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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研究阶级分析论范式批判*

2010-02-17王明前

关键词:论者太平天国政治

王明前

(厦门大学 历史系,福建 厦门 361005)

太平天国研究阶级分析论范式批判*

王明前

(厦门大学 历史系,福建 厦门 361005)

太平天国研究中居于主流地位的阶级分析论范式普遍存在三种方法论误区:首先,这一范式习惯用《天朝田亩制度》作为衡量起义者实际施政的尺度;其次,阶级分析论者一般都理所当然地认为,作为农民起义的太平天国起义者所建立的政权,必然是一个代表农民阶级利益的革命政权;最后,阶级分析论者们对太平天国人物的评价习惯于根据该人物对太平天国政权的政治忠诚来定夺。因此,突破阶级分析论贫困的研究框架,便成为扭转太平天国研究整体式微的关键。

太平天国研究;阶级分析论;范式批判;方法论误区

一、太平天国研究九部重要著作考察

太平天国研究曾经是中国近代史和中国农民战争史的重要研究方向。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和“文革”后十年,太平天国研究为中国史学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由于历史的原因,阶级分析论观点长期以来成为太平天国研究的主流,具有至高无上的正统性和权威性,中国大陆主要研究者大多持此观点。这一学术倾向的主要代表为史学大师、太平天国研究的奠基人罗尔纲先生。罗老的旷世巨著四卷本《太平天国史》(中华书局 1991年版),采用古代史书“志”的体例,以全书序言为总纲,先建立起总的研究框架,确立先国体后政体之脉络,如是则史料往往仅作为其先验性观点的脚注。就农村政治而言,罗老将他对农村政治的研究全部纳入纲领性文献《天朝田亩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专“志”中,试图以《制度》精神为统摄,将农村政治的理论与实践均揽于这一整体框架中;于是,太平天国起义者一些具体的、生动的、个性化的特色性政策,如“照旧交粮纳税”、“着佃交粮”和乡官制度等,便很自然地沦为《制度》精神的脚注。特别是罗老相信从“照旧交粮纳税”到“着佃交粮”正是《制度》所鼓吹“耕者有其田”的实际实现,尤其体现了其著作结构的特征。

郭毅生教授的《太平天国经济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4年版,后增补为《太平天国经济史》,广西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是目前最系统与权威的太平天国经济史著作。郭先生的贡献在于,他注意到了太平天国实际施政中所采取的政策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有时代或地方特色的政策;但郭先生仍然试图在这些具体政策与《制度》之间寻找联结点,以《制度》文本的标准来确定这些政策的价值和地位,这样他便有意或无意地蹈袭了罗老的研究范式。

董蔡时同志的《太平天国在苏州》(江苏人民出版社 1982年版)是太平天国地方史研究的扛鼎之作。该书的主要优点在于史料积淀的深厚和扎实,无论官方史料还是地方史料,均剪裁得体。但蔡氏过于强调太平天国政权的阶级性质,这在客观上抑制了他结论的客观性,对太平天国农村政治的评价便出现了某种程度的诡辩倾向,主要表现在他对乡官政治的分析中。

贾塾村研究员的《太平天国时期的地主阶级》(广西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试图以社会集团分析的独特视角扩展太平天国研究的范围。该书史料翔实,为一般著作所不及。但该书缺点首先在于,贾氏对社会集团的分类过于琐碎,或以地域分,或以政治倾向分,或以社会交往网络分,不一而足,如此便使他的社会集团分析缺乏有效的科学归纳和明晰的逻辑线索。另外,该书的整体学术立场仍然没有脱离阶级分析论的范畴,因为贾氏以这些社会集团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的作用为主要兴趣方向,无形中限制了他对这些社会集团其它社会功能的挖掘。但是,贾氏的这一著作是在太平天国研究总体式微的情况下问世的,因此具有一定的学术复兴意义。

