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栓通注射液治疗脑出血40例临床疗效观察
2010-03-21刘旭杰
刘旭杰
南阳医专第一附院 南阳 473058
1 材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全组80例患者均取材于2008-07~2010-02在我院神经内科住院治疗的脑出血患者,均符合1995年第4届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标准要点”制定的脑出血诊断标准[1],均经头颅CT或核磁共振检查后诊断为脑出血,男49例,女31例,年龄38~82岁,平均62.5岁。出血部位:基底节区出血49例,脑叶出血16例,脑干出血15例。出血量<10 m L 20例,>11~20 m L 49例,>21~30 m L 9例,>31~40 m L 1例,>40 m L 1例;采用脑出血射流冲洗术11例,平均残余血肿12 m L。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40例。2组病例年龄、性别、出血部位、开始治疗时间、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及出血量经统计学处理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治疗方法 2组均常规采用甘露醇、甘油果糖脱水治疗,以及脑细胞活化剂和对症支持等治疗。治疗组在上述常规治疗基础上,于病后4~15 d开始应用生理盐水250 m L加血栓通注射液0.5 g静滴,1次/d,15 d为一个疗程。出血量<10 m L、意识清醒、生命体征平稳的患者,发病后4d即可开始应用;出血量>30m L,明显脑水肿且伴有意识障碍的患者,首先积极进行脱水治疗,待病情稳定后,于发病15 d后再开始应用血栓通注射液静滴,用量同上;采用脑出血射流冲洗术患者,术后若生命体征平稳,于术后5 d开始加用血栓通注射液静滴,用量同上。治疗期间观察患者有无不良反应,常规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
1.3 疗效判定标准 根据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 IHSS)法[2]分别于治疗前、治疗15 d后对患者进行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以治疗后15 d评分作为判断疗效的主要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