了解我们所处于的社会环境,带来了极大的误导和不良性暗示。

二、选择性报道的动因

笔者相信,所有的传媒工作者都具备一定的新闻传播学的理论素养与知识,他们也懂得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报道新闻消息的基本方法和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蹈覆辙,将层出不穷的“猛料”抛给世人?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也是一个永远值得关注的话题。有专家研究指出,“出现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媒体双重身份中的商业性身份使得媒体对于价值新闻过度追求,并尽力凸显出其中能引起更多受众注意的‘新闻价值部分’”[3]。

媒体的选择性报道有多方面原因,如果单从“新闻”的本质来看,只有那些具有了趣味性、吸引力和反常性的信息才能够成为真正的“新闻”,所以新闻记者和消息的把关人开始对信息进行过滤,滤掉那些平静的,一刊发就石沉大海的消息,而把那些具有轰动性和吸引力的消息进行再度挖掘、包装,堂而皇之地走进大众的视野。

众所周知,受众对于信息具有“选择性注意”和“使用与满足”的能力,人们看新闻时总会去关注那些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关或者能够给自己带来某种需要的信息。媒体的选择性报道和新闻记者道德的失范,是新闻自由的滥用和对新闻社会价值的漠视。“西方新闻界由于资本主义的利己主义,新闻职业道德和专业理念被异化为效益和利润,新闻‘自律’失效以及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新闻从业者权利的自我膨胀、肆无忌惮是出现传媒伦理问题的主要原因。”[4]

在今天这种信息极度膨胀和泛滥的时代,媒体要抢夺受众的注意力,就必须采用各种猎奇、惊悚、震撼的素材来作为特殊的卖点,达到吸引眼球的效果。在日趋惨烈和白热化的眼球争夺战中,能够挖掘到意料之外的“猛料”是他们百试不爽的强大“利器”,于是,默多克所说“让新闻低俗一点,再低俗一点”的“金玉良言”成为他们新闻采写、编评的金科玉律。于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也不是新闻,只有那些产于捷克斯洛伐克的边境牧羊犬咬了一个具有心理变态和某些性取向异常的人才是“新闻”。“新闻”报道不是戛然而止的一次性买卖,一次报道后,深度的挖掘和更火爆的猛料便会喷薄而出:关于狗的背景来源,关于人的离奇故事……都会成为一道道重口味的娱乐大餐;大标题,大篇幅,大图片,大连载……弥漫于耳目视听,泛滥于大小媒体。伴随而来的则是发行量的提高,点击率的提高,收视率的提高,广告营业额的提高,而媒体的社会责任却在一点点地沦丧,并将社会舆论导入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怪圈。

三、坚守住道德的底线

如果说朱镕基提出的“不做假账”是对中国会计行业职业道德底线的一次严厉的拷问,那么坚持新闻报道的公平、公正和客观,则是对新闻媒体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缺失的一次最无奈的回击。

李希光指出,“在商业化、全球化的浪潮下,新闻与娱乐的界线在媒体报道上越来越模糊。媒体最高的追求目标是收视率和利润。而新闻最高的追求是事实和真相”[5]。事实证明,在市场经济的刺激下,尽管绝大多数媒体都高高的竖起了客观公正的招牌,但带有偏见的、刻上了猎奇和煽情标签的报道却比比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记者在扮演着传话筒和放大器角色的同时,也在扮演着哈哈镜和探测仪的角色.每天大众们通过媒体所接触到的信息,经过了新闻发言人、记者、编辑、编辑部主任、总编等层层的过滤和审核,带有的偏见、基于媒体立场的解读和放大,已经无孔不入地嵌入到看上去貌似非常客观的新闻报道中。难怪波特莱尔说,“我简直无法相信一个有尊严的男人在碰到一张报纸的时候,难道不会产生丝毫的厌恶?”[5]