与中国大陆居统治地位的阶级分析论观点相左的,是另一位太平天国研究宗师简又文先生在香港从事的太平天国史研究,其研究倾向可概括为“普遍经验论”。简老以《太平天国典制通考》(香港猛进书屋 1958年版)和《太平天国全史》(香港猛进书屋 1962年版)两部鸿篇巨著而声名显赫。《太平天国典制通考》以古代史书“志”的体例全面考证太平天国政治、宗教、乡政、食货诸方面的渊源与发展,可谓洋洋洒洒,点面俱到。该书最大的优点是史料详实珍贵,具有工具书价值。只是全书太拘泥于古史体例,整体结构显得松散。其总摄性的章节有“田政考”和“乡政考”两章,分别研究太平天国的土地制度和乡村政权建设。所谓“普遍经验”,主要表现在简老的研究凭借其精深的考证功底对太平天国的制度构件,无论政治机构还是经济政策,都力求追本溯源。于是《制度》不再特立独行,被阶级分析论者理想化的乡官制度也从历代乡政中找到了线索。遗憾的是,即便如此,简老的田政、乡政二考仍然是以对《制度》的研究作为统摄的,虽然对各地乡政与田政的分析仍然力求条陈缕析,可是结论其实早就总结于《制度》的研究中,实际施政流于资料陈列,甚至缺乏简单归纳,故颇有与阶级分析论者同样受《制度》结构约束之嫌。《太平天国全史》在充分发挥编年体通史弹性结构优势的同时,因为成书晚于《典制通考》,因此结合了《典制通考》的一些特点,在通史式全景叙述的同时,对一些重要的研究范畴,如政治制度、经济政策和外交表现等,分阶段作了总结和考索,对一些关键事件更是进行了详细考证,虽然规模宏大,但整体结构不失松散,对历史总体进程的把握合拍到位。在史料方面,该书与《典制通考》一样具有工具书价值。

如果说在中国大陆,首都北京因为汇聚了罗尔纲、郭毅生等阶级分析论的权威学者而成为阶级分析论的重地的话,那么,位于前太平天国国都的南京大学便是太平天国研究中实证研究倾向的主要阵地。其实,南京大学作为太平天国研究的重镇,是罗尔纲先生在南京创立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期间直接经营的结果,因此,罗老同时也是这一基地和研究倾向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作为阶级分析论的代表,罗尔纲先生也同样不乏实证考据功力。他的另一代表性著作《李秀成自述原稿注》(中华书局 1982年版)便充分显示了扎实的考证功力。该书在逐字逐句注释李秀成自述的同时,对自述的真伪问题,从笔迹、语气和历史情境诸多方面严密推理,得出自述是真迹的结论,令人信服。但是,罗老单凭曾国藩后人的一条口碑和李秀成熟悉三国故事的情节便推论出李秀成的所谓伪降,似乎偏离了他考证笔迹真伪时严谨的学术精神。

在罗老北归后,南京大学的太平天国研究继续着他的学术传统。真正继承并弘扬罗老开创的实证考据传统的,是“文革”后崛起的崔之清教授。崔氏的《太平天国战争全史》(第一卷)(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2年版)不仅仅是一部军事史著作,更是太平天国研究中实证主义精神的经典著作。该书第一卷成书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充分利用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丰富的原始档案资料。崔氏对整体战争环境和进程的宏观把握,有如大河奔腾,高屋建瓴;而对微观战场态势的分析,又如涓涓溪流,缠绵委婉。如崔氏对太平军从金田起义直到定都天京全过程的宏观把握,通过对太平军转战广西期间各阶段各局部战场实时动态的微观分析,无可辩驳地得出太平军在广西期间并无明确的以南京为进军目标的结论,突出反映了崔氏宏观解构具有战略高度的历史事件的能力;而他对洪大全问题的考证又凸显了微观考据的扎实功力;再加上他深厚的军事理论素养,使他的著作成为太平天国研究整体式微之际继贾塾村《太平天国时期的地主阶级》之后又一部重要的学术贡献。

王庆成研究员以他对太平天国文献特别是海外文献的发掘、整理和研究,为太平天国史研究作出了独特的贡献。他的《太平天国的文献和历史——海外新文献刊布和文献史事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3年版)是太平天国文献研究的重要著作,弥补了罗尔纲等前辈在文献整理与研究中海外文献方面的先天不足。其中一些重要发现如天父天兄圣旨等,有助于学界澄清一些长期悬而未决的历史问题,特别是前期权力结构的演变。

综观以上九部太平天国研究的重要著作,①太平天国研究以阶级分析论方法为主流的倾向十分明显。持阶级分析论观点的学者罗尔纲、郭毅生等和他们的著作享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尤其是他们以《制度》的精神总揽研究全局的研究框架,长期束缚着研究者的视野。就算罗老在实证考据方面表现出相当造诣,也终究沦为上述僵化研究定律的工具。即便与阶级分析论相左的“普遍经验论”,也仍然与“阶级分析论”在以《制度》作为统摄精神方面有着结构性趋同。

二、太平天国研究中阶级分析论的方法论误区

由于历史原因,阶级分析论研究范式成为太平天国研究的主流倾向。阶级分析方法的学术价值虽然毋庸质疑,但因为其绝对化倾向长期禁锢着太平天国研究界的学术视野,使这一研究进入20世纪 80年代后逐渐式微,所以有必要总结阶级分析论方法,为重建太平天国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持阶级分析论观点的太平天国研究者,其研究普遍存在以下三种方法论误区:

首先,持阶级分析论的学者们一般认为,虽然《制度》代表了中国农民战争史的最高境界,但是在鸦片战争后的中国近代社会条件下,又具有“反动性”意义;于是,阶级分析论者为太平天国事先决定了历史宿命。这种认为《制度》具有“反动性”的阶级分析论观点,以范文澜同志的观点最为典型。他认为《制度》表现了“农民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即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平均主义思想,这种思想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一方面具有巨大的革命性,另一方面在实质上又带有反动性”。他强调:“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他们企图把小农的土地所有制巩固起来。这在实质上是带有反动性的。”他的结论基于这样的假设:“这种平均主义的做法,即便实现了,也不可能使农民改进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不可能使农业生产大量发展,农民的前途还很黯淡。这种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空想,它的反动性质显而易见。”[1]这一解释为持同一立场的金冲及、胡绳武同志所发挥,他们认为:“这种反动的方面就是它在主观上梦想超越封建主义的界限,不愿限制在平分封建的土地财产的范围以内,而且要平分所有农民的全部财产。这样它就会破坏非封建的一般的私有财产制度,就会破坏一部分中农的财产,就会打击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使农业生产力刚刚从封建土地所有制中解放出来时,又受到新的束缚,而不是继续前进。同时它将整个社会经济固定在自给自足的小农自然经济的范围内,这样也是不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的。”[2]郭毅生教授虽然表面上否定了“反动性”,但他也承认制度具有空想性,因为“它要求在公有财产的原则下建立一个以二十五家为单位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这一点当然是幻想的。它反映了中国社会的落后和群众革命觉悟的不足。这种幻想和民粹派乌托邦和孙中山的主观社会主义在本质上颇有相同。不过却没有二者浓厚,仅不过是一种虚幻的外表而已”。[3]他关于空想性的阐述,实际上仍然否定了《制度》的现实可行性,从而与“反动性”论点殊途同归。

上述学者们基本上只是依靠文本,甚至仅仅是根据文本产生在所谓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就预先设定了《制度》的这种反动性宿命,这正是他们阶级分析论基本立场的集中体现。他们认为,既然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发生在近代史的开端鸦片战争之后,它便自然地承担起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任务。而农民阶级在民主革命阶段的这种历史任务,便自然地反映到了他们的纲领性文献《天朝田亩制度》上。既然农民阶级因为具有非先进阶级的落后性,不能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那么,他们所发动的革命运动的基本纲领的性质也自然是“反动”的或者“空想”的了。

而对于起义者具体的农村政治实践,即便其《制度》文本与实践本身的差距很大,他们仍然坚持认为,所有起义者的具体实践,都是在落实《制度》的精神。如太史宗师罗尔纲先生在评价前期的“照旧交粮纳税”和后期的“着佃交粮”政策时就认为,这两项政策正是《制度》精神的变通。他这样辩解:“太平天国颁布《制度》,因天京缺粮的紧急情况,不得不采用‘照旧交粮纳税’措施。它根据具体的情况,顺应农民的愿望,先行‘着佃交粮’政策,一反千余年我国田赋制度的常规,变地主交粮为佃农交粮。其后,随着形势的发展,进一步颁发田凭,宣布凡佃农领凭后租田概做自产,把土地所有权从地主转移到佃农手中,使行‘着佃交粮’广大地区的佃农得到了自己所耕的田。太平天国并没有颁布‘耕者有其田’政策,而在它所施行的土地政策的结果事实上竟成为‘耕者有其田’了。”[4]809-810为论证方便起见,罗老对田凭作了区分,一为“专作为地主收租证明用的”,一为“从‘着佃交粮’政策向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而颁发的太平天国新土地证凭证”,两者“名同而实异”。[4]806这种认为具体施政是《制度》精神体现的倾向在阶级分析论者的论著里并不鲜见。郭毅生教授也将“照旧交粮纳税”政策与《天朝田亩制度》相联系,认为“《制度》的分田法因不具备施行的环境,而它的农村‘国库制’是不符合农民意愿的错误主张,因而不能贯彻施行”,同时“1854年夏季时,天朝总圣库告匮,天京发生粮荒,亟需筹措军需与民粮”,导致太平天国被迫实施“照旧交粮纳税”政策。[5]