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媒体大量的挖掘、刊发、播报、转载这些带有极大偏见,充满主观色彩,充满低俗内容的信息时,依然是堂而皇之地打着公正和客观的招牌。他们在赚取了高额的点击率、收视率、传阅率和经济收益时,也在东窗事发后,进行或多或少的自我批评:媒体担任着舆论监督的角色,又在新闻报道中,对媒体自身进行着监督。09年肇始于互联网,平面媒体做了帮凶的闫德利“艾滋女”事件,再一次让我们啼笑皆非。当不法分子开通博客大胆、泼辣地宣扬自己传播艾滋病的消息时,整个互联网和平面媒体似乎比任何一个时刻都疯狂、激动、兴奋,他们煞有介事进行所谓的“连线采访”,又一本正经地刊发对闫德利最新鲜独到的评论,直到最后一刻,公安机关宣告该事件由幕后推手操作,闫德利只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的时候,从网络媒体到报纸媒体,再到广播电视,一场完全由媒体制造出来的轰动性丑闻大白于天下。然而,媒体的道德审判对受害人带来的伤痛,对互联网带来的低俗之风再一次的推波助澜,难道可以仅仅用一个检讨来了断吗?

守住道德的底线,这是一个新闻从业者最起码的行为准则。

四、平衡之路就在何方

近些年来,包括中国和西方在内的许多专家学者,都在探讨传媒素养教育,我们不难看到,在当今社会,受众对媒体和信息的理解、鉴别、使用和参与能力对于社会发展,信息传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可以说,这是社会发展,人类交流技术和环境改善的结果。但与此同时,对受众进行传媒素养教育的过程中,加强传媒从业者的教育,提高其根本的道德修养更是重要的一环。

信息价值的衡量标准不仅仅是眼前的轰动效应和眼球经济,就算在一直以来鼓吹新闻自由的西方世界,媒体的社会责任也一直有着极高的呼声。在我们国家,媒体作为舆论的喉舌,文化交流的阵地,主流思想的宣传平台,更应该守住底线,坚持客观、公正、全面,无偏见报道的新闻本位。

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媒体的报道空前的客观、公正,新闻记者们坚守在震区第一线,向中国和全世界做了一次全方位的报道.无数次催人泪下的救灾现场,无数个默默无闻各地涌来的志愿者,承载着国人永不屈服于灾难的信心和决心,而那些记录着灾区感人场面的记者们,也都被铭刻在了历史发展的碑柱上。可以说,真正的记者,不是那些用“美女”+“金钱”+“暴力”的新闻来提升知名度和获得晋升的机会,而是用自己的亲身观察,本着一个记者无私、坦荡、公正与客观的精神,用理性的眼光,真实的笔触去描述客观的历史。

根据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全国共有661个新闻传播类专业点,其中新闻学209个。第十批学位授权申报核准以后,全国现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6个,新闻传播学博士点19个。”[6]数据调查同样显示,“目前全国新闻传播学专业在校生约12万至13万人,年均毕业3万余人”[7]。而中国的各类媒体也是数量庞多,琳琅满目,仅报纸就有1938份,期刊有9468份,广播电台数量为363家,电视台数量为263家[8]。

这些数据表明,中国不缺媒体和记者,缺的是有良心,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和记者。新闻不是小说,报道不是A片,记者也不是一个绯闻和花絮的生产机器。他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是一个媒体从业者,人有人格,有良心,作为一个传媒行业从业者,有他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品格。似乎,传媒行业从业者们应当回顾一下新中国缔造之前革命先烈和优秀报人的思想,他们通过创办杂志,将西方的科学、民主的精神引入中国,早期的留学生们也通过报刊和杂志将改变中国命运的社会主义思潮引入中国。记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助推力量;传媒,是社会风尚的舆论舞台。时代在变迁,社会在转型;经济在发展,文明在进步,但记者的职业道德没有改变,媒体的社会责任没有改变。他们——应当拿起手中的笔,肩负着道义,肩负着责任,用语言、文字、画面记录社会发展中普通的故事,感人的场景。要知道,记者告诉人们的不是经过加工、过滤、粉饰、雕琢和放大了的绯闻,隐私,花絮,猛料,而是昨天的事实,真实的历史!

[1][美]梅尔文·门彻.新闻报道写作(第九版)[M].展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

[2][美]利昂·纳尔逊·弗林特.报纸的良知[M].萧严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童兵.中国新闻传播学研究最新报告[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4]吴果中.西方新闻专业主义的历史衍变及其显示悖论[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6).

[5]李希光.畸变的媒体[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6]童兵.对新闻传播理论研究几个问题的观察和思考[J].国际新闻界,2006,(9).

[7]徐小立,蒋晓城.在实践中寻求生存与发展的空间[N].中华新闻报,2007-10-24.

[8]崔保国.2009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010-01-26

姚必鲜(1973-),女,湖南常德人,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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