总之,阶级分析论者习惯用《制度》作为衡量起义者实际施政的尺度,进而认为起义者具体的农村政治正是基于《制度》精神的实际体现;这样一来,《制度》的思想史价值和它本体的认识论意义与起义者实际的农村政治实践便被人为地混淆了。

这一长期统治太平天国研究的思维定势实际上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即《制度》的研究理应有其自身独立的研究价值,而决定起义者农村政治历史价值的应该是他们的实践本身。《制度》的价值只能部分确立太平天国起义的历史地位,远非全部;太平天国的农村政治绝对不应该以《制度》是否实现或实现了多少为考量标准。太平天国的农村政治自有其独特的规律,这种规律也不是可以通过《制度》的标准来衡量的,其动因自成系统。

其实,如果从《制度》文本的自身价值来看,文本不仅没有反动性质,反而符合时代潮流,且具有一定的现实可行性。因为历史经验证明,在太平天国起义的 19世纪中期前后,在世界范围内,被阶级分析论者一再否定的平分土地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政策不仅不会必然导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而且还作为资产阶级革命性质的社会经济政策发挥出了积极的社会政治作用;因此,被阶级分析论者奉为经典的《制度》“反动性”论是不能科学概括《制度》的历史内涵的。具体到太平天国起义时代的中国社会,在仍然是传统农业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土地问题理所当然是当时社会经济问题的焦点。《制度》针对土地问题,提出以平均主义为原则的平分土地设想,不仅不可以把它定性为“反动性”,其进步意义还应该被认为是符合时代潮流的。[6]而《制度》未能实施,与《制度》文本自身的历史意义并无必然联系。太平天国起义者无法实现他们鼓吹的平等与公正原则,也就缺乏实施《制度》的基本素质;同时,《制度》最终流于具文还受到太平天国领导集团权力斗争的影响。[7]

如果具体观照太平天国农村政治实践本身,它其实是在遵循着一条独立于《制度》文本精神之外的规律运作的。太平军从接触农村社会直到建立稳定统治,一般经历下列三个阶段,且三个阶段呈逐级上升趋势:第一阶段是贡单阶段,其表现特征是征收贡物;第二阶段是门牌阶段,是在恢复和沿袭清朝旧制的基础上,推行以征收传统田赋漕粮为特征的农村政治;第三阶段是田凭阶段。在天国后期,在李秀成等的主持下,一些地区的太平军贵族会向田主颁发田凭确定他们的土地产权。但即使到这一最高阶段,太平天国仍然没有涉及土地关系的任何变革,太平天国农村政治这一基本规律的实现根本不受《制度》的影响,而是受主政太平军贵族的政治倾向、乡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以及区域政治军事环境是否稳定这三个变量的制约。[8]于是,纵览太平天国农村政治的实践史,观照以上规律,可以描绘出这样的政治地图:在天国前期 (1853-1858)建立了较稳定统治的安徽北部和江西,安徽北部太平天国的农村政治基本处在从贡单阶段向门牌阶段过渡的过程中,且征贡特征明显处于强势;[9]而江西基本处于贡单阶段。[10]在天国后期 (1860-1864)建立了较稳定统治的苏福省和浙江省,苏福省的苏州地区基本贯彻了李秀成的地方建设思想,因而实现了门牌阶段的农村政治,甚至部分实现到田凭阶段;[11]而浙江省的农村政治水平呈现出较大的区域差异:部分贯彻李秀成建设思想的嘉兴郡基本实现了门牌阶段的农村政治,而宁波、绍兴处于从贡单阶段向门牌阶段过渡的过程中,且征贡政治的特征明显,浙江其他太平天国占领区则基本上处于贡单阶段。[12]

在有效剥离《制度》文本与起义者具体实践的前提下,太平天国的三个特色社会经济政策也因此可以摆脱《制度》决定论的羁绊。前期的“照旧交粮纳税”政策实际上是定都天京后随着西征的展开和战略任务的转变——即由流动作战式的走州过府到以天京为中心开辟针对清朝的王朝战争基地的转变——很自然地采取的社会经济政策,而且是一个自然的过渡,与《制度》的实施条件与否没有必然逻辑关系。[9]后期苏福省、浙江省当局普遍实行的“着佃交粮”政策,实际上是与“招业收租”并举的。“着佃交粮”不仅没有改变当时农村的社会生产关系,特别是土地所有权关系的现状,也没有减轻佃农的实际社会负担,因此不具有任何社会经济变革意义。[13]太平天国当局向田主颁发田凭,虽然已经是太平天国农村政治中最高水平的社会经济政策,其政治意义大于法律意义,但即便如此,它仍然不能作为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发挥革命性作用,因为它仅仅是对现有土地关系的确认。而阶级分析论者津津乐道的1862年吴江监军钟志成推行的授予实种佃农土地所有权的田凭政策,尽管具有了土地革命的意义,但是由于属于孤例,而且钟志成本人并非太平军主政贵族,所以不具备普遍意义,更不能够认为是太平天国农村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14]

其次,阶级分析论者在太平天国基层农村政权性质问题上陷入了自我矛盾的困惑之中,他们为此产生了激烈的争论。如董蔡时同志以“太平天国革命是一次农民革命,地主阶级是革命的对象”作为立论基础,认为“太平天国的乡官多数是劳动人民,但是也有一些地主分子窃夺乡官职位,这是地主阶级的一种反革命手法,绝不能以此作为太平军与地主阶级不相对立、排斥的论据,并且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客观存在的阶级斗争的规律所决定的”,便是这种“阶级分析论”的典型论点。[15]而王天奖同志虽然以“无论在太平天国前期还是后期,充任太平天国乡官的大多数不是劳动人民,而是地主阶级分子”作为反驳,[16]但仍然没有脱离阶级分析论的思路。总之,以上观点把乡官的组成成分与政权性质相联系。他们假定太平天国政权为维护自身的所谓阶级性质,理所当然应该多使用农民阶级出身的人士出任乡官;反之,如果乡官中地主阶级人士占优势,则说明农民政权发生了蜕变。换言之,作为农民起义的太平天国起义者所建立的政权,理论上讲应该是一个代表农民阶级利益的革命政权。这样的政权,其阶级倾向理所当然是代表农民阶级利益的,自然也就是反对地主阶级利益的。于是,太平天国的地方政权理应掌握在农民阶级手中,代表农民阶级利益去打击地主阶级;如果不这样做,则肯定是因为这个政权被地主阶级篡夺了。

但是,如果上述论者能够反其道而行,站在历史当事人的视角去认识太平天国政权,从社会功效的角度来看待太平天国乡官的具体施政,则会发现,太平天国任用乡官的标准,是建立在太平天国地方行政的政治需要之上,而并非阶级分析论者所假定的阶级立场之上。出于以征收粮赋为重点的传统地方行政的需要,太平天国着意与精通传统行政事务的地方名流合作,而这些地方名流的阶级出身往往不能令阶级分析论者满意。可是,从社会功效的角度来看,太平天国当局正是通过发挥地方人士的行政优势,才较为有效地弥补了自身行政经验的不足,这一点在后期的苏南和浙江占领区表现得很充分。比较前期在安徽和江西的表现,他们通过发挥具有丰富地方行政经验的地方人士的主观能动性,不仅成功地提高了自己的行政水平,同时也有效缓冲了自身固有的政治习惯对农村社会的负面冲击。[17]

最后,基于上述对政权性质的认识,阶级分析论者们既然已经预先设定太平天国起义者是代表社会正义的农民英雄,太平天国政权是代表农民利益的革命政权,那么他们对太平天国人物的评价便仅仅取决于这个人物对太平天国政权的政治忠诚度。于是,一个太平天国人物,只要他是在和清朝的战争中牺牲的,只要他没有背叛太平天国政权,那么,无论他在农村政治上具体表现如何,都会得到一个农民英雄的美名,在阶级分析论者们的著作中被赞誉。反之,如果这个人物在战争中背叛了太平天国政权——而这在后期的太平天国是十分寻常的事——那么,无论他在农村政治上有如何卓越的贡献,都将因为所谓政治污点而被藐视甚至忽略。其实,这仍然是中国传统的重道德水准而轻实际才干的历史观的表现,只不过又被阶级分析的立场进一步强化为革命立场标准。这样的观点首先左右了学界对杨秀清的评价。由于杨秀清的僭主政治损害了阶级分析论者认可的革命领袖、拜上帝教创始人、太平天国君主洪秀全的地位和利益,无论杨秀清对太平天国历史的贡献如何,阶级分析论者都会默认洪秀全编织的杨秀清“逼封万岁”的政治谣言,站在洪秀全的立场上指摘被他利用后又加以铲除的替罪羊韦昌辉在天京事变中的罪行。受到阶级分析论者伤害最严重的太平天国人物无疑是李秀成。只是因为他临难前写下了洋洋万言的自供,他对农村政治建设性的思考和实践便被长期埋没。被阶级分析论者贬入学术冷宫的又岂止杨秀清和李秀成,而是整个一个具有儒家化倾向的施政群体。为了树立他们理想的农民英雄形象,阶级分析论者将贪婪残暴、嗜杀成性的常熟首任主将黄文金奉为英雄;后任主将钱桂仁仅仅因为最后叛变了太平天国政权,便无视他体恤民情,站在农民立场上纠正乡官局地方行政腐败的善举。在他们的心目中,滥杀无辜百姓、顽固推行残暴野蛮的征贡政策、大敌当前又丧失斗志的的绍兴主将陆顺德,因为在太平天国中央政权覆灭后仍然坚持战斗至死,便成就了农民英雄的名节;而在陆顺德的压制下艰难推行“着佃交粮”良性农村政治的副将周文嘉,即便在反侵略斗争中有着不凡表现,也仅仅因为最后参与了苏州叛降,位列苏州八叛徒之一,在阶级分析论者的著作中就被咒骂为可耻的叛徒,英雄事迹淹没无闻。更不用说给绅士地主沈庆余颁发护凭的邓光明,他明目张胆地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行为理所当然被认为是他日后投降的先兆。而农村建设的明星钟良相——本来根本没有涉及政治名节问题,因为钟早在太平天国失败前就已经去世了——在嘉兴推行的堪称仁政的良性农村政治因为鼓吹社会合作,不符合阶级分析论者的所谓阶级立场,最终也难逃一个阶级异己分子的骂名。于是,阶级分析论者的著作往往成为一座座以太平天国官方立场修筑的忠烈祠,在尊尊先烈牌位的背后,生动鲜活的历史内容被无情地抹杀了。

其实,阶级分析论者们所欣赏的英雄和他们的英雄行为,虽然是太平天国政治的主流,但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规律、违背中华民族重视人文关怀的主流政治文化的政治逆流,他们激进的文化政策极大地疏远了现实与恪守儒教精神的中国农业社会的距离。这些阶级分析论者理想的农民英雄们对包括儒教在内的各种宗教和意识形态横加挞伐,特别是对儒教极尽打击之能事,对正统儒学士人根本不加体恤,黄文金、陆顺德之流更是视民众生命为草芥。在太平天国的政治史上,与这股主导性的政治逆流相反,存在着一条试图纠正这股逆流以挽救太平天国起义命运、为天国争取更广阔社会资源的“儒家化”的政治轨迹。这一“儒家化”政治轨迹,肇始于杨秀清的“儒家化”思路,成熟于李秀成地方建设的新思维,而只有在钟良相的“濮院仁政”,才真正实现了儒家理想的仁政。[18]特别是在天国后期的苏福省、浙江省,在李秀成的影响下,出现了一个具有良性施政倾向的太平军贵族群体,他们主动改变征贡习惯,积极寻求社会合作,追求安居乐业的社会秩序。[19]

以上对太平天国研究阶级分析范式的分析说明,阶级分析论以《天朝田亩制度》作为衡量起义者实际施政的尺度的研究主体框架,并进而预先设定太平天国政权的农民革命政权性质,以及根据这一性质来评价太平天国历史人物的得失的先验论倾向,均潜移默化地支配着太平天国研究界的学术方法,束缚着这一领域的研究视野。因此,突破阶级分析论贫困的研究框架,破除其三大误区的魔咒,便成为扭转太平天国研究整体式微的关键。②

注释:

①笔者对九部重要太平天国研究著作的介绍并不因此否定以下著作的学术价值: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郦纯《太平天国制度初探》,中华书局 1993年版;夏春涛《太平天国宗教》,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1年版;史式《太平天国词语汇释》,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4年版;两部优秀的通史著作:苏双碧《太平天国史综论》,广西人民出版社 1993年版;茅家琦、方之光、童光华《太平天国兴亡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以及两部优秀的个人论文集:王庆成:《太平天国的文献与历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3年版;王兴福《太平天国浙江史考论》,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6年版。

②笔者在此基础上的初步尝试参见拙文《阶级分析论的贫困——社会运动理论基础上太平天国研究重建的尝试》,《人文杂志》2009年第 3期。

[1]范文澜.纪念太平天国起义一百零五周年[C]//景椼,林言椒.太平天国革命性质问题讨论集.北京:三联书店,1962:429.[2]金冲及.关于天朝田亩制度的实质问题[C]//景椼,林言椒.太平天国革命性质问题讨论集.北京:三联书店,1962:1292134.[3]郭毅生.略论太平天国革命的性质[C].景椼,林言椒.太平天国革命性质问题讨论集.北京:三联书店,1962:51258.

[4]罗尔纲.太平天国史:第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1.

[5]郭毅生.太平天国经济史[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1692173.

[6]王明前.天朝田亩制度田政考辨[J].中国农史,2006,26(4):55262.

[7]王明前.天朝田亩制度乡政考[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5(6):1432149.

[8]王明前.太平天国农村政治的基本规律[J].江淮论坛,2008(2):1122118.

[9]王明前.照旧交粮纳税政策与太平天国安徽农村政治[J].江淮论坛,2006(6):1362142.

[10]王明前.太平天国江西农村政治研究[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9(5):82287.

[11]王明前.太平天国苏福省农村政治研究[J].晋阳学刊,2008(5):88294.

[12]王明前.太平天国浙江省农村政治研究[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2(6):71274.

[13]王明前.太平天国着佃交粮制考辨[J].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学报,2007(1):15218.

[14]王明前.太平天国田凭制度新解[J].阿坝师专学报,2007,24(4):15217.

[15]董蔡时.太平天国的乡官多是地主分子吗?[C]//北京太平天国史研究会.太平天国史论文选:上.北京:三联书店,1979:7152724.

[16]王天奖.太平天国乡官的阶级成分[C]//北京太平天国史研究会.太平天国史论文选:上.北京:三联书店,1979:7022711.

[17]王明前.太平天国乡官的任用标准与社会功效[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5(3):3112316.

[18]王明前.太平天国政治的儒家化轨迹[J].厦门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2):43250.

[19]王明前.太平天国儒家化施政群体剖析[J].山东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1512155.

A Criticis m of the Class2based Analytical Paradigm in Studies of Taiping Revolution

WANGMing2qian
(Department of History,Xiamen University,Xiamen361005,China)

There are three methodological defects in the class2based analytical paradigm prevalent in stud2 ies of the Taiping Revolution:First,the paradigm is used to theTian Chao Tian M u ZhiDu(Far m land Code of the Heavenly Kingdom of Great Peace,1853)as the yardstick of the rebels’actual administration;secondly,the pro2class analysts take it for granted that the Taiping Regime,established as a result of the peasant upris2 ing,is naturally a revolutionary one in the interestof the classof peasants;and thirdly,these analysts are used to evaluating figures therein according to their political loyalty to the Regime.The prospect of the research in this field depends,therefore,solely on the demolishment of the poor framework of class2based analytics.

Studies of the Taiping Revolution(1851-1864);class2based analytics;paradigmatic criti2 cis m;methodological defects

K253

A

100125035(2010)0120070207

2009201212

王明前 (1971-),男,江苏苏州人,厦门大学历史系讲师,史学博士。

(责任编辑 吴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